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亲水切勿轻水 防上小孩溺水须家庭管教结合(转梧州网) [打印本页]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9-5 00:58
标题: 亲水切勿轻水 防上小孩溺水须家庭管教结合(转梧州网)
本帖最后由 缘在鸳鸯江 于 2014-9-5 01: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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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位处浔江、桂江、西江三江交汇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梧州人民自幼亲水,每逢夏天,到江边畅游消暑几乎是家家户户的习惯。同时,熟悉水性的梧州人民更是轻水,每当酷暑,特别是暑假期间,江边游泳溺亡悲剧也是不断重演。

根据新闻报道的数据,今年入夏天以来,全市至少23人溺亡,溺水遇难人员大多为缺乏安全意识的未成年人或学生。当中有父亲携子到江边游泳出事的、有学生私自结伴到江边游泳出事的、还有不懂水性却敢租船泛江玩水的……

眼看着暑假已几近尾声,依然还是发生了“三日两起小学生溺亡事故”,这两起事故非常相似,不外乎是小学生结伴到某位同学家中玩耍,随后“转场”私自到江边戏水,不料却发生意外。而事件中小孩的家长,多为不知情。身为孩**妈,怎能一句“不知情”就可撇清责任,家长的疏忽照顾、疏于管教,是造成这样的悲剧的直接因素。

首先,八、九岁的孩子要独自外出,家长怎么能放心地让他们去呢。小孩可能借口去同学家里做作业之类的说法,家长又不多加关心孩子去的哪个同学家里、是否真的在那位同学家里做作业,哪怕是打一个对方家里的电话核实一下也好啊。而招待小伙伴玩耍的那家家长,是否也应该为自己的孩子以及别人的孩子负责,一帮小伙伴外出前,是不是也要问问他们去哪,如果事先得知他们要去游泳,更应该断然阻止。还是,那家大人不在,根本就是小鬼当家,更有甚者,这是一个无人管的留守儿童家庭。可见,平时在家里,一些家长是习惯了放任孩子的自由,缺少了对他们的“管”,纵容了他们的涉险。

再者,在“管”的同时,也得结合“教”。几岁的小孩,只知道玩耍,根本不懂得“危险”、“死亡”的定义。家长需要不断地耳提面命私自到江边玩水的危险性,不断地灌输他们对于死亡的认知。笔者认识一位家长,他的孩子第一次搭凳子爬窗,被他痛痛地打了一顿,教了一轮,此后一有机会就不断地向孩子强调爬窗攀阳台是很危险的行为,还借用新闻报道案例、类似的动画片画面向孩子讲明这样做的后果,经常与孩子讨论“死是什么”的问题。长期下来,孩子果然有将这些叮嘱放在心上,不再爬窗攀阳台。虽然这位家长打孩子的部分不受赞同,但他却将“教”孩子紧密地与日常生活结合在一起,值得借鉴。

可以理解,一些家长为了养家糊口,没日没夜辛劳工作,为的不外乎就是家人能过上更好的日子,特别是一些留守儿童,独留孩子在家,实属无奈。赚钱养家固然重要,但也绝对不能忽略了对孩子的管教。身在外地可以多通过电话叮嘱孩子;托付老人照顾可以让老人多留个心眼看紧点。相信管得严了,说得多了,孩子自然会有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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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桂平老山    时间: 2014-9-5 09:18
欺山不欺水,家长要从小就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不要随便轻水。而且要及时教孩子学会游泳,提醒孩子学会科学游泳,珍惜生命,防患于未然,在公开水域游泳必须要带有救生泳具,这是防止孩子溺水死亡最基本的家庭教育。
作者: poo    时间: 2014-9-5 09:29
学习了。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9-5 12:20
学习了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9-5 12:21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4-9-5 09:18
欺山不欺水,家长要从小就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不要随便轻水。而且要及时教孩子学会游泳,提醒孩子学会科学游泳 ...


作者: 柳钢―闲庭信步    时间: 2014-9-5 13:22
欺山不欺水,我们孩提时父母常敎诲。作为父母不但要敎育如何安全,更重要是敎会孩子如何才安全。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9-5 14:30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4-9-5 09:18
欺山不欺水,家长要从小就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不要随便轻水。而且要及时教孩子学会游泳,提醒孩子学会科学游泳 ...

孩子们的好奇心都很重,很多时候对于危险的发生往往并无知觉,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一定不能疏忽。谢谢老山版主回复!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9-5 14:31
poo 发表于 2014-9-5 09:29
学习了。

谢谢关注!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9-5 14:31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9-5 12:20
学习了

感谢朋友光临本贴!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9-5 14:32
柳钢―闲庭信步 发表于 2014-9-5 13:22
欺山不欺水,我们孩提时父母常敎诲。作为父母不但要敎育如何安全,更重要是敎会孩子如何才安全。

说得好,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的确要真正起到管教的作用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作者: 壶城博浪    时间: 2014-9-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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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9-5 22:34
壶城博浪 发表于 2014-9-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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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捧场!
作者: 梁崇志    时间: 2014-9-5 23:0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定要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小孩溺水,生命可贵!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9-5 23:31
梁崇志 发表于 2014-9-5 23:0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定要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小孩溺水,生命可贵!

说得好,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的确要真正起到管教的作用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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