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温七中与温州冬泳协会 近日握手言和 [打印本页]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3-7-30 07:16
标题: 温七中与温州冬泳协会 近日握手言和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3-7-30 07:17 编辑

温七中与冬泳协会 近日握手言和

2013年07月30日04:21 来源:温州商报

    商报讯(通讯员 鹿轩)去年夏天,一个教书育人机构,一个救人生命组织,因为一起房屋使用权纠纷闹上法庭,双方争得面红耳赤;近日,温州市第七中学(以下简称“温七中”)与温州市冬泳协会(以下简称“冬泳协会”)就胜昔桥7号琴楼一层琴房房屋使用权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冬泳协会”承诺腾空琴房,将使用权归还给“温七中”。同时,“温七中”同意将该一楼琴房前面的道坦暂借给“冬泳协会”使用半年。至此,曾经怨气满腹的两家单位握手言和。

  坐落在市区胜昔桥7号的琴楼一层琴房,原属温州幼儿师范学校所有。2003年,市冬泳协会占用了琴房,作为救生场地使用。2008年1月25日,市政府将琴房调整用于温七中办学,但市冬泳协会没有迁出。去年6月7日,温七中一纸诉状将市冬泳协会告上法庭,要求其腾空琴房,并赔偿31.46万元的租金损失。去年9月26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冬泳协会”腾空琴房,由“温七中”收回自用。而后,“冬泳协会”不服一审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二审维持原判。

  因“冬泳协会”没有依照判决书履行腾空义务。今年2月26日,“温七中”向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其实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执行法官勘察现场后从中说理协调,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冬泳协会”于今年7月10日前将一楼琴房腾空,归还给“温七中”。“温七中”方面同意,将一楼琴房前面的道坦暂借给“冬泳协会”使用至2014年的1月10日。至此,九山湖畔的这起“闹心”的官司终结。



作者: 渤海辽河    时间: 2013-7-30 07:55
感谢你的报道。
作者: 登登登    时间: 2013-7-30 08:47
本帖最后由 登登登 于 2013-7-30 08:49 编辑

感谢上海人的报道,我查了一下,我手头曾经拍过救生基地的一些照片,发上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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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岸的广告牌处就是救生志愿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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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泳志愿者捐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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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泳志愿者捐款搭建瞭望平台,十多年已经救出180名溺水者远处绿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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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旗飘飘的就是救生基地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3-7-30 12:00
渤海辽河 发表于 2013-7-30 07:55
感谢你的报道。

客气了朋友!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3-7-30 12:02
登登登 发表于 2013-7-30 08:47
感谢上海人的报道,我查了一下,我手头曾经拍过救生基地的一些照片,发上给大家看看

温州冬泳人是好样的,向温州冬泳人学习!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3-7-30 20:49
九山湖畔的这起“闹心”的官司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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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3-7-30 20:51
张兴 发表于 2013-7-30 20:49
九山湖畔的这起“闹心”的官司终结。

谢谢张老的支持!

作者: 快乐的小龙鱼    时间: 2013-7-31 11:00
理解万岁,以和为贵。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3-7-31 11:23
快乐的小龙鱼 发表于 2013-7-31 11:00
理解万岁,以和为贵。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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