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甲午马年两次“立春” 无关婚嫁凶吉 [打印本页]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4-1-25 04:33
标题: 甲午马年两次“立春” 无关婚嫁凶吉



“双春年”是自然现象,无关嫁娶祸福

即将到来的农历甲午马年将有两次“立春”节气,民间有说法认为“双春年”宜嫁宜娶,亦有相反说法称“容易离婚”,一些商家借此制造营销题材。专家介绍,这是一种人为的历法安排而非自然现象,无关人类的凶吉祸福。

甲午马年从2014年1月31日开始,到2015年2月18日结束,共383天。2014年和2015年的立春都在2月4日,因此甲午马年在年初和年尾各有一个立春,民间称之为“一年两头春”。

我国有些地方有说法认为,两次立春寓意“第二春”,这年结婚的女性很可能离婚,一辈子要结两次婚。因此,“双春年”不宜出嫁。

对此,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教授刘宗迪介绍,双立春和无立春都是阴历和阳历调和安排的结果,一般每19年中有7次闰月,会形成多次双春和无春的年份,与婚丧嫁娶的运势无关,关于婚嫁凶吉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有些商家借双春年制造话题、炒热市场,民间也习惯从字面上想当然地解读,这些都不利于大众对传统民俗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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