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水上救护常识 [打印本页]

作者: 傲雪寒梅    时间: 2007-7-29 08:13
标题: 水上救护常识

间接救护:


采用救生圈、套杆、绳索、船只等器材,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利用各种现有器材进行救护,如木棍、木头、木板、门板等一些可以浮起的东西,以便及时救起溺者。一般游泳水平较差者最好采用这种救护方法。

直接救护:

直接救护是在没有救护器材,或救护器材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况下采用的方法。在进行水面观察,发现溺水者后,救护员应看清方位立即跳入水中进行救护。


直接救护技术由入水、游进与接近溺水者、解脱、拖运(又称拖带),出水和岸上急救等部分组成。直接救护技术是游泳救护员必须掌握的,也是游泳救护中最重要的环节。





作者: 松花江快艇    时间: 2007-8-1 05:50

学习了



作者: 紫衣の罗兰    时间: 2007-8-1 17:29
谢谢斑竹转发的好帖子
作者: 峰泳    时间: 2007-8-3 20:40
水上救护很重要,如何办理要记牢。舍己救人固然高尚,但不可取。即救人又不舍己多好。
作者: 兴安北极熊    时间: 2007-8-8 10:45
原文由 [B]峰泳 [/B] 发表: 水上救护很重要,如何办理要记牢。舍己救人固然高尚,但不可取。即救人又不舍己多好。

作者: 熊掌    时间: 2007-9-2 07:45
原文由 [B]峰泳 [/B] 发表: 水上救护很重要,如何办理要记牢。舍己救人固然高尚,但不可取。即救人又不舍己多好。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7-9-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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