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十四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暨首届杭州千岛湖泳渡节报到注意事项2011-09-05 13:49:00 中国冬泳 2011第十四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暨首届杭州千岛湖泳渡节报到注意事项 各参赛单位: 一、每位参赛运动员(含畅游)递交第二代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健康证明(含心电图)及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每位参赛运动员(含畅游)须交纳21元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组委会统一在中体保险公司投保,并由其公司开收据。 三、每位参赛运动员(含畅游)须按规程规定交纳报名费(由主办单位确认会员资格)。 四、组委会定于9月10日15:00时,在海外海假日酒店三楼钱塘2会议室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请所有参赛人员准时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五、所有参赛人员不得擅自下湖游泳(违者后果自负)。大会统一安排运动员试水时间为10日13:00至15:00,需要试水的运动员须向大会竞赛组登记,所有试水人员须佩带安全浮球。 大会组委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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