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打印本页]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14-3-15 16:01
标题: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14-3-15 1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其核心是“新权益”、“新责任”。
  新《消法》构建了消费维权新机制,提供了解决消费纠纷新对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与此同时加强对新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拓宽了消费者保护的范畴,丰富了消费权益保护的内涵;加重对不诚信经营行为惩处力度,扩大消费者损害赔偿的范围,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且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和维权新手段,增强消协组织的维权力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明确各级政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职责,以推进全社会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共同责任。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是消费者协会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向全社会吹起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它既是消协组织对落实法定职责的自我要求,也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消费者责任的倡导。
  2014年中消协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以贯彻落实新《消法》和深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一是各地消协组织要以宣传落实新《消法》为主线,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监督,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三是全面深化消协组织改革,创新思维,健全机制,规范行为,提升依法履责的能力;四是积极探索实践,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新《消法》的配套法规,全社会共同维权,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五是做好消费引导和政策咨询,倡导文明、健康、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4-3-15 17:10
有法可依 违法必究
作者: 快乐海洋    时间: 2014-3-15 17:12
希望大家提高消费自我防护意识!不要让商家占空子
作者: 野.草    时间: 2014-3-15 20:45
愿天天315
作者: 泽雅    时间: 2014-3-16 10:48
       日子是不错的,执行起来是有难度的啊。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