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赖昌星最快半年被引渡 [打印本页]

作者: 南飞雁    时间: 2007-9-26 08:22
标题: [转贴]赖昌星最快半年被引渡
最高检负责人称赖昌星最快半年被引渡
2007年09月26日 05:04中国日报网站投票数:0顶一下  【

据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一半以上的中国外逃贪官都集中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还有很多在英、法、德、荷等国家。这些国家中还没有任何一个和中国签署双边引渡条约,数百名中国贪官仍然在逃,数百亿资产也无法追回。

目前,我国与29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生效的21个,其中发达国家只有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在列;和日本的引渡条约协商正在进行。

“西方国家不和我们谈引渡条约的主要障碍之一是对我们保留死刑持有偏见,尽管我们一再申明死刑犯不引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同时他们对我们的司法审判程序也持有不必要的顾虑。”

他说引渡回来的嫌疑犯不可能受到酷刑,只会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接受审判,他们的人权会得到充分尊重。

近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已撤消了对“远华”案重要嫌犯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复核案的上诉,着手进行第二份遣返前风险评估。“新一轮评估结果很快就会出来。如果结果对我们有利,赖有可能在半年左右就被引渡回来;否则还需要一到两年时间,”这位负责人说。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7-9-26 08:23


作者: 冬泳缘    时间: 2007-9-26 08:34
法网灰灰
作者: 兔宝宝    时间: 2007-9-26 09:10
说的多了,没有意思了。
作者: 海飞    时间: 2007-9-26 12:17
一再申明死刑犯不引渡.赖昌星要逃脱死刑了!
作者: 兔宝宝    时间: 2007-9-26 19:47
真想让他死,有的是办法。
作者: 水冰兰    时间: 2007-9-26 20:04


该死。
作者: 雪莲花    时间: 2007-9-26 20:10
          法网恢恢,罪有应得
作者: 碧浪鲨    时间: 2007-9-27 23:32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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