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湖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网 http://www.hbswim.com/ArticleShow.asp?ArticleID=184第三届湖北省成人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六城会游泳执委会
二、承办单位
六城会游泳竞委会和武汉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7年9月15日上午8点30分在武汉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市、州所属游泳池、游泳馆,游泳俱乐部、游泳爱好者俱乐部等。
五、竞赛项目
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须2男2女),4×50米混合泳接力(须2男2女)。
六、参加办法
(一)年龄组
1、个人项目:25—35(简称25岁组,依次类推)、36—45、46—55、56—65、65—70、71—80(仅限表演)岁组。
2、接力项目:以4名参赛队员年龄累计相加计算,分下列年龄组:120—159;200—239;
3、年龄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计算,例:82年出生者按25岁计算,81年出生者按26岁计算,依次类推。
(二)各年龄组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
(三)不得跨年龄组和跨俱乐部比赛。
(四)非湖北省游泳协会2007年注册的会员不得参赛。
(五)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自愿参赛保证书、医院健康证明书并交纳10元/人报名费。(凡报名者可获纪念品)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成人分龄游泳比赛竞赛规则》。
(二)各项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不得无故弃权。
八、奖励与录取名次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减一录取,对前3名给予奖励。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设立“最佳风尚奖”三个队。
(四)记分办法
1、各单项各年龄组前8名按9、7、6、5、4、3、2、1记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记分;
3、名次相同,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无下一名次得分;
4、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录取名次总和计算。(如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和个人于8月20日前必须将报名表、自愿参赛保证书、身体健康证明传真或送到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7—83772241;027—83793983
传真电话:027—83793983
联 系 人:周静
2、参赛人员交通自行解决。
(二)报到
1、裁判员和各参赛队于9月15日上午8时之前到达比赛场地。
2、9月13日下午3:00召开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地点:省游泳跳水中心三楼会议室)
3、各参赛队领取秩序册及纪念品。
十、其他
(一)裁判员由六城会游泳竞委会指派。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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