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台湾路有个海之友冬泳队 [打印本页]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7:44
标题: 台湾路有个海之友冬泳队
本帖最后由 台湾路电鱼 于 2014-2-28 14:16 编辑


        11月27日,一场寒潮袭来,6~7级的西北风掠过给岛城,28日早晨的气温骤然下降到-2.4℃,厚厚的冬装把出行的人们裹的严严实实;台湾路海边往日那熙熙攘攘游泳热闹气氛,随着气温的下降猛地冷寂了。但是,仍有一些不畏寒冷的健儿,他们纵身下海游泳,成为台湾路初冬清晨一道亮丽的风景:这些人就是“台湾路海之友冬泳队”的队员。

        台湾路海边的沙滩小得可怜,礁石密布,可从九十年代初期开始,周边居住的的游泳爱好者便在此下海游泳,如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随着海滨木栈道的修建,这里下海游泳的人逐渐成气候,夏天百十号、冬天几十号人,场面颇为壮观;本土媒体多次批评台湾路海边有个“不安全、不文明、不合法”、呼吁政府部门取缔的“野浴场”。

         与海有约,游泳联谊。

         经常一起下海游泳,共同的爱好让大家成了老熟人和好朋友。经泳友鲍正耀、田兴才等人酝酿、联络、发起,2006年10月1日,“台湾路海之友冬泳俱乐部”正式宣布成立,确立了“团结互助,健康向上,快乐每一天”的宗旨。后与青岛市冬泳协会联系,更名为“台湾路海之友冬泳队”,成为青岛冬泳协会的分支,参加人员均按章程进行注册登记。台湾路冬泳队创建之初,注册会员61人,其中女泳友10人;第一任队长鲍正耀、第二任队长田兴才、现任队长是秦喜坤。

         台湾路海边遍布礁石,大潮汐时段波涛汹涌、海流很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没有更衣室、没有救生救护组织,没有防鲨网,游泳的条件非常差,尤其在冬季,放在墙头上的衣物即便压着石块,也能被大风吹到海滩上、吹到海里去……

        伴随着与生俱来的种种不利条件,2013年10月1日,台湾路冬泳队走过七年历程,目前在册泳友80人、年龄最大的泳友老刘77周岁。

         由于客观因素和冬泳队员年龄偏大等情况限制,除2007年10月6日组织了三浴~台湾路的横渡活动外,没再单独组织海上活动,但市里每年组织的迎新年、沙滩节等活动均积极参加。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7:47

台湾路小海湾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7:48

不要下海游泳的警示牌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7:49

露天更衣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7:51

左一,年龄最大的泳友老刘77岁;右一泳友鲍鱼67岁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7:52

泳友自己买的救生圈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7:53

冬泳队建立的天气、海况信息牌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3-11-29 18:05
青岛汇泉湾冬泳队不属于任何组织,也何任何所谓的协会没有隶属关系。是一支完全自发的民间队伍。本队现有队员60余人,以冰泳,耐寒,和公开水域比赛见长,在青岛冬泳界独树一帜,多次组队参加国际,国家级,区域性冬泳,游泳比赛,成绩斐然,是一支叫的响的队伍,在青岛地区无人匹敌。
作者: 刀锋    时间: 2013-11-29 18:40

作者: 刀锋    时间: 2013-11-29 18:47
那个电话表,貌似是前年报纸登的
报社过后还打电话给李队 道歉
缘由:不经验证和个人允许,就擅自把汇泉湾冬泳队登在某协会下,并公开李队私人电话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9:04
刀锋 发表于 2013-11-29 18:47
那个电话表,貌似是前年报纸登的
报社过后还打电话给李队 道歉
缘由:不经验证和个人允许,就擅自把汇泉湾 ...

还有这么一档子事情啊。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9:04
刀锋 发表于 2013-11-29 18:40

谢谢刀锋朋友!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29 19:05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3-11-29 18:05
青岛汇泉湾冬泳队不属于任何组织,也何任何所谓的协会没有隶属关系。是一支完全自发的民间队伍。本队现有队 ...

独树一帜 遐迩闻名
作者: 幸福冬泳人    时间: 2013-11-29 23:18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30 07:38
幸福冬泳人 发表于 2013-11-29 23:18

谢谢朋友关注与鼓励!
作者: 向左走    时间: 2013-11-30 12:01
  本来应该给【台湾路电鱼】的帖子加分,结果上面的隶属关系不对,是杨会长为了提高协会的影响力,把我队擅自算在协会旗下,为此报道李记者亲自道歉,建议‘电鱼’把上面的那点复制说明删除,还是一个好帖子,应该置顶。
作者: 台湾路电鱼    时间: 2013-11-30 12:16
向左走 发表于 2013-11-30 12:01
本来应该给【台湾路电鱼】的帖子加分,结果上面的隶属关系不对,是杨会长为了提高协会的影响力,把我队擅 ...

已把复制部分中“汇泉湾冬泳队”的内容删除。

因不了解情况,造成不当请见谅。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