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既不所欲勿施于人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岛海边大哥    时间: 2014-3-25 20:24
标题: 既不所欲勿施于人
本帖最后由 青岛海边大哥 于 2014-3-26 08:09 编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于己于人均是件痛苦的事情。以自己的威严强加自己的意志,别
人只是口服而心不服,而且日久必生反抗之心。以自己的固执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仅是默忍
或是隐怒,但是日久也可能反目成仇。检讨自己的言行是否与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
认同。人与人是不可能一致的,不要以我为中心。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3-25 20:36

作者: 范大将军    时间: 2014-3-25 21:32
          言之在理!做人最要紧的是,首先要学习真正的“谦虚”。首先要戒掉的的第一条就是“自赞毁他”。我认为做人平凡就是“佛,神,仙”。自我为中心,何德何能?所以你连一缸水也喝不完,更不必说一江水了!
作者: 青岛海边大哥    时间: 2014-3-25 21:35
谢谢笵队第一时间加分支持!
作者: xiaoyi    时间: 2014-3-25 21:39
行事 ——转自倪匡的处世之道
这种事我决不会做,但你有权去做
天生人有几千几万种,种种人行事的方法都不同。一些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另一些人杀头也不肯做。一些人认为天公地道的事,另一些人会认为屈辱人格之至。人各有志,不必相强,更不必要求雷同。
十分重要的一点是:一件事,自己决不会去做的,只是自己不做便可,绝不能要他人也不做。你不喜欢做,不想做,不会做的事,或许正是别人喜欢做,要做的事。看见自己不做,也不让人家做,就是行为不当。
干涉他人的行为,或思想,是人类许多纷争的原因之一——自然,人类行为有一定的准则,如遵守公德、法律等等,只要在这些通行的准则范围内,人家喜欢怎么样,是人家的事,自己不做,人家有权做,看了固然讨厌之极,可恨之极,但唯一的方法就是不看,而不能不让人家做。
各行其是,不会有纷争,硬要求相同,才会起纷争。

这是我3年前的收藏,嘿嘿。。。。。




作者: 幸福冬泳人    时间: 2014-3-2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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