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下月起行人硬闯红灯罚5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万里船    时间: 2012-12-7 17:03
标题: 下月起行人硬闯红灯罚50元
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则通行经指正仍然不改的”均处50元罚款的顶格处罚。中国式过马路从2013年1月1日起也行不通了,新修定的“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已于11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泳友们注意啊!
作者: poo    时间: 2012-12-7 17:12
谢谢提醒,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一江春水00    时间: 2012-12-7 17:26
说一套,做一套。
作者: wolfman    时间: 2012-12-7 18:27

作者: 万里船    时间: 2012-12-8 17:27
poo 发表于 2012-12-7 17:12
谢谢提醒,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作者: 万里船    时间: 2012-12-8 17:29
一江春水00 发表于 2012-12-7 17:26
说一套,做一套。

谢谢一江春水朋友的回复。
作者: 万里船    时间: 2012-12-8 17:35
wolfman 发表于 2012-12-7 18:27

谢谢woifman朋友的热情回复。
作者: 乐山阳谷武松    时间: 2012-12-9 09:52
安全,是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谢谢提醒。
作者: 万里船    时间: 2012-12-9 12:53
乐山阳谷武松 发表于 2012-12-9 09:52
安全,是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谢谢提醒。

对,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是为自己嘛,无论哪个社会交通法规都是必须有的。
作者: 万里船    时间: 2012-12-10 17:00
乐山阳谷武松 发表于 2012-12-9 09:52
安全,是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谢谢提醒。

还有一句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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