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个最大的噩讯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河轻游漂 时间: 2012-4-4 05:34
标题: 一个最大的噩讯
本帖最后由 海河轻游漂 于 2012-4-4 05:36 编辑
一个最大的噩讯 [attach]1722213[/attach][attach]1722212[/attach][attach]1722211[/attach][attach]1722210[/attach][attach]1722209[/attach][attach]1722208[/attach][attach]1722207[/attach][attach]1722206[/attach][attach]1722202[/attach][attach]1722203[/attach][attach]1722204[/attach][attach]1722205[/attach][attach]1722198[/attach][attach]1722199[/attach][attach]1722200[/attach][attach]1722201[/attach][attach]1722194[/attach][attach]1722195[/attach][attach]1722196[/attach][attach]1722197[/attach]
我怀着极其愤怒的心情,告诉全球的人们。我们中老年人的健身广场被人拆除了。刚刚建立4个月的丹江里小区健身广场今天宣告拆除。我们37位中老年人为了这个全国全民健身先进小区,付出代价。78岁的老人请客,为了让全民健身促进会,把小区健身广场建立,完善。跑前跑后,经过30多天 的交涉,才有一线希望。后来我们自己动手配合,建立了美丽健身广场。
今天我到丹江健身广场一看。跑友们都感慨万分,全民健身广场属于公共健身场所。被他人所占,得到街道的支持。我咨询了法律咨询处。
回答 说:“任何人不准私自,拆迁共同健身设施,还是刚建立健身广场。”实属违法!共同设施的变更,侵占,利用。必须有批文,批文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属于违法。
丹江里健身广场灾难多,刚刚建立,又被消除。我们大家呼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不允许霸占健身设施。必须有天津体育局具体批文。天津本来对体育运动就是敷衍了事。天津全民健身只是20%人 的事,中老年人是主力。一年365天,锻炼345天。但是如今事实让人心寒啊!
各位泳友。跑友,网友。都去为健身广场呼吁。救救体育设施吧!救救中老年人吧!快乐健身要成为泡影啊!
希望懂得这方面法律的人们给予支持。需要什么材料,给他们打官司、
维护我们人身合法权益。保护全民健身设施努力啊!
作者: 兴安雄鹰 时间: 2012-4-4 05:54
坚决支持你们维权维法的正义行为!
作者: 情意无价 时间: 2012-4-4 06:18
坚决支持你们维权维法的正义行为!
作者: 畅游大海 时间: 2012-4-4 06:22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2-4-4 08:27
坚决支持你们维权维法的正义行为!
作者: 津海冬 时间: 2012-4-4 11:58
坚决支持你们维权维法的正义行为!
作者: 黄河情怀 时间: 2012-4-4 12:07
坚决支持你们维法维权的正义行动!
作者: 晨泳 时间: 2012-4-4 15:46
坚决支持你们维权维法的正义行为!
作者: 渤海辽河 时间: 2012-4-4 19:03
坚决支持,依法维权。
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2-4-4 19:24
本帖最后由 蓝色海湾 于 2012-4-4 19:25 编辑
坚决支持你们维权维法的正义行为!
作者: 多宝鱼 时间: 2012-4-4 20:43
支持依法维权!为正义呐喊、加油!
作者: 海河 时间: 2012-4-5 00:56
神圣的权力,不得侵犯!
作者: 冰团战友 时间: 2012-4-5 11:57
本帖最后由 冰团战友 于 2012-4-5 11:58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健身纲要》及实施细则也许会包括有关内容。
作者: 小驴姐 时间: 2012-4-5 16:28
坚决支持维法维权。
作者: 海河轻游漂 时间: 2012-4-11 04:33
谢谢所有泳友大力支持。我几天,没有上冬泳网了。忙于天津国际马拉松事宜了。回复晚了,我已经找到体育局,不好办,请大家注意事态发展,年岁大的老人要示威静坐。
谢谢啦!
作者: 海河轻游漂 时间: 2012-4-11 04:33
海河 发表于 2012-4-5 00:56
神圣的权力,不得侵犯!
谢谢你的支持
作者: 快乐双飞燕 时间: 2012-4-11 17:21
坚决支持你们维权维法的正义行为!
作者: 沧海一龙 时间: 2012-4-11 19:15
民众健身的权益屡屡遭受侵犯为何?那些人怎能无视民众的利益?愤怒!!!
坚决支持你们的维权活动!!!
作者: 刘万祥 时间: 2012-4-12 15:35
坚决支持你们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
作者: 一江春水00 时间: 2012-4-12 16:04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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