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判处赵微有期徒刑12年。 [打印本页]

作者: 五圈    时间: 2014-1-11 21:30
标题: 判处赵微有期徒刑12年。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安阳市政协原主席赵微受贿案由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赵微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月至2012年8月期间,赵微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安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人事调整、货款结算、金融贷款、工程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共计5182592.61元。鉴于案发后赵微坦白认罪,积极退赃,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其他案件,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赵微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作者: 品质    时间: 2014-1-11 21:40

作者: 爱国龙    时间: 2014-1-11 23:19
  号里边,安阳市的四大班子,就差人大主任了!
作者: 浪里先生    时间: 2014-1-12 18:26
这一任...十二年
作者: 冬火    时间: 2014-1-12 20:40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让你当公仆,你却拿人民的血汗钱占为己有,报应。E6MQ
作者: 海阔天空0    时间: 2014-1-13 09:33
判了这些**,大快人心!
作者: 立交桥    时间: 2014-1-13 10:20
本帖最后由 立交桥 于 2014-1-13 10:21 编辑

算不上老虎,顶多是个苍蝇。
                不过,苍蝇挺多的~~~~

作者: 老顽童2010    时间: 2014-1-13 10:45

作者: 春天ZJY    时间: 2014-1-14 20:10

作者: 倾倒一片    时间: 2014-1-14 21:02
人大主任也是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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