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今天救了一个跳水的女人 [打印本页]

作者: yunsiwa    时间: 2012-10-26 22:35
标题: 今天救了一个跳水的女人
    今天我和水朋友在东风渠里救了一个想死的女人。上午我们游泳上岸穿衣后幸亏何畏又返回河边洗涮,赶巧遇到那要死的一幕,何畏死命拖住那大半身已经没入河水中的寻死人,我俩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她弄到岸上。回头望着那一圈一圈翻滚着的水纹和湍急奔流的河水,心里暗想今天要不是何畏那女人肯定没命了。. S! H% K: ?7 B$ V8 c, h+ v- f
    每当在电视上看见跳河、跳楼之类的事情,往往想问:他有选择死的权利吗?今天自己遇到这事,却只有一个念头,救人。这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8 n8 U3 u* R4 C$ I% I9 X5 J
    在等待110来处理的时间,那浑身湿漉漉的女人,哆哆嗦嗦的向我哭诉了不想活的原因:她42岁,半年前生病,浑身疼痛,就是检查不出病因,到处吃药,花光了家里的钱,小儿子也因为要照顾她无法外出打工,她不想连累家人,想一了百了。9 ]( Y" A! ^' Y  P5 a4 x, M
    110警察来的还算快,面无表情,例行公事的问了情况。看来他们是见惯不惊了,由于需要我们陪同那落水的女人说明情况,一同坐上了开往到派出所的警车,路上警察说这样的事情很多,前两天有个年轻人因为找不到工作跳河,河水只有膝盖那么深,言下之意跳河的不是真的想死。我不知道身边那可怜的女人听了如何感受,但我知道不管他们想死还是不想死,不遇到难以逾越的难处谁愿意如此呢?看来警察叔叔真的是见惯不惊了,那么我们的和谐社会随时出现这种不和谐的事儿,不需要我们的执事诸公认真思考吗?0 w) x( e+ \& ~$ q
    到了二仙桥派出所没人理睬那女人,却见110警察和派出所警察为管理权属的事情讨论不休,最后对我们说出事地点是三个派出所管理范围的模糊地界,需要三个派出所的都到现场去确定管理责任,于是我们又被拉到出事现场。直到落水女人的家人闻讯赶来,我们离开,警察们还没来齐。一切都是按例行公事办理,稳稳当当,天衣无缝。
) O2 x( D- G$ ?: B: I, ^' ~    跳水的人去了,仍然无助。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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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清剑圣    时间: 2012-10-26 23:03
                                见   义   勇   为   的   冬   泳   人   !!!  ······      
作者: wei wei    时间: 2012-10-27 05:50
你们拯救了一条命,可是例行公事的人却没当一回事,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我会向你们学习的!好样的!
作者: 白鲨王    时间: 2012-10-27 06:44

作者: 美人鱼1    时间: 2012-10-27 07:44
冬泳人的热心与警察对生命的漠视相救形成了鲜明对比,公事公办也显得不尽人情,可能有他们的苦衷,理解吧。但是冬泳人的善举是平凡中的伟大,是人性之美的体现。
作者: njw35    时间: 2012-10-27 10:09
本帖最后由 njw35 于 2012-10-27 11:57 编辑 % A2 W% w" N; `5 \. }7 S  Q

" C% U- {6 K7 S1 k" r7 L只有活着不如去死的人才会往水里跳! 每月有俸禄和奖金拿的人肯往东风渠里跳吗?$ D* e% A, B) [0 v' V+ K

作者: 龙龙马    时间: 2012-10-27 16:37
  好样的!你们是冬泳人的骄傲!向你们学习![attach]2087726[/attach]
作者: 双鱼    时间: 2012-10-27 19:05
[attach]2087841[/attach] 何大哥、小兰姐姐你们是好样的,向你们致敬!
作者: 林中老屋    时间: 2012-10-27 22:12
你们是冬泳人的骄傲![attach]2088153[/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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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黑马    时间: 2012-10-28 10:49
好样的!!!
作者: 马踏飞燕2    时间: 2012-10-30 11:27
向你们学习  赞一个
作者: 长工    时间: 2012-11-1 20:23
向你们学习!
作者: 香官愚叟    时间: 2012-11-2 19:07
     这叫什么事啊?派出所扯皮去吧!
作者: ttx    时间: 2012-11-17 20:30
真棒, 向你们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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