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第一次参加横渡刘公岛,当时基本上是最后几名到达目的地的,成绩两小时四十五分,组委会在我之后关门,我应该是最后一名了。
2010年,去了新疆,回来后接着就开赛了,没报名。
2011年,第二次参加比赛,成绩一小时三十九分。
横渡刘公岛的这三年,发生了几件大事:龙王三连冠;听说了万莎这个名字。
先代替组委会颁发自己两个奖项:2009应该是最佳耐力奖吧,哈哈。2011第二次参加的成绩提高了一个小时十六分钟,应该是最大进步奖了。
横渡刘公岛的比赛,我感受最大的有以下几点:
一、方向是最重要的事情。
我2009年第一年参加赶上大浪,当然主要是水平不行,另外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是我不知道目的地在什么地方,横着游泳,又反过来横着游,两小时四十五分钟自然也就不奇怪了。所以,弄清方向非常重要:参加比赛的泳友乘船到达岛上后,经过步行进入下水的区域,在检录的间隙,要快速找对岸的幸福门,上岸的地方在幸福门左侧10度到15度左右的地方,天晴能看见很小的红色拱门。另外坐船上岛的路上要观察四周的标志物,每隔一段路程记住一个,这对比赛很有帮助;
弄清了目的地,还要要弄清游向,这就要搞清楚海流和风向,风向代表了海浪的方向,去网上查阅天气预报即可,海流方向则要根据涨落潮来判断。横渡威海刘公岛是从刘公岛向西到达对岸,刘公岛位于威海湾口,涨潮时,游泳区域的海流一般会南向北流,落潮则相反。每次比赛是涨潮还是落潮,要根据威海当地的高低潮位表来判断,潮位表是以阴历表示的。
今年横渡刘公岛游泳海域海浪方向和海流方向相反,作用其实抵消的差不多了。
大活汛海流应该更大些,死汛相反。
威海潮位时刻表 | ||||
初一、十六: | 满潮:10.36、23.00。 | 干潮:4.24、16.48。 | 大活汛 | |
初二、十七: | 满潮:11.24、23.48。 | 干潮:5.12、17.36。 | 大活汛 | |
初三、十八: | 满潮:12.12、24.36。 | 干潮:6.00、18.24。 | 最大活汛 | |
初四、十九: | 满潮:1.24、 13.00。 | 干潮:6.48、19.12。 | 大活汛 | |
初五、二十: | 满潮: 2.12、13.48。 | 干潮:7.36、20.00。 | 大活汛 | |
初六、二十一: | 满潮:3.00、14.26。 | 干潮:8.24、20.48。 | 中活汛 | |
初七、二十二: | 满潮:3.48、15.24。 | 干潮:9.12、21.36。 |
| |
初八、二十三: | 满潮:4.36、16.12。 | 干潮:10.00、22.24。 | 小死讯 | |
初九、二十四: | 满潮:5.24、17.00。 | 干潮:10.48、23.12。 | 最小死讯 | |
初十、二十五: | 满潮:6.12、17.48。 | 干潮:11.36、24.00。 | 小死讯 | |
十一、二十六: | 满潮:7.00、18.36。 | 干潮:12.24、0.48。 | 小死讯 | |
十二、二十七: | 满潮:7.48、19.24。 | 干潮:1.36、13.12。 | 中死讯 | |
十三、二十八: | 满潮:8.36、20.12。 | 干潮:2.24、14.00。 | 中活汛 | |
十四、二十九: | 满潮:9.24、21.00。 | 干潮:3.12、14.48。 | 大活汛 | |
十五、三十: | 满潮:10.12、21.48。 | 干潮:4.00、15.36。 | 大活汛 | |
潮汐的变化规律: | ||||
二、泳姿的选择。
如果你的自由泳很娴熟并且能应对各种海面和海浪,自由泳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自由泳的方向是个很大的问题,我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在泳池和镜面海水中,方向还可以,一旦情况复杂,三十几下方向就偏离很远了,游的越快,偏移越远,这是很泄气的事情。龙口分部王信哲说:他在游泳的时候,发现有个自由泳的,从他身前横着过去了,速度不慢,不过,实在是偏大发了,他对我说:想起来都觉得很搞笑。
所以,我认为在威海海域,蛙泳应该是大多数人的选择,蛙泳的方向性非常好。又能顺应海浪从中借力,今年我前半程用了自由泳,勉强跟上大部队,左右晃悠,后半程风浪大了,用蛙泳,追上了好几个,感觉下次要是自由泳没有本质的提高,这样的比赛还是要全程用蛙泳的好。
三、体能分配。
这也是个问题,只是我实在没有摸索出规律来,还是请有经验的人给大家讲吧。
四、游泳装备
泳镜最好用新的,尤其是近视泳镜。其他的经验不多,没法说。
五、上岸
这一点很重要,横渡刘公岛很多人在上岸时受伤了,我的体会是,名次不在上岸的几秒钟内,一定要慢,要稳当,最后几米,用手慢慢摸着台阶,慢慢的弓腰用脚找到台阶,慢慢起身,站稳了再向前慢慢走。这样问题就不大了,千万别着急!
[/code]复制代码
- [code]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