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法国夫妇因见死不救遭起诉 事发时用手机拍照 [打印本页]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7 09:11
标题: 法国夫妇因见死不救遭起诉 事发时用手机拍照
       一对法国夫妇因曾经“见死不救”而遭起诉。法新社4日报道,一名溺水青年的母亲已经把这对夫妇告上法庭。
  死者名叫文森特·泽卡。2012年3月的一天夜里,他在波尔多地区喝醉酒,掉入一条河中淹死。

  文森特的母亲茜尔维原先是一名警察。她告诉法新社记者,她在翻阅警方就她儿子死因的调查文件中发现,一对年轻夫妇曾告诉调查人员,她们目击了文森特坠河的情况。



  茜尔维说,这对夫妇告诉调查人员,文森特当时“非常醉,几乎不省人事”,“他们不仅没有出手救他,相反还冲着他笑,用手机拍他,最后离开”。   茜尔维最终决定,起诉这对夫妇。她说,法国有一条法律规定,在他人处于险境时应该提供援助。   “我不是为了寻求惩罚,只是想让他们学会担当,”茜尔维说。   儿子因醉酒溺死后,茜尔维成立了一个联合会,专门救助醉酒的年轻人。

作者: 南极仙翁    时间: 2014-1-7 09:19
少喝点儿不就得儿了!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7 09:24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4-1-7 09:19
少喝点儿不就得儿了!


作者: 我心向佛    时间: 2014-1-7 09:45

作者: 范大将军    时间: 2014-1-7 10:07
        喝酒的人不怕死,但也不能找死!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7 10:34
我心向佛 发表于 2014-1-7 09:45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7 10:35
范大将军 发表于 2014-1-7 10:07
喝酒的人不怕死,但也不能找死!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者: 快乐海洋    时间: 2014-1-7 11:36
太贪酒了啊!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7 11:39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1-7 11:36
太贪酒了啊!

嗜酒如命的结局
作者: 快乐海洋    时间: 2014-1-7 11:54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1-7 11:39
嗜酒如命的结局


作者: 大风哥    时间: 2014-1-7 17:28
这是一对缺少良心的夫妇,该起诉!对待美酒,美色等诱惑,大多数还是“看得破,忍不过”的,所以也就不能过多指责这位丢命的年青人了。
作者: 刀锋    时间: 2014-1-7 17:48
有那功夫拍照,还不如拉人一把,这对夫妻该被起诉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7 17:49
大风哥 发表于 2014-1-7 17:28
这是一对缺少良心的夫妇,该起诉!对待美酒,美色等诱惑,大多数还是“看得破,忍不过”的,所以也就不能过 ...

国外有这方面的法律。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7 18:13
钢铁小妹 发表于 2014-1-7 17:56
喝酒没有数,喝酒不要命,也太过了吧。


作者: 钢铁小妹    时间: 2014-1-7 19:13
喝酒没又数,喝酒不要命,也太过了吧。
作者: 幸福冬泳人    时间: 2014-1-7 22:03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8 08:53
钢铁小妹 发表于 2014-1-7 19:13
喝酒没又数,喝酒不要命,也太过了吧。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4-1-8 08:54
幸福冬泳人 发表于 2014-1-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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