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锦州冬泳孙晓忠律师的看法和说法 [打印本页]

作者: 万里雪    时间: 2011-8-12 14:59
标题: 锦州冬泳孙晓忠律师的看法和说法
本帖最后由 万里雪 于 2011-8-12 15:05 编辑

锦州冬泳孙晓忠律师的看法和说法

    孙晓忠是锦州永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去年震惊辽西的女大学生邹时车祸案,就是由他和他的同事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经过艰苦细致的大量工作,终于使邹时依法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笔者与他同是冬泳协会会员,得知此事深为这种精神所感动,想进一步采访报道,但却遭到孙晓忠律师的惋言拒绝。他说“这没有什么,这是一名律师应该做的。”

    今年8月6日,笔者获悉孙晓忠在小凌河一号坝附近成功施救溺水青年的事迹,决定去采访他,但又怕他不同意,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他欣然同意,十分配合。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7月31日小凌河发生一男性游泳者溺水身亡事件,在110干警、部队官兵、锦州市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们顶着烈日进行搜寻打捞尸体过程中,曾有市民传说有个别冬泳队员,向死者家属索要钱财,这件事引起了冬泳人的强烈愤慨。冬泳人的名誉不容玷污,有正义感的网友纷纷站出来在网上发帖指责这种不道德行为。后经了解索要钱财的人,根本就不是锦州冬泳队的队员。为了证明冬泳队的清白,孙晓忠勇敢地站了出来,他说,“这个时候,作为冬泳人我该用行动说话了,这不宣传我个人,这是在宣传锦州冬泳精神,宣传冬泳队的集体荣誉,真正的冬泳人都是无私奉献,根本不索取钱财,遇到这种情况哪个冬泳人也不能见死不救,我要用事实说话,来回击那些传言。”提到溺水事件屡发不止,孙晓忠说:“不熟悉水性的人,千万不要拿生命当儿戏。即便会游泳的人也一定要科学游泳,并一定要结伴而游,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更绝对不能下水游泳。”

    锦州市冬泳协会自2005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在组织冬泳人开展科学冬泳,收获健康的同时,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精神,长年坚持开展水上无偿搜救溺水者。锦州冬泳协会成立以来,先后无偿营救溺水者19人,搜捞溺水遗体13人,参加水上义务搜救或打捞活动14次,参加搜救408人次,收到死者家属送来的锦旗4面,并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 2009年7月,锦州市冬泳协会经过认真考核,挑选素质高,泳技好,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的48名优秀会员,组成了锦州市水上义务搜救大队,他们曾多次参加抢险和打捞活动,但从未向死者家属和被施救者索要过一分钱。
    今年7月8日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杨宝中和队友成功施救两名山东来锦打工的青年,当时,如果再延误几分钟,两青年就会命丧黄泉,事后人家要掏钱表示感谢,被杨宝中婉言谢绝,

    8月2日,在打捞溺水者时,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王东来和陈隽顶着烈日乘租来的筏子,连续在水上搜寻多个小时,也没收溺水者家属一分钱。
    孙晓忠律师说:“个人名利可以置之度外,但锦州冬泳队集体荣誉绝对不容玷污!”这是律师素质与冬泳人奉献精神的真实写照。了解到孙晓忠律师这种想法后,我不由得对他的敬意油然而生,我们都是冬泳人,我们曾参加过多次打捞溺水者的行动,说句心里话,为群众做的有益的事,我们觉得非常高兴和荣耀,我们为自己是冬泳协会的一名冬泳人而自豪。

----林瑞国  张智利
(“快刀”转自锦州新闻网)
作者: 万里雪    时间: 2011-8-12 15:02
“个人名利可以置之度外,
但锦州冬泳队集体荣誉绝对不容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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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有力
掷地有声



不图个人名利
维护集体声誉
作者: 冰上警察    时间: 2011-8-12 15:42

作者: 无穷    时间: 2011-8-12 15:46
回复 1# 万里雪
“个人名利可以置之度外,但锦州冬泳队集体荣誉绝对不容玷污!”
这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话语,不仅仅是孙晓忠一个人的心声,而是代表了锦州全体冬泳队员的心声。也是冬泳队员无私奉献精神的真实写照!向敢于伸张正义的孙律师致敬!向锦州的冬泳队员致敬!;
作者: 威海青蛙    时间: 2011-8-12 15:54
回复 1# 万里雪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8-12 17:21
孙晓忠律师作为锦州冬泳协会的一名会员,他觉得自己能够为群众多做些有益的事,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因为他认为这是我们冬泳人应有的品德和素质。


向孙晓忠学习!向孙晓忠致敬!x
作者: 小马哥龙行天下    时间: 2011-8-12 22:03
铿锵有力2 G$ n:;; I- u  v# r' ^
掷地有声
不图个人名利% }2 ~, U5 }+ q- u. r+ v* A! Y
维护冬泳人的声誉。
作者: 中华漓江    时间: 2011-8-12 22:20
向冬泳楷模孙晓忠律师学习致敬!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1-8-13 07:22
个人名利可以置之度外/万里雪
冬泳组织声誉不容破坏
晓忠律师大义巧妙救命
见义勇为彰显冬泳情怀
作者: 青岛海牛    时间: 2011-8-13 07:31
天下为公,一身正骨,不为名利,为国为民,坚持正义,严惩罪恶。人民的好律师,可敬!可敬!!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1-8-13 07:33
维护集体声誉/万里雪
水中救溺义举
事实胜于雄辩
冬泳大爱人间

作者: 爱柳江    时间: 2011-8-13 08:34
“个人名利可以置之度外,
但锦州冬泳队集体荣誉绝对不容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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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雪 发表于 2011-8-12 15:02

他们是冬泳人的楷模!冬泳人因有他们而骄傲!
向他们致敬!

作者: 登登登    时间: 2011-8-13 11:24
为咱们冬泳界有这样的律师骄傲。向冬泳楷模孙晓忠律师学习致敬!
作者: 音乐人李白    时间: 2011-8-13 13:09
努力提高个人技能,做一个合格的冬泳人,时刻学习先进事迹,向楷模致敬!
作者: 沉默一男    时间: 2011-8-13 13:10
是冬泳人的骄傲和自豪!
作者: 桂平老山    时间: 2011-8-14 17:42
向冬泳楷模孙晓忠律师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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