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禁止野浴”之我见 [打印本页]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3-7-9 17:43
标题: “禁止野浴”之我见
      近日看见《锦州晚报》记者郭萌就在凌河野浴一事接连发表追踪报道,今天又写了《冬泳者遭市民质疑:河中游泳为野浴做了“示范”?》,对此,我深表诧异。

      关于野浴的概念就是指在江河湖海里的游泳,毛主席当年畅游长江就是最典型的野浴,哪个人敢说半个“不”字?!当然有组织的在江河湖海里游泳一定不能算“野”浴,因为“野”有两个含义:一是无组织的游泳是野浴,就算在游泳池里也难免有野浴的,贸然进入深水区,发生危险需要救生员抢救;二是在自然水域里无组织的游泳叫野浴,毛主席畅游长江一定是有组织的,所以没有人敢说那是野浴。同时“浴”也有两个含义:一是在水里游泳就“浴”,二是在水里洗澡更叫“浴”,我理解:“禁止野浴”的主要意思是指禁止在自然水域里洗澡。


      锦州东湖公园和小凌河沿岸到处都有《禁止野浴》的牌子,那是可以理解的,目的是提醒市民在夏季到来时不要下水游泳或洗浴,以防止发生意外,其用意是好的。但是不应当因噎废食,因为有喝小米粥噎死的,就“禁止吃饭”;有上街被汽车撞死的,就“禁止上街”;有上楼摔死的,就“禁止登高”;有跳桥自杀的,就“禁止过桥”;有游泳淹死的,就“禁止野浴”,那就是典型的剥夺人权了。


      冬泳人都是擅长游泳的高手,并在指定的东湖水域里有组织的游泳,尽管也是“野浴”,但是这不能与被淹死的人同日而语,更无法相提并论,因为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所谓“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那是无稽之谈。因为犟嘴的死是被别人打死的,自己不想死;淹死的都是自己找死的,与会不会水没有关系,因为再会走道,楼上扔下来大石头砸在脑袋上也必死无疑,真正会水的一定是怎么淹都淹不死的。


      到江河湖海里游泳,是应当大力提倡的,只是要保证安全而已,不能动不动就禁止这个,禁止那个,因为用和蔼的语言做善意的提醒,估计效果会更好。


     看《冬泳者遭市民质疑:河中游泳为野浴做了“示范”?》一文,大有禁止冬泳人夏季游泳之意,实在是荒谬。



成海笑看
中级:发帖不受时段限制

  • 稿费945元
加关注 写私信



作者: 水神    时间: 2013-7-10 03:36
晚报言论,攻击一点,不即其余。笑看人生,所言极是。其无非是:凭借媒体之便,满足一己之私而已。
作者: 逢铁    时间: 2013-7-10 11:53
              驳的有理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3-7-10 11:59
胡说冬泳示范野浴
荒唐透顶谬误至极
井底之蛙小入之见
急需充电启蒙学起
正规媒体 如此文章 令人愤怒 难以容忍

作者: 南极仙翁    时间: 2013-7-10 12:03
禁止冬泳人夏季游泳,太没道理了!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3-7-10 12:10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3-7-10 12:03
禁止冬泳人夏季游泳,太没道理了!

荒谬至极
作者: 南极仙翁    时间: 2013-7-10 13:34
今来 发表于 2013-7-10 12:10
荒谬至极

每逢见到老朋友的回应就很高兴,咱们永远是好朋友!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3-7-10 14:14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3-7-10 13:34
每逢见到老朋友的回应就很高兴,咱们永远是好朋友!

好朋友 天长地久
作者: 南极仙翁    时间: 2013-7-10 16:58
今来 发表于 2013-7-10 14:14
好朋友 天长地久

快乐寓交流之中,谢谢朋友!
作者: 暖暖的太阳530    时间: 2013-7-10 20:22
浴洗澡也,泳运动也。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3-7-11 11:15
暖暖的太阳530 发表于 2013-7-10 20:22
浴洗澡也,泳运动也。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13-7-12 10:40
本帖最后由 上善乐水 于 2013-7-12 11:27 编辑

       当年,毛主席号召我们到江,河,湖,海,大风大浪里去锻炼(游泳)全国人民积极响应参与!谁敢反对呢?      如今,有的媒体小爬虫,就是顺风抓屁!
[attach]2527112[/attach]



作者: 海豹2012    时间: 2013-7-12 19:51
上善乐水 发表于 2013-7-12 10:40
当年,毛主席号召我们到江,河,湖,海,大风大浪里去锻炼(游泳)全国人民积极响应参与!谁敢反对呢 ...

[quote][/quote]
作者: 000000    时间: 2013-7-22 12:15
做好防护  野浴是很好的运动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