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河南冬泳联盟专区版主暂行条例 [打印本页]

作者: 冰岩    时间: 2007-9-27 14:18
标题: 河南冬泳联盟专区版主暂行条例

河南冬泳联盟专区版主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版主条件:
1.每周至少4天,每天平均不少于2小时管理联盟专区。
2.每周至少4天,每天平均不少于1小时在联盟q群交流。
3.管理并完善联盟专区置顶贴,精华贴。回复重要的帖子。不断推出新的热点并加以引导完善。
4.沟通冬泳网和各专区。
5.版主受联盟主管网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
6.版主应会使用冬泳网的各项相关功能,并帮助新手熟悉重要功能。

版主任选办法:
1.版主试用期两个月,到期由联盟提议冬泳网并由冬泳网最终决定是否留用。
2.版主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到期由联盟提议冬泳网并由冬泳网最终决定新的人选方案。(目的为了促进更多的地市在联盟专区的发展)
联盟向社会各界招聘版主。优先次序:联盟专区--冬泳网--会游泳者。(联盟专区现已是国内网络界全国性论坛省级板块的领军者,是您施展抱负的天堂,来吧!)联系电话13837380531.qq:418069124(加我好友者请注明:申请版主)或冬泳网发短信。

聆听您的宝贵意见!


作者: 翻江鼠    时间: 2007-9-27 14:26

                  大有作为



作者: 碧浪鲨    时间: 2007-9-27 17:31

                   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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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飞    时间: 2007-9-27 20:26
切实可行,赞成!
作者: 逸人    时间: 2007-9-27 20:35
规矩与方圆!
作者: 汉鸭子    时间: 2007-9-27 21:15
要求很高,以积极参与的行动来支持版主的工作。
作者: 雪莲花    时间: 2007-9-27 21:51
     冰岩版主是个细心人,事情考虑的很周到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7-9-29 07:39
原文由 [B]逸人[/B] 发表: 规矩与方圆!

作者: 畅游大海    时间: 2007-9-29 08:33

 冰岩版主是个细心人,事情考虑的很周到!





作者: 海底森林    时间: 2007-10-7 01:32
原文由 [B]雪莲花[/B] 发表:      冰岩版主是个细心人,事情考虑的很周到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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