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打印本页]

作者: 生鱼片001    时间: 2007-10-14 18:16
标题: [转贴]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2007年10月14日05:46  
 
虽然自己不会游泳,但是看到有人落水,仍然毫不犹豫地跳进水中救人,最终献出了22岁的生命。这就是回家探亲的年轻士官赵连臣谱写的一曲奋不顾身勇于救人的生命华章。

10月10日晚,回家探亲的赵连臣在路过济宁市中区一座桥时发现有人落水。

不会游泳的他毫不犹豫地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并奋力将落水者托出水面,在其他人的帮助下,落水者经过医生的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赵连臣却献出了年仅22岁的生命。

10月12日下午,得到线索的本报记者赶到了事发现场。事发现场位于济宁市中区环城北路环翠桥桥下。10月10日晚参与救人的史先生告诉记者,当日晚11时许,听见有人喊救人,他就跑到河边,看见河水里有人露着头,眼看着就要沉下去,他一把抓住漂浮在水面上的头发,将溺水者提上岸来。当时,史先生还有些纳闷,觉得提人时浮力很大,后来才知道是赵连臣在水下托着人呢。

溺水者被送往医院之后不久,一个小伙子拿着一根木棍赶了过来,问救上来几个人,这时史先生他们才知道河中还有一个人。此时离第一个溺水者被救上岸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40分钟。

史先生告诉记者,拿来木棍的小伙子先后三次跳入冰冷的河水中进行打捞,终于将第二名溺水者救上岸来,随后将他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终因溺水时间过长,第二名溺水者经医生抢救无效身亡。

随后,经过多方打听,记者联系上了当时拿木棍三次下水救人的小伙子——王林林。他告诉记者,“当时先看见河里有一个人,接着就看见另一个人跳下河去救人。”王林林告诉记者,见到情况危急,他一边大喊“快救人”,一边迅速去找救人的工具,并最终在众人的帮助下将第二名溺水者打捞上岸,后来才知道他就是路过此地下水救人的赵连臣。

12日晚6时许,记者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中心的病房里,见到了第一名溺水者。他告诉记者他叫秦磊磊,事发当晚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由于高兴就多喝了几杯。当晚天空下着小雨,地面比较湿滑,他一不小心掉进了城区的小洸河里。“当时喝多了,掉到水里后就感觉有人在往上托我,其余的我就不知道了。”随后,记者从赵连臣的哥哥那里得知,当晚回家探亲的赵连臣应其同学之邀去聚会,“当时我还嘱咐他注意安全,早去早回。”赵连臣的哥哥告诉记者,没想到这次探亲竟成了赵连臣和家人、战友的永别。

13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赵连臣生前所在部队的领导。一位姓白的主任告诉记者,赵连臣系兰州点击查看兰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军区驻青藏高原某部战士,2003年参军,2006年入党,被评为一级士官。他入伍仅两个月就被任命为副班长,工作非常勤奋,平时乐于助人,不管多么艰苦、恶劣的环境都能克服。



[此帖子已被 生鱼片001 在 2007-10-14 18:26:25 编辑过]
作者: 快乐老头    时间: 2007-10-14 18:29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作者: 白湖桥    时间: 2007-10-14 18:31
向赵连臣学习!
作者: 海马60    时间: 2007-10-14 18:43
精神可贵,事与愿违
作者: 鲟鱼    时间: 2007-10-14 18:43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作者: 开心每一天    时间: 2007-10-14 19:00
原文由 [B]白湖桥[/B] 发表: 向赵连臣学习!

作者: 大度英雄    时间: 2007-10-14 20:06
原文由 [B]海马60[/B] 发表: 精神可贵,事与愿违

作者: 泽雅    时间: 2007-10-14 20:50
       多好的战士啊!太年轻了!
作者: 海底森林    时间: 2007-10-15 00:16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作者: 老头鱼    时间: 2007-10-15 02:21
原文由 [B]泽雅[/B] 发表:        多好的战士啊!太年轻了!

作者: 阿庆嫂    时间: 2007-10-15 05:07
原文由 [B]海底森林[/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quote]
作者: 阿庆嫂    时间: 2007-10-15 05:16
原文由 [B]海马60[/B] 发表: 精神可贵,事与愿违
还是奉劝不会游泳者,不要单独贸然下水救人,这次幸好水不是太深,还能托出水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精神是可贵的,但没有达到目的就没有意义了!
作者: 傲雪寒梅    时间: 2007-10-15 05:50

       多么优秀的战士啊!用年轻的生命换取一个酒鬼的生命,太可惜了!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07-10-15 06:45

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多么优秀的战士啊!用年轻的生命换取一个酒鬼的生命,太可惜了!

不能做1加1小于2的事,得不偿失。


作者: 鹰鹰    时间: 2007-10-15 08:35
原文由 [B]三省克己[/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多么优秀的战士啊!用年轻的生命换取一个酒鬼的生命,太可惜了!

