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医生:支招溺水事故急救要领 [打印本页]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7-21 05:06
标题: 医生:支招溺水事故急救要领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7-21 05:09 编辑

施救黄金时间仅4分钟 医生支招溺水事故急救要领
2014-07-19 09:50:00  来源:珠江晚报


  又一名学生溺水,幸亏被及时发现和抢救,脱离了危险。这是近日发生在平沙一名学生身上的事情。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林广提醒,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已进入高发期,家长和学生应提高警惕:抢救溺水者黄金时间只有4分钟,现场急救很重要。

  9岁男孩溺水后获救

  7月13日下午,珠海平沙某游泳池,一名9岁的小男孩在游泳时溺水,正在一旁游泳的人发现后,马上将其从水里救出,在场急救人员立即给予清理呼吸道,并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心肺复苏术。经过5分钟的及时抢救,小男孩惨白的脸上慢慢恢复血色,嘴里吐出几口水,逐渐有了微弱的呼吸,在场人员终于长舒了一口气,120救护车将其送往当地的医院抢救,还是出现晕厥,小男孩便被转入市人民医院,经抢救小男孩现已康复出院。

  加强对孩子安全教育

  林广说,每年暑期医院都会收到因溺水而送来抢救的孩子。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告知孩子游泳要到有专业救生员的正规游泳馆,或有熟悉水性的成年人带领。不要擅自或与同学结伴到江河、水库、池塘、工地水坑及其它水深状况不明的水域游泳、玩耍。严禁在没有熟练掌握游泳技能的情况下盲目下水,发现需要救助的落水者,应及时呼救并报警。

  一定要现场立即抢救

  “这次小男孩能被成功抢救而且没有后遗症,与现场及时抢救是分不开的。”林广强调,溺水小孩救出水面后应分秒必争地进行抢救。一定要现场立即抢救,或者边抢救边转送,千万不要只注意转送医院,而不进行急救,耽误抢救时机。林广说,因为人溺水两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抢救溺水者的黄金时间是前4-6分钟,如果黄金时间内施以正确救护,挽回其生命的成功率达90%。现场急救的要点是立即排出体内积水,促其呼吸,恢复心跳,然后迅速转送就近医院继续抢救治疗。

  急救步骤

  1
  将溺水者救上岸后,立即清除口腔和鼻腔里的水、泥和污物,再进行控水处理。

  2
  迅速进行控水,让溺水者处于头低、脚高的体位,将吸进去的水控出来。最简便的方法是:救护人一腿跪地,另一腿出膝,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护人的膝盖上,使其头部下垂,然后按压其腹部、背部。

  3
  对呼吸已停止的溺水者,立即进行人工心肺复苏。

  4
  急送医院继续抢救。经以上处理,呼吸心跳恢复后,不要以为万事大吉,因为还会现出肺部、心脏及脑的并发症,所以一定要迅速护送到医院继续进行抢救治疗。 (记者许育秀 通讯员蓝尚如)



作者: 日不落    时间: 2014-7-21 05:18
好经验,学习!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7-21 06:04
日不落 发表于 2014-7-21 05:18
好经验,学习!

朋友早上好,谢谢您在第一时间的关注和加分鼓励!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4-7-21 06:34
现场急救的要点是立即排出体内积水,促其呼吸,恢复心跳,然后迅速转送就近医院继续抢救治疗。


作者: 醉老虎    时间: 2014-7-21 07:22
好贴,学习了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14-7-21 07:47
学习了。谢谢!
作者: 成龙    时间: 2014-7-21 09:31
学习了
作者: KK搏浪    时间: 2014-7-21 10:07
好帖,我们玩冬泳的人都要好好掌握这门求助技能。
作者: 紫荆花    时间: 2014-7-21 10:19
分享了,楼主辛苦,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很重要。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14-7-21 11:47
学习了,谢谢!
作者: 天池水怪    时间: 2014-7-21 13:15
                     应该人人掌握的知识!
[attach]3065504[/attach]

作者: 深遂的眼睛    时间: 2014-7-21 14:44
学习
作者: 邺风洹波    时间: 2014-7-21 15:29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14-7-21 17:53
应知应会。
作者: 大自然郝    时间: 2014-7-21 18:35
好贴!学习了!·
作者: 铁锚    时间: 2014-7-21 19:26

作者: 浪花LN    时间: 2014-7-21 22:24
实用,赞!



作者: 韩水冬游    时间: 2014-7-21 22:52
如此好贴学习了!
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4-7-22 04:48


好帖!急救知识,应当普及!

作者: 不同凡响    时间: 2014-7-22 15:28
此贴应该普及!
作者: 林中老屋    时间: 2014-7-22 19:07
好方法,值得推广!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