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冬泳人邸凯(音)江中被电,召集冬泳人献爱心 [打印本页]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8-19 09:12
标题: 冬泳人邸凯(音)江中被电,召集冬泳人献爱心
哈尔滨冬泳人爱心捐款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泳友:
你们好!天下泳友是一家,悉闻哈尔滨冬泳人“邸凯(音)”在松花江游泳时,发生意外,不幸被电身亡,虽然我们不相识,但做为泳友,我们为他的离去感到“惋惜”。 户外游泳(冬泳)运动让人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新鲜刺激,更多的是患难之交的真情,沿途的一声关心,互相的扶持激励,让我们都曾感受颇深,特别是遇到困境之时。 “天下泳友是一家”,为体现冬泳运动的博爱精神,支撑起“邸凯(音)”留下的天空,让我们用微薄之力帮助他的妻子和女儿。
同为泳友,拿出我们的爱心,表达一下我们的心意,在此倡议大家,哈尔滨冬泳人为“邸凯(音)”的家属捐款。

众人拾柴火焰高,爱心捐助汇暖流!能力不分大小,善举不分先后,您所捐助的每一元钱都饱蕴着无价的爱心,都将化成一屡屡阳光,汇成一股股甘泉,给不幸遇难者的亲人以无限力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温暖的人间。您的爱心和真情,将如春风一般为他家人的生活送去一缕最温暖的阳光,将像星星之火点燃人们心中希望的曙光,愿你我的点滴付出汇成爱心的暖流,让暗淡的生命重新迸发出灿烂的霞光,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人们的人生前程,相信,你我的行动必将带动更多的人们加入到捐款的行动之中
“爱人者,人恒爱之! ”感知您的关爱,致以诚挚的谢意!

                                   哈尔滨冬泳人:兵哥(网名)

                          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具体捐款方法:
1、有爱心的冬泳人请联系我,兵哥:电话13845047899。我们共同把此事办好,让“邸凯(音)”一路走好。
2、请大家把所捐的款汇到指定帐号:大家议一下,看使用哪个账号,大家汇款后,请短信或电话通知。
3、捐款截止后,由冬泳人代表交给“邸凯(音)”家属
4、捐款截止:2010年8月  日
5、捐款后,在论坛上公示捐款人员名单及金额
6、我们与家属联系后,得到准确时间,我们组织大家送送“邸凯(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每人自已准备一张白纸,写上“邸凯(音)”一路走好。
作者: 汾河魂郭    时间: 2011-8-19 09:54
本帖最后由 汾河魂郭 于 2011-8-19 09:56 编辑

“邸凯(音)”泳友.一路走好。
作者: 松花江金鱼    时间: 2011-8-19 10:33
沉痛悼念邸凯,凯哥一路走好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8-19 10:42
不知凯哥是否被打捞上来了?知道的泳友通告一下.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8-19 10:54
冬泳健儿(郭军)<she601004@qq.com> 10:28:29
惊闻好友邸凯昨天不幸遇难的消息,很是悲伤,他是一个特热情、善良的好人,我们认识以有十几年了。我同意老兵的提意,为好友送上一程,愿他在天堂一路走好。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8-19 13:33
冬泳键儿(郭军)正联系邸凯家属,定下时间与地点,第一时间告诉各位泳友.
作者: 闪电    时间: 2011-8-19 13:57
  愿泳友的他在天堂一路走好。
作者: 双龙    时间: 2011-8-19 15:11
回复 1# 兵哥001

    上午张祉民队长来电话后得知此事;感谢“兵哥001”的热心、支持爱心捐助。请“兵哥001”在专区通报一下邸凯遇难过程,为泳友们今后活动敲响警钟!
     恕我直言,想办好此事你一定要通报你的真名实姓,你刚加入冬泳网,大家互相还不了解;