不能做1加1小于2的事,得不偿失。

[/quote]
作者: 紫衣の罗兰    时间: 2007-10-15 08:40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作者: 冬日阳光    时间: 2007-10-15 10:04

精神可贵

结果不好


作者: 松江勇士    时间: 2007-10-15 10:25
向赵连臣学习!但是见义勇为必须要有能力而为之,否则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07-10-15 10:53
[quote]原文由 [B]白湖桥[/B] 发表: 精神可贵.向赵连臣学习!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07-10-15 15:47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作者: 潮汐    时间: 2007-10-15 16:00

这样的事例很多了,今年夏天我们锦州就有一个大学生不会水,在救一个落水儿童时丧生,太可惜了!

学会游泳,从小孩子开始吧!


作者: 江湖散人    时间: 2007-10-15 18:47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作者: 笑笑妈    时间: 2007-10-15 19:42

原文由 [B]阿庆嫂[/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海马60[/B] 发表: 精神可贵,事与愿违
还是奉劝不会游泳者,不要单独贸然下水救人,这次幸好水不是太深,还能托出水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精神是可贵的,但没有达到目的就没有意义了! [/quote]

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07-10-15 20:02

 

      王林林的义举同样感人,向你学习!


作者: 做的比说的好    时间: 2007-10-16 11:39

        关于赵连成一命换一命值不值,我认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应该肯定的是这种“精神”!这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我军历史上曾涌现过无数个舍己救人的英雄。是人民军队培养了这样的英雄。

        另一方面我认为社会上的一些酗酒者应该已此为鉴,要适量饮酒不要为了自己一时的痛快而使别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果真这样你的心里能安吗?如果当时赵连成不在场,你还能活在世上吗?如果没有这样的事,赵连成这样的好战士是不是可以为社会做更多有益的事呢?

        我认为我们都要珍惜自己和别人的生命!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07-10-16 15:08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可惜,太可惜!

 


作者: 浪里金身    时间: 2007-10-16 19:33

对英雄敬佩之余,我觉得还应该从此事中悟出一个道理来。游泳是一种生存技能;游泳是一种救助别人的本领。我们作为冬泳人应该感到骄傲,我们还必须学会自救和救助。我们有责任宣传游泳的好处,让更多的人学会游泳。不再让悲剧重演!

都是由于不会游泳惹的祸!



[此帖子已被 浪里金身 在 2007-10-31 21:40:11 编辑过]
作者: 黄海鲨    时间: 2007-10-27 05:56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不应该用值与不值来简单评价!
作者: 黄海鲨    时间: 2007-10-27 06:28
原文由 [B]鹰鹰[/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三省克己[/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多么优秀的战士啊!用年轻的生命换取一个酒鬼的生命,太可惜了!

不能做1加1小于2的事,得不偿失。

[/quote] [/quote]将见义勇为的大题小做了!
作者: 黄海鲨    时间: 2007-10-27 06:35
原文由 [B]鹰鹰[/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三省克己[/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多么优秀的战士啊!用年轻的生命换取一个酒鬼的生命,太可惜了!

不能做1加1小于2的事,得不偿失。

[/quote] [/quote]将见义勇为的大题小做了!
作者: 畅游白令海峡    时间: 2007-10-27 22:20
原文由 [B]会飞的鲟鱼[/B] 发表: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07-10-28 19:08
原文由 [B]笑笑妈[/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阿庆嫂[/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海马60[/B] 发表: 精神可贵,事与愿违

还是奉劝不会游泳者,不要单独贸然下水救人,这次幸好水不是太深,还能托出水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精神是可贵的,但没有达到目的就没有意义了! [/quote]

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quote]
作者: 暖暖夕阳    时间: 2007-10-28 20:39
     毛主席的号召是对的,全民都到江海河湖里去锻炼,象类事的问题就不会发生的!
作者: 水上超人    时间: 2007-10-28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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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浪花女    时间: 2007-10-29 01:35
          向英雄学习!
作者: 泉边鱼    时间: 2007-10-29 10:28
此话题非常非常沉重!

此事报纸一登就引起一番争论!

见义勇为应大力弘扬!

但不应被过度宣传和滥用!

俗语说得好“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会游泳也不一定有能力会救人!

何况不会游泳!

幸好有人帮助救上落水者!

支持、表彰、学习的同时要深思!

不能简单的用值于不值来定论!


作者: 泉边鱼    时间: 2007-10-29 10:29

此话题非常非常沉重!

此事报纸一登就引起一番争论!

见义勇为应大力弘扬!

但不应被过度宣传和滥用!

俗语说得好“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会游泳也不一定有能力会救人!

何况不会游泳!

幸好有人帮助救上落水者!

支持、表彰、学习的同时要深思!

不能简单的用值于不值来定论!

 


作者: 生鱼片001    时间: 2007-10-30 09:22
原文由 [B]浪里金身[/B] 发表:

对英雄敬佩智余,我觉得还应该从此事中悟出一个道理来。游泳是一种生存技能;游泳是一中求助别人的本事。我们作为冬泳人应该感到骄傲,我们还必须学会自救和求助。我们有责任宣传游泳的好处,让更多的人学会游泳。不再让悲剧重演!

都是由于不会游泳惹的祸!

 

说的好!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7-10-30 09:30
原文由 [B]泽雅[/B] 发表:        多好的战士啊!太年轻了!



救人也要注意安全。


作者: 金刚男    时间: 2007-10-31 10:54
多好的战士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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