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水上义务搜救大队紧急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军歌 时间: 2011-9-1 20:16
标题: 水上义务搜救大队紧急通知
本帖最后由 关东女侠 于 2011-9-1 20:19 编辑
全体搜救队员明早5点准时在3早坝集合.打涝溺水人.队长.高树军.刘言口述命令.
作者: 长拿谦 时间: 2011-9-1 20:40
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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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11-9-1 20:49
本帖最后由 上善乐水 于 2011-9-1 21:13 编辑
打捞溺水者任务十万火急!
还百姓露天泳池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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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是搜救队员,但也要去!
为泳友们站脚助威!
作者: 军歌 时间: 2011-9-1 22:09
虽然,我不是搜救队员,但也要去!
为泳友们站脚助威!
好样的武大哥.精神可嘉.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11-9-2 07:05
本帖最后由 上善乐水 于 2011-9-2 12:40 编辑
东湖三坝再泪挥
又一青年已西归
假如不将泳池毁
凌河冤魂怎成堆
.
注:1999年,建立锦州凌河水上公园的同时,兴建了两个大型露天游泳池(分别在一号坝和二号坝的北头)深受广大市民和游泳爱好者的欢迎。此间,小凌河溺水事故几乎为零。自从这两个露天泳池被毁掉后,野浴、溺水事件频频发生,几十人丧命。给人民生命财产照成了巨大、不应有的损失。
着手解决锦州老百姓在自然水域游泳的大事和恢复凌河公园被毁掉的那两个大型露天游泳池的问题,理应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11-9-2 08:29
本帖最后由 上善乐水 于 2011-9-2 15:10 编辑
截止九月二日,八时止,打捞未果。
水上义务收救大队的泳友们辛苦了!
作者: 上善乐水 时间: 2011-9-2 13:15
本帖最后由 上善乐水 于 2011-9-2 15:11 编辑
请看:
这是我和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救生救援志愿者服务队”的泳友们在一起的照片。他们均是退休人员(60---70岁、身体健康,考有救生员证)每月每人由政府发补贴(800元)一年四季,三班倒坚守在鼓浪屿、由市政府建造的游泳爱好者之家。工作是接待游客和随时执行海上的救生、救援任务。多年来,确保了前来鼓浪屿游泳广大游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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