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提供新闻线索----"王大眼"等江中又救人 [打印本页]

作者: 鸭绿江    时间: 2007-8-15 09:00
标题: 提供新闻线索----"王大眼"等江中又救人

提供新闻线索---"王大眼"等江中又救人

八月十二日下午五点左右,八号坝门处江面漂浮物特多,王大眼、薛小明、小徐坐潘永全的车到沙石场游泳.在该处的大旋涡中一个50多岁男子遭遇险情,王大眼等四人奋勇相救,把他救上岸,使其脱离危险.这种英雄壮举我们要大力宣传.----------可惜我知道的不多,在此只提供新闻线索,有知道详情的请大力报道.宣传英雄事迹.

作者: 北极熊    时间: 2007-8-15 09:04
应该宣传
作者: 鸭绿江    时间: 2007-8-15 09:06
近几日,"王大眼"等以两次江中救人,救了两人性命,英雄啊.要大力宣传啊.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7-8-15 11:57
冬泳人的骄傲。
作者: 暖暖夕阳    时间: 2007-8-15 14:14
   冬泳人的美德,和谐社会楷模!向丹东的泳友学习
作者: 兴安北极熊    时间: 2007-8-15 15:04
原文由 [B]暖暖夕阳[/B] 发表:    冬泳人的美德,和谐社会楷模!向丹东的泳友学习

作者: 中国人民很行    时间: 2007-8-15 19:09
建议市见义勇为办公室了解惠存。

不要谨宣传勇于牺牲的,更要宣传现身说法的。

提倡的是,水中救人讲究科学,量力而行,一个人可能不行,几个人就有可能行,不要在自己没有安全保证和泳技一般的情况下去救人。看了山东专区参与在台湾户外游泳的帖子,感触很深,人家又是随身挂有救生设备,又是涂抹防晒霜,或者把自己打扮成蜘蛛侠一样,有效的保护了自己。
老人家在论持久战中说,只要有效的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的消灭敌人,我们不是消灭敌人,而是更有效的救人和保护自己,这样,才能使我们不至于有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发生


作者: 鸭绿江    时间: 2007-8-17 10:34
向救人英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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