     “邸凯”一路走好!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8-19 15:31
双龙版主你好:
    8月18日晚上我去老头湾游泳时听说的.8月18日下午,邸凯等几位泳友渡江游到太阳岛宾馆后身处准备上岸,太阳岛宾馆院内的人工湖缺水,从松江花中用潜水水泵抽水来补水,水泵漏电.将邸凯电到,大家听到呼救声,有的泳友想前去相救,被电击到胳膊.只能往回游.邸凯沉入江中消失了.随后大家报警并到宾馆内关掉电源,水上民警队没能找到凯哥.晚上,凯哥的爱人和女儿来到江边,失去亲人她们非常激动.我想作为冬泳人,大家就是一家人,虽然彼此不相识,但共同的爱好让我们结缘,.让我们大家送凯哥一程,愿凯哥一路走好.大家游泳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你们的朋友:刘颜君(兵哥)13845047899
作者: 毛球    时间: 2011-8-19 18:10
我听到噩讯一点也不相信这事真的!邸凯是我最早的冬泳朋友!为人正直、真诚!做的多、说的少!很让人尊敬!请邸凯的家属将卡号告诉大家,可直接汇款的!邸凯哥一路走好!
作者: 白鱼    时间: 2011-8-19 19:22
[attach]1242899[/attach]
作者: 白鱼    时间: 2011-8-19 19:24
        上午在双龙版主哪里听到邸凯不幸遇难的噩讯深感震惊!与邸凯已经是多年前就相认,人不错,很有韧性。太可惜了!
        请邸凯的家属将卡号告诉大家,可直接汇款的!
        邸凯老弟一路走好!
[attach]1242900[/attach]
作者: 毛球    时间: 2011-8-19 19:42
回复 13# 白鱼


   我想道外的明天商议一下,给收收吧!你说呢?
作者: 真龙天子的爸爸    时间: 2011-8-19 21:29
惊悉冬泳队友邸凯遭遇不幸,非常痛心,望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邸凯一路走好。
作者: 冰雪乐人    时间: 2011-8-19 21:31
本帖最后由 冰雪乐人 于 2011-8-19 21:54 编辑

回复 1# 兵哥001

     在我们哈尔滨的松花江上,在我们冬泳人中间,出了这么一件令人悲痛,又无法弥补的大事。我想我们冬泳人首先要做的,也是当前最重要的事,不仅仅是捐款的问题,而是要稳定住朋友们的情绪,组织好人力,安置好家属,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齐心协力地向造成这场悲剧的责任单位申请合理的大额赔偿!这是告别死者和安慰家属最应当和最仁道的做法!
     我们冬泳人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泳人一家亲,而现在就是体现亲情的时候了,在解决了赔偿大事的基础上,全体冬泳人要在冬泳网及其他各种场合,正视这次悲剧和事故,化悲痛为力量,郑重地送别我们的好兄弟,一路走好!
     同时提醒大家,无论何时,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至于给逝去兄弟的家属捐款之事,我看就让大家,量力而行吧,能表达心愿和爱心就行了,不必太大张旗鼓的进行,还有,我赞成双龙版主说的,要做好事,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因为大家还不太认识你这位新朋友。但我对你能够为朋友的事尽此爱心和力量,我对此深表敬佩!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不知是否恰当,请大家指正。
     愿邸凯兄弟一路走好!
作者: 鹰达    时间: 2011-8-19 22:52
本帖最后由 鹰达 于 2011-9-9 12:59 编辑

回复 16# 冰雪乐人

       同意乐人兄的意见,说的很好。
       我觉得抽水的单位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去江里抽水?抽水的附近位置是否设立了提示标志?设备是你的,你是设备使用的受益单位,同样,你的设备出现了问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你也是必然的责任单位。我虽然不认识邸凯,但是也为他的不幸遇难,深感悲伤。希望家属能够讨回一个公道的赔偿结果。我们大家也会给予一定的道义上的支持。
作者: 双龙    时间: 2011-8-20 16:38
回复 10# 兵哥001

     感谢“兵哥001”的热心,让大家了解情况,以便警惕!
     漏电直接造成事故,水泵使用单位必须承担责任;当务之急邸凯家人、朋友通过法律等手段向责任单位协商索赔事宜。
作者: 顽童    时间: 2011-8-20 20:12
震惊啊 !!!





