标题: 武汉冬泳人用横渡长江庆生日 [打印本页]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9 17:58
标题: 武汉冬泳人用横渡长江庆生日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10-9 18:03 编辑

冬泳爱好者渡江庆生遇险

2014-10-09 07:17:0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通讯员胡海平、刘娟)7日,一群冬泳爱好者以横渡长江的方式为同伴庆生,却忘了事先向有关部门报批,以致渡江途中险情不断。所幸海事执法人员救援得力,所有人员平安无事。


7日上午9时许,青山海事处天兴洲大队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报警称,有200余名冬泳爱好者在武汉市青山夹主航道横渡长江,渡江队伍数次遭遇航行中的船舶,不仅影响航道畅通,也危及自身安全。


  接到报警后,执法人员随即发出临时航行警告,用高频电话通知过往船舶注意减速和避让。海巡艇也立即赶往现场,执法人员在艇上向渡江队伍喊话,提醒其注意安全并全程护送。上午10时20分左右,所有渡江者在天兴洲南岸安全登陆,海巡艇又在青山夹水域仔细搜寻确认后,才解除临时航行警告。


此次渡江活动是某冬泳协会举办,意在为会员庆祝生日,但事先并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海事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海事人员对此次活动的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该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件。


作者:彭一苇 胡海平 刘娟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4-10-9 19:57
今后一定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件。

作者: 泳远向前    时间: 2014-10-10 07:28
提高安全意识,健康快乐每一天!
作者: 醉老虎    时间: 2014-10-11 21:13
科学冬泳,安全第一!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1 21:19
张兴 发表于 2014-10-9 19:57
今后一定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件。

谢谢朋友在第一时间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1 21:19
泳远向前 发表于 2014-10-10 07:28
提高安全意识,健康快乐每一天!

谢谢朋友的关注和加分鼓励。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1 21:20
醉老虎 发表于 2014-10-11 21:13
科学冬泳,安全第一!

说得对,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冰客    时间: 2014-10-11 21:31
有程序就要按照程序办。
作者: 韩水冬游    时间: 2014-10-11 21:39
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件。
作者: 梁崇志    时间: 2014-10-11 21:58
安全第一!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14-10-11 22:15
警钟长鸣
作者: 阳光当代(张)    时间: 2014-10-11 23:01
成熟人办不成熟事!后果可危!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10-11 23:13
事先并未按照规定程序,出了事后果难堪啊
作者: 桂平老山    时间: 2014-10-11 23:21
本帖最后由 桂平老山 于 2014-10-11 23:24 编辑

长江是重要的水上航运的黄金水道,航道上,来往穿梭船只不断,不经过航监和海事部门的允许,没有主管部门封航保护,没有安全保障,擅自横渡长江危险,本人不提倡冒险渡江。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2 04:41
冰客 发表于 2014-10-11 21:31
有程序就要按照程序办。

说得对,谢谢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2 04:42
韩水冬游 发表于 2014-10-11 21:39
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件。

是这样,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2 04:43
梁崇志 发表于 2014-10-11 21:58
安全第一!

说得对,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2 04:44
关东女侠 发表于 2014-10-11 22:15
警钟长鸣

太对了,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2 04:44
阳光当代(张) 发表于 2014-10-11 23:01
成熟人办不成熟事!后果可危!

是啊,要考虑后果,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2 04:46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4-10-11 23:21
长江是重要的水上航运的黄金水道,航道上,来往穿梭船只不断,不经过航监和海事部门的允许,没有主管部门封 ...

桂平老山凌晨好,同意朋友的观点,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认真的评论
作者: houzhaotian    时间: 2014-10-12 05:13
都对!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0-12 05:15
houzhaotian 发表于 2014-10-12 05:13
都对!

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快乐老头    时间: 2014-10-12 06:19
为了一时快乐把生命抛于脑后,太危险啦!
作者: 滴水穿石    时间: 2014-10-12 06:27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14-10-12 07:12
一定要遵守规定。
作者: 邺风洹波    时间: 2014-10-12 08:13

作者: 雨中飞    时间: 2014-10-12 10:37
提高安全意识,游泳人一定牢记。
作者: 夏橙    时间: 2014-10-12 10:58

作者: 北极星195566    时间: 2014-10-12 12:27
本帖最后由 北极星195566 于 2014-10-12 12:28 编辑

以后一定要注意安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呀!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14-10-12 18:54
好事也要按章程办!安全第一要牢记!
作者: 溪言    时间: 2014-10-12 19:32
管的对---------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14-10-12 21:25
不幸中的万幸!
作者: 东野    时间: 2014-10-12 21:42
安全第一
作者: 成龙    时间: 2014-10-13 09:23
安全第一!
作者: 铁锚    时间: 2014-10-13 19:33

作者: 水中马    时间: 2014-10-14 11:58
我是当天的亲历者,报道有出入。详情见武汉钢城冬泳队的报道。
作者: 浪里白条1969    时间: 2014-10-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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