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注意]再次拉响 ,安全警报:松花江上,再传噩耗, [打印本页]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07-7-31 12:06
标题: [注意]再次拉响 ,安全警报:松花江上,再传噩耗,
再次拉响 ,安全警报:松花江上,再传噩耗!
昨天下午,吉林市天气闷热,一丝风也没有,松花江边成了大家休闲,避暑的好地方.
在下游的琵琶岛上,有一对爱好游泳的夫妻游在水中,由于江水比较大,现年 58 岁的耿淑文女士渐渐力不可支,在他的丈夫胡印秋去施救时,也因为泳技不佳,没有成功.我们的泳友听到呼救声.马上赶到,将他们双双 拖上岸边,随后叫来120,110,待120 赶到抢救时,发现 耿淑文女士已经没有了呼吸... ...
这沉痛的教训,再次提醒我们:一定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科学游泳.量力而行! 泳技差些的,一定要有人陪同,不要到比较生疏的水域去游泳,要有安全防护,水上救生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作者: 傲雪寒梅 时间: 2007-7-31 12:16
啊!!出事了吗??
作者: 海鹰 时间: 2007-7-31 12:37
一定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科学游泳.量力而行! 泳技差些的,一定要有人陪同,不要到比较生疏的水域去游泳,
作者: 刘娃娃 时间: 2007-7-31 12:37
教训啊!安全第一!!
作者: 江猪 时间: 2007-7-31 12:50
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科学游泳.量力而行!
我们游泳的人看到这些消息就心里难受,但也无可奈何,看来需要广泛宣传游泳的危险性。
作者: 佐罗 时间: 2007-7-31 12:50
教训啊! 一定要量力而行 ,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作者: 晨泳 时间: 2007-7-31 13:31
教训啊! 一定要量力而行 ,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作者: 海马60 时间: 2007-7-31 14:37
沉痛教训.大意不得.
作者: 寒冬畅游 时间: 2007-7-31 14:43
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科学游泳.量力而行!
作者: 泳者无惧 时间: 2007-7-31 14:58
希望冬协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组织成立一支精锐的救生抢险志愿队伍,发扬冬泳人的优良传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作者: 冬泳宝贝 时间: 2007-7-31 16:22
安全时刻要放在首位。
作者: 熊掌 时间: 2007-7-31 16:28
原文由 [B]刘娃娃[/B] 发表: 教训啊!安全第一!!
作者: 雪山飞凤 时间: 2007-7-31 17:54
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啊!!出事了吗??
是的,这个救耿大姐的人,就是我们冬泳队的包彦东同志,我们大家要向他学习见义勇为的精神。
作者: 江湖散人 时间: 2007-7-31 18:09
量力而行,安全第一.
作者: 松江海象 时间: 2007-7-31 19:09
游泳时一定以要注意安全,不要逞能,量力而行。
作者: 傲雪寒梅 时间: 2007-7-31 21:35
教训啊!安全第一!!
作者: 闲鱼6699 时间: 2007-7-31 22:49
真要时刻注意安全,欺山莫欺水.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07-8-1 09:30
[quote]原文由 [B]闲鱼6699[/B] 发表: 真要时刻注意安全,欺山莫欺水.
会水不逞强,胆大不冒险.常在水上闯,警钟鸣心间!
作者: 雪中风采 时间: 2007-8-1 09:53
欺山莫欺水,安全第一。最近丹东鸭绿江也出噩耗!
作者: 钻江光头 时间: 2007-8-1 13:07
No.15
--------------------------------------------------------------------------------
游泳时一定以要注意安全,不要逞能,量力而行。
作者: 小舟 时间: 2007-8-1 21:28
安全第一,生命可贵!
作者: 松江勇士 时间: 2007-8-2 20:31
原文由 [B]海鹰[/B] 发表:
一定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科学游泳.量力而行! 泳技差些的,一定要有人陪同,不要到比较生疏的水域去游泳,
作者: 畅游 时间: 2007-8-3 08:25
原文由 [B]海马60[/B] 发表: 沉痛教训.大意不得.
警钟常鸣!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07-8-3 08:34
[quote]原文由 [B]雪山飞凤[/B] 发表:
是的,这两个救耿大姐的人,就是我们冬泳队的包彦东同志和小张,我们大家要向他们学习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见义勇为的精神。
作者: 松水波澜 时间: 2007-8-3 22:29
救人是两人,一个叫包颜东、一个叫张志安!都值得学习!
作者: 江龙 时间: 2007-8-4 17:46
一定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科学游泳.量力而行! 泳技差些的,一定要有人陪同,不要到比较生疏的水域去游泳,
作者: 北极熊 时间: 2007-8-4 19:17
悼念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