“邸凯(音)”泳友.一路走好。
作者: 南极仙翁    时间: 2011-8-20 20:59
回复 1# 兵哥001
作者: 真龙天子的爸爸    时间: 2011-8-20 22:00
那位游友有邸凯的照片,请放到网上,以便广大游泳朋友怀念、追思!
作者: 游泳的鱼儿    时间: 2011-8-21 11:12
沉痛悼念邸凯,一路走好,泳友们应该合力提供帮助
作者: 鹰达    时间: 2011-8-22 09:52
本帖最后由 鹰达 于 2011-8-22 10:27 编辑

回复 19# 双龙

      漏电直接造成事故,水泵使用单位必须承担责任;当务之急邸凯家人、朋友通过法律等手段向责任单位协商索赔事宜。
      松花江是公开水域,不是哪个单位的后花园(私人河流),所以游泳的人哪都可以游到,在公开水域里游泳,根本就谈不上“野浴”这个词。
      假如哪个单位或者是个人在水中作业,你就应该设置明显的标志来提示游泳的人,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区域就更应该设置非常醒目的提示牌,有条件的还应设置隔离区。否则,就是拿着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我是大门头单位,电死谁都和我没关系,你有能耐就去告。”何等官僚的语言。
作者: 鹰达    时间: 2011-8-22 10:49
回复 24# 鹰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号)
  为正确审理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此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
  第二条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四)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第四条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十一)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计算,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三人。
  第五条 依照前条规定计算的各种费用,凡实际发生和受害人急需的,应当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可以根据数额大小、受害人需求程度、当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采用定期金赔偿方式,应当确定每期的赔偿额并要求责任人提供适当的担保。
  第六条 因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参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作者: 白鱼    时间: 2011-8-22 11:11
回复  鹰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 ...
鹰达 发表于 2011-8-22 10:49

关键是确定这家单位采水是否合法?如果没有合法批准手续,必须按照第四、五条给予赔偿,有可能还会获得高额赔偿。
作者: 鹰达    时间: 2011-8-22 12:29
回复 26# 白鱼

有驾照、行车执照、检车合格,就可以驾车在马路上跑,但是你肇事后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手续不全的话,就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8-23 14:08
各位泳友:
      与邸凯女儿联系上,联系电话:18745144650,邸小雨
    得知泳友的爱心倡议,她非常感动,让我转告各位泳友,谢谢大家关心.
      她想让泳友找一下出事哪天与邸凯一同游泳的朋友,想了解情况,如有必要帮打证言.
      邸小雨拒绝了大家捐款倡议.有最新的进展第一时间告知泳友,最后送邸凯一程.
                                                                                兵哥001
作者: 鹰达    时间: 2011-8-23 15:04
本帖最后由 鹰达 于 2011-8-23 18:58 编辑

回复 28# 兵哥001

        听说那天是有不少泳伴一起游的,在大家都在想办法,热心帮助其家属解决问题,渡过难关的的关键时刻,那天和邸凯一起游泳的同伴们,如果日后回味,在这样关键的时候,朋友一场,不去最后帮助伙伴一下,(这里的帮助是指帮助邸凯的家人)良心一定会受到谴责的。另外。邸凯触电身亡,同伴们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大可不必担心。
作者: 白鱼    时间: 2011-8-23 15:28
回复  白鱼

有驾照、行车执照、检车合格,就可以驾车在马路上跑,但是你肇事后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手续不 ...
鹰达 发表于 2011-8-22 12:29


对处理的结果都有直接影响

作者: 双龙    时间: 2011-8-23 15:30
回复 28# 兵哥001

    关注事态的进展!
    感觉进展太慢,邸凯出事那天同时游泳的伙伴必须出面证实现场的实际情况;感谢“鹰达”的法律质询,“兵哥001”的热心帮助;可能同邸凯游泳的伙伴联系不上邸凯家人,现在网上有电话了,请道理网友帮助转达一下。不知邸凯是否属于冬泳协会队伍中的队员?
作者: 白鱼    时间: 2011-8-23 15:33
回复  兵哥001

