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4年辽宁省第七届全民健身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启明    时间: 2014-1-3 11:23
标题: 2014年辽宁省第七届全民健身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4年辽宁省第七届全民健身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本溪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本溪市水务局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14年 1月10日上午 9:00 本溪市枫叶广场(太子河水域)
五、参赛办法
以市为单位报名参赛

作者: 启明    时间: 2014-1-3 11:23
六、竞赛项目
男、女 50米蛙泳、自由泳 、仰泳
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各2人)
七、组别:
甲组:50岁以上(含50岁)(1962年以前出生)
乙组:50岁以下(1962年以后出生)
八、竞赛要求
(一)各市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每组男女运动员各8人,每人限报一项(接力除外)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向承办单位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持准赛证 。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并办理人身保险,方可参加比赛。

作者: 启明    时间: 2014-1-3 11:24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年龄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以各市为单位,设团体(甲组男女、乙组男女团体)奖项。 录取男、女个人前八名成绩计分。按9.7.6.5.4.3.2.1记入团体成绩。以各市代表队甲乙组团体的积分总和分别录取团体名次。
(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出发和一次性决赛,成绩相同计分并列,取消下一计分。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比赛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成绩。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团体总分前八名代表队颁发奖状并给予奖励;个人前八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奖励: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第四至第八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作者: 启明    时间: 2014-1-3 11:25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2014年1 月 8日报名截止。各市将正式报名单(报名单必须A4纸打印)加盖市体育局公章传真到本溪市体育局。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35号。联系人:李芬、赵韵。邮编:117000。
电话:0414-3867671,3867874。 传真:0414- 3867671
    比赛责任书可报到当天交与大会组委会。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14年1月 9日13:00—17:00报到,9日晚7:00时召开领队会议。
2、报到地点:本溪市林业宾馆。地址:明山区小堡樱桃小区(火车站乘25路公交车,长途客运站乘25路\32路公交车)宾馆客服电话:0414-3568668  
3、食宿标准:每人:普200元(含三餐)标240元(含三餐)
4、赛会期间由承办单位提供医疗服务
5、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比赛不收报名费。

作者: 启明    时间: 2014-1-3 11:25
十二、裁判员
总裁判长由辽宁省体育局指派,其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指派。
(一)赛会期间由承办单位提供医疗服务。
(二)请各参赛单位自带队旗。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局
2013年 11 月19

作者: 启明    时间: 2014-1-3 11:26
附件2
2014年辽宁省第七届全民健身冬泳邀请赛比赛报名单
男/女子组    队名: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组别
备注
甲组
乙组
联系电话:                            盖章:
注:此表不得手写,必须电脑打印

作者: 启明    时间: 2014-1-3 11:27
附件3
责任书
  大会组委会   
我自愿参加2014年辽宁省全民健身冬泳邀请赛。在比赛活动期间,坚决服从赛会各项规定和纪律。
本人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完全能胜任本次比赛活动;如比赛当日遇到身体不适,应自行退出比赛;如遇到任何意外情况,由本人自行负责。
参赛队:
领队签字:
参赛队员签字:
                                                     年  月  日

作者: 浪花LN    时间: 2014-1-6 03:59
好活动,赞!
祝圆满成功!

作者: 钢铁老太    时间: 2014-1-6 08:07
预祝2014年辽宁省第七届全民健身冬泳邀请赛圆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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