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游泳、嬉水有人不宜 [打印本页]

作者: 启明    时间: 2007-8-25 05:42
标题: [转贴]游泳、嬉水有人不宜

游泳、嬉水有人不宜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患有传染性皮肤病、肝炎、红眼病、沙眼、脚气病、阴道滴虫和细菌性痢疾者。这些人在没治愈之前不宜下水游泳和嬉水。否则,易加重病情,也容易把病传染给别人。


  肾炎、支气管哮喘、急慢性中耳炎等病人。这些患者体质虚弱、抵抗力弱,而游泳、嬉水活动量大,又是在冷水环境中,容易使病情加重。


  某些体质特别衰弱者、严重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脏病患者、精神病和癫痫病人。这些人不适应在低温冷水中活动。否则,会出现脑血管意外、心绞痛加剧等。


作者: 江湖散人    时间: 2007-8-25 14:43

有这么些病能传染,原来游泳也不安全.



[此帖子已被 江湖散人 在 2007-8-25 14:44:56 编辑过]
作者: 海里    时间: 2007-8-25 14:49
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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