        听说那天是有不少泳伴一起游的,在大家都在想办法,热心帮助其家属解决问题,渡 ...
鹰达 发表于 2011-8-23 15:04

    在那种情况,同伴们也是无力的。即使上前救了,也只能是百搭一个,因为电是只老虎呀。听说有的朋友上前去救人,被电了回来?
    所以,救人要看什么情况,否则,损失更加惨重!
作者: 鹰达    时间: 2011-8-23 19:12
回复 32# 白鱼
      谢谢鱼兄的关注,我前面的回帖没有说清楚,我想说的帮助,是指一起游泳的人出面帮助邸凯的家人做一些必需的证明。
      您说的对,在当时的现场,谁也都不敢靠前,上去一个白搭一个。我说的意思是事情发生以后,共同游泳的泳伴,能够给邸凯的家人提供一些证明,也不算和邸凯枉做了一回朋友,邸凯在世界的那边也会感谢游伴的八辈祖宗的。
作者: 颂扬    时间: 2011-8-23 20:54
                 【 沉痛悼念邸凯同志】     
作者: 冰雪乐人    时间: 2011-8-23 21:14
回复 31# 双龙
              看了几天来,网友们对不幸遇难的游友邸凯事情的关注,很受感动!网友们各尽所能,为事情的最后解决,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和思路。现在家属肯定是在利用法律武器,为逝者讨取公道了!
    做为冬泳队伍中的各位泳友们也一定十分关注此官司的进展情况,那就请邸凯的同伴们及所有关注此事的朋友们多费点心了,争取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及时的提供人证和物证,争取官司的最好结果。
    二是能否让冬泳协会出面说句话,为官司增加取胜的力度,也让冬泳人通过此事,增加点儿凝聚力,现在只有张友庆副会长出面说话支持和关注着事情的发展。那么其他协会领导呢?是否也应站出来肋一下威,出一些力呀!
    三是要在网上随时公布官司进展情况,以免大家挂念。
    四是要把邸凯的照片发到网上,进行网上悼念活动,让大家体会冬泳一家亲的真正涵义。
作者: 花姐    时间: 2011-8-24 19:07
冬泳朋友不幸遇难,到现在不知处理结果如何,我和他虽然不相识听他意外身亡心里很难过,期望有关方有合理说法,尽快赔偿,给家属一个安慰。
作者: 顽童    时间: 2011-8-28 18:45
回复 36# 花姐   



冬泳朋友不幸遇难,到现在不知处理结果如何,我和他虽然不相识听他意外身亡心里很难过,期望有关方有合理说法,尽快赔偿,给家属一个安慰。
作者: 11335577    时间: 2011-8-28 20:24
冬泳朋友不幸遇难,到现在不知处理结果如何,我和他虽然不相识听他意外身亡心里很难过,期望有关方有合理说 ...
花姐 发表于 2011-8-24 19:07
[quote][/quote]
作者: ptac2008    时间: 2011-8-29 16:12
      邸凯不幸被电身亡在江中,太意外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在这里向邸凯的亲属表示深切的慰问,愿邸凯一路走好。               静悄悄  静悄悄        
       你离我们而去了
       一声唏嘘
       不尽泪水
       寄托着冬泳人沉痛的哀思

       一句话也没有
       你就这样走了
       如此决绝
       一片美丽的秋叶就此凄美地落地
       这无法弥补的伤痛啊

       为何
       你的脚步如此匆匆
       为何
       你的笑容如此短暂
       问苍天  问大地

       细雨绵绵
       风声呜咽
       叹再看不见你矫健的身姿
       再听不见你爽朗的笑声
       只能靠追忆亦或是梦里









   

     

      



      







作者: 鹰达    时间: 2011-9-5 20:58
本帖最后由 鹰达 于 2011-9-6 14:23 编辑

回复 39# ptac2008

      我今早去江边听说邸凯的事件已经有了处理结果,责任方给予邸凯家属一次性补偿,数额也不算小,家属悲痛的心情会得到一点安慰吧。愿逝者一路走好。
作者: 双龙    时间: 2011-9-6 12:24
回复 40# 鹰达


   邸凯:一路走好!



