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游泳每次别超过45分钟 [打印本页]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7-9-17 07:24
标题: [转贴]游泳每次别超过45分钟

游泳每次别超过45分钟

        盛女士在会所游泳池泡了两三个小时后,突然感觉头昏脑涨、四肢冰凉,于是紧急向工作人员求救,入医院后,被确诊为长时间游泳引起的心动过速和肌肉劳损。

  据了解,最近像她这样因为游泳过度而引发疾病的情况还不少。专家告诫,保健性游泳每次最佳时间在20到45分钟,切莫贪凉延长时间影响自身健康。据介绍,体重达71公斤的盛女士最近刚学会游泳,为了早点看到减肥的效果,她一连两三小时都泡在水中,或游泳或走动,她认为这样能快速消耗体能,还能消暑。谁曾想泡水时间一长,便感觉浑身不适心动过速。

  有关专家指出,人在水中容易散热,但在水中时间过长,身体产生的热量低于水中散热,体温调节功能就会遭到破坏,这时会出现皮肤中动脉收缩,小静脉扩张,使血液停滞在皮下静脉内,造成皮肤青紫、嘴唇发黑,身上起“鸡皮疙瘩”,甚至发生痉挛现象。

  也有专家认为,长时间泡在水中,会因氯元素侵袭致病。城市所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系统大都采用氯消毒,人们游泳时,直接与氯接触,这些物质会从水中蒸发并直接被皮肤吸收。一般20分钟以内的氯吸入对人体无大影响,但随着时间增长,就可能导致人体罹患各种疾病。

  因此,长时间在水中游泳,特别是在很凉的水中游泳,对身体不一定有好处。如果感觉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上岸擦干身上的水,晒晒太阳,待暖和后尽快穿好衣服,以防感冒、心动过速、肌肉劳损等病症发生


作者: 傲雪寒梅    时间: 2007-9-17 07:42
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作者: 百泉情    时间: 2007-9-17 09:01


量力而行。
作者: 碧浪鲨    时间: 2007-9-17 10:02



量力而行。


作者: 鸭绿江渔夫    时间: 2007-9-17 10:02
过犹不及,任何事情都有个“度”,游泳也是一样。楼主的提醒很有必要!
作者: 启明    时间: 2007-9-17 12:04
游泳每次别超过45分钟

作者: 冬泳缘    时间: 2007-9-17 12:18
原文由 [B]鸭绿江渔夫[/B] 发表: 过犹不及,任何事情都有个“度”,游泳也是一样。楼主的提醒很有必要!

作者: 水冰兰    时间: 2007-9-17 13:21


謝謝樓主提醒。
作者: 兔宝宝    时间: 2007-9-17 14:44
原文由 [B]鸭绿江渔夫[/B] 发表: 过犹不及,任何事情都有个“度”,游泳也是一样。楼主的提醒很有必要!

作者: 汉鸭子    时间: 2007-9-17 16:13
量力而行
作者: 碧波荡漾    时间: 2007-9-17 21:14
有人认为在水中多泡会儿就能减肥是错误的,什么事都不能走极端!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7-9-18 10:33
任何运动都要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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