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已无捐献价值 [打印本页]

作者: 瓯越风范    时间: 2013-4-19 20:45
标题: 已无捐献价值
本帖最后由 瓯越风范 于 2013-4-19 21:01 编辑

现时创作小幽默一篇:
一位风流成性的贪腐官员被判死刑,临行前几天,狱警问其是否愿意捐献器官,该犯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自愿捐献生殖器的意向书,他本想死后还能再风流。三天后,医院鉴定单:该器官使用过度,已无捐献价值。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3-4-19 21:23

作者: 我心向佛    时间: 2013-4-20 09:07

作者: 海豚大侠    时间: 2013-4-20 14:19
逸尘断鞅。
作者: 青岛海牛    时间: 2013-4-20 20:18

作者: 天山南北    时间: 2014-4-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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