作者: ptac2008    时间: 2011-9-6 16:22
回复 40# 鹰达


    死者不能复生,愿邸凯在天之灵能得到一丝安慰。
作者: ptac2008    时间: 2011-9-6 16:23
回复 40# 鹰达


    死者不能复生,愿邸凯在天之灵能得到一丝安慰。
作者: 顽童    时间: 2011-9-6 18:41
回复 40# 鹰达

        邸凯,一路走好!+ W9 n8 S; A8 U" y# x

   愿邸凯的在天之灵能得到一丝安慰!

作者: 海蛰    时间: 2011-9-7 16:20
愿邸凯兄弟一路走好!!!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9-7 18:31
哈尔滨冬泳人爱心捐款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泳友:
你们好!天下泳友是一家,悉闻哈尔滨冬泳人“邸凯(音)”在松花江游泳时,发生意外,不幸被电身亡,虽然我们不相识,但做为泳友,我们为他的离去感到“惋惜”。 户外游泳(冬泳)运动让人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新鲜刺激,更多的是患难之交的真情,沿途的一声关心,互相的扶持激励,让我们都曾感受颇深,特别是遇到困境之时。 “天下泳友是一家”,为体现冬泳运动的博爱精神,支撑起“邸凯(音)”留下的天空,让我们用微薄之力帮助他的妻子和女儿。
同为泳友,拿出我们的爱心,表达一下我们的心意,在此倡议大家,哈尔滨冬泳人为“邸凯(音)”的家属捐款。

众人拾柴火焰高,爱心捐助汇暖流!能力不分大小,善举不分先后,您所捐助的每一元钱都饱蕴着无价的爱心,都将化成一屡屡阳光,汇成一股股甘泉,给不幸遇难者的亲人以无限力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温暖的人间。您的爱心和真情,将如春风一般为他家人的生活送去一缕最温暖的阳光,将像星星之火点燃人们心中希望的曙光,愿你我的点滴付出汇成爱心的暖流,让暗淡的生命重新迸发出灿烂的霞光,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人们的人生前程,相信,你我的行动必将带动更多的人们加入到捐款的行动之中
“爱人者,人恒爱之! ”感知您的关爱,致以诚挚的谢意!

                                   
具体捐款方法:
1、请大家把所捐的款汇到指定帐号:
建设银行卡号:4367421143060090865 姓名:邸小雨(邸凯女儿)
大家汇款后,请短信或电话通知:邸小雨(邸凯女儿)  联系电话:18745144650
2、捐款后,在论坛上公示捐款人员名单及金额
3、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周六)早六点十分在道里区买卖街197号集合,统一出发,我们组织大家送送“邸凯(音)”。
4、每人自已准备一张白纸,写上“邸凯(音)”一路走好。


哈尔滨冬泳人:兵哥001   电话13845047899

                                  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晚十八时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9-7 19:50
哈尔滨太阳岛冬泳队:
冬泳健儿  郭 军 100元 
兵哥001  刘颜君 100元
作者: 花姐    时间: 2011-9-7 20:22
邸凯的事能得到好的结果,是家属的安慰,也是我们冬泳朋友的心慰,也请大家支持老兵的倡议,为他的家人得到一点安慰献出一点爱心,为他送行
作者: 兵哥001    时间: 2011-9-8 08:53
哈尔滨太阳岛冬泳队:
花    姐    鞠秋华   50元    参加追悼会
冬泳健儿  郭 军 100元   参加追悼会
兵哥001  刘颜君 100元    参加追悼会
有献爱心的泳友请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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