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野浴”:成夺命杀手 溺水抢救重在“关键五分钟” [打印本页]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7-25 06:17
标题: “野浴”:成夺命杀手 溺水抢救重在“关键五分钟”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7-25 06:18 编辑

“野浴”成夺命杀手 溺水抢救重在“关键五分钟”

2014-07-24 16:15 来源:新华网


  炎炎夏日,宽阔的湖泊、池塘、河流吸引着不少“野浴”爱好者。然而,危险有时悄然而至,仅7月份以来,长春地区就发生了6起“野浴”溺亡事故。在野外游泳危及性命的情况下,掌握溺水急救常识尤为重要。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各地区先后发生多起野外游泳致溺亡事故。6月30日至7月14日14天时间,山东烟台120急救中心共出诊急救溺水患者14例,其中儿童7名,5名溺亡。7月16日,吉林省永吉县万昌镇五名中学生在学校打完球后觉得很热,相约来到花家大桥附近一有水沙坑洗澡,结果4名学生溺水身亡。

  据悉,这些溺亡事故多是由“野浴”所致。“野浴”者通常认为自己会游泳并且熟悉水性,在水里不成问题,野外河流水域受深度、温度、水下生物等影响使得水况复杂多变,很多危险因素随时都殃及性命。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民警介绍说,尽管警方和各大公园内水域管理部门加强对公共水域的巡逻防范,但许多市民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意识,“野浴”现象仍屡禁不止。

  “出现游泳溺水窒息后,实际抢救的时间非常短暂,溺水者通常在4至6分钟内死亡,有些溺水者即使抢救过来也会因脑死亡而成为‘植物人’。”吉林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汤勇介绍说,对于溺水者应该进行ABC急救,即疏通气道(air),排出嘴里和呼吸道里的水和杂物;人工呼吸(breath);按压心肺循环复苏(circle)。

  对于出现窒息、心脏骤停、心肺功能缺失的溺水者,最好由受过医疗救助知识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急救。如果溺水者出现意识不清、发冷等症状,应做好保暖工作,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救治。

  而这些医疗救助知识,亟须以生活常识的形式向全社会普及。汤勇建议,对于夏季游泳爱好者,应尽量选择有救生员的环境游泳,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记者陈晨、姚湜)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14-7-25 07:14
科学游泳,科学锻炼,安全第一。
作者: 快乐老头    时间: 2014-7-25 07:19
请推广使用《徐氏快速学游泳安全带》安全玩水安全游泳安全学游泳游泳保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14-7-25 07:21
学习了!安全第一!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4-7-25 07:26
安全第一!
作者: 邺风洹波    时间: 2014-7-25 07:43

作者: 冰客    时间: 2014-7-25 07:44
首先保证自身安全,然后当好公开水域的义务救生员。
作者: 醉老虎    时间: 2014-7-25 07:49
加强防范意思,注重安全第一!
作者: jinzhen    时间: 2014-7-25 09:14
游泳健身,安全第一!
作者: shifoshi    时间: 2014-7-25 09:23
野浴”成夺命杀手",目前看来空难已经远超游泳了。整架飞机2、3佰人的遇难,那才是令人恐怖、难过、愤慨。
作者: 成龙    时间: 2014-7-25 10:12
安全第一
作者: 中华漓江    时间: 2014-7-25 15:44
游泳健身,安全第一!
作者: 铁锚    时间: 2014-7-25 20:21

作者: 林中老屋    时间: 2014-7-25 21:01
这给了我们启发:冬泳圈内也应该在有条件的时候开展此类救生知识的普及教育!
作者: 五彩池    时间: 2014-7-25 23:34

作者: 自在铁马    时间: 2014-7-26 10:52
游泳健身,学会野外生存技能。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7-26 16:06
快活鱼 发表于 2014-7-25 07:14
科学游泳,科学锻炼,安全第一。

谢谢朋友在第一时间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7-26 16:07
快乐老头 发表于 2014-7-25 07:19
请推广使用《徐氏快速学游泳安全带》安全玩水安全游泳安全学游泳游泳保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谢谢快乐老头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7-26 16:08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14-7-25 07:21
学习了!安全第一!

谢谢朋友的关注和加分鼓励。
作者: 浪里白条1969    时间: 2014-7-26 16:46

作者: 桂平老山    时间: 2014-7-31 08:10
不教孩子从小学会游泳的人才是溺水的杀手!
孩子在水中溺亡,为人父母者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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