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前后“突击敬老”,其效果不佳想必一目了然,特别是一哄而上之后的一哄而散,带给老人的心理落差可想而知。然而上述现象之所以周而复始,恐怕就不能将其归结为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爱心泛滥”了。
尽管不能说上述行为是“作秀”,但其中“完成任务”的成分却不言而喻。然而,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老人的关爱,如果不能做到身到、心到,那么结果很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会让一些老人不胜其烦。
此外,在重阳前后“突击敬老”的,还有一些主打老年产品的商家。平心而论,商家利用节日扩大影响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监管不严,很可能滋生**行为,对老年人的权益造成侵害。
变“突击敬老”为细水长流,首先应当实现关爱老年人机构、人员的专业化,避免一哄而上与一哄而散。就目前而言,应当鼓励非盈利性民间机构广泛参与到敬老、爱老的事业中来,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对其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严防不法商家混迹其中,“挂羊头卖狗肉”从事经营活动。
近年来,“50后”一代逐渐步入老年行列,他们中大多数生活能够自理,欠缺的主要是精神关爱。因此应当依托社区、街道,完善老年俱乐部、培训班,引导老年人老有所用、老有所乐。
“夕阳是迟到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关爱老人,需要节日前后的参与,更需要细水长流的用心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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