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搜狐网报道----郑州义务搜救队欲下水搜寻溺水者 遭巡防队阻止 [打印本页]

作者: cisco-c    时间: 2011-8-8 12:40
标题: [转]搜狐网报道----郑州义务搜救队欲下水搜寻溺水者 遭巡防队阻止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2 编辑

中广网郑州8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见义勇为本是社会提倡的美德,然而最近在河南郑州却发生了想要见义勇为却遭到管理方阻拦的稀奇事。 河南郑州:巡防队员阻止公益组织下水打捞溺水市民 义务搜救队"欲下水搜寻溺水者 遭巡防队阻止   一名市民在郑州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个公益团体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带人赶到现场施救,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最终,溺水市民抢救无效死亡,而“打捞许可证”说法竟是子虚乌有。   8月4日下午4时许,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接到来自郑东新区河道管理方打来的求救电话,说郑东新区运河西码头有人溺水,请他去帮忙参与救援。牛振西马上给其他队员们发短信要求赶到事发现场,随后自己带上泳衣泳帽也来到郑东新区如意湖畔。   牛振西和已经赶到的队员们准备下水参与救援时,却遭到了巡防队员们的阻止。   牛振西:他们(巡防队员)说,经过谁允许了在这救人?经过谁批准了?正在给领导联系,不让(义务搜救队)下水,和领导沟通了一个多小时,他就不让下水(救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而岸上准备就绪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却一直没能下水。而原因就在于他们拿不出巡防队员所说的“打捞许可证”。牛振西说,当时队员们和周围的市民都很着急,还有不少队员失望而去。   牛振西:僵持到义务搜救队队员走了三分之二。家属非常失望,想要下水,但不会水。他要是会水,也不会等这么长时间,不下水去找。干警帮我们阻拦着他(家属)不让他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下水。很快,6分钟就打捞(溺水者遗体)上来了。一个来回就把他带出来,但他们(巡防队员)的人说里面不可能有。   牛振西所在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是什么样一个组织呢?据记者了解,这是市冬泳协会2005年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此前曾参与多次救援行动。 官方称无"打捞许可证" 巡防队声明"不属实"   参与了这么多次救援,“打捞许可证”之前有没有听说过呢?牛振西表示,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证件真的存在吗?记者分别咨询了郑州市地方海务局和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工作人员都明确否认有这种许可证。   这样调查下来,这件事情就更加蹊跷了。既然“打捞许可证”子虚乌有,在有人溺水的情况下,为什么郑东新区巡防队要拦着他们施救呢?   记者多次联系郑东新区巡防队,却始终没能联系上。8月5日晚上8时,郑东新区针对此事做出了书面情况说明,称郑东新区已进行调查,在打捞过程中,来运河准备游泳的自称为冬游队员提出要下水协助打捞,东区巡防队员本着对他们生命安全负责,无法对其身份核实和打捞能力判定,不允许冬游队员下水协助打捞。关于有群众反映的“当冬泳队员准备义务打捞的时候,东区巡防以及东区领导要求他们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许打捞。”经调查,东区巡防和其他人员未讲此话,此情况反映不属实。 搜救队不评论巡防队声明 公道自在人心   牛振西也对记者说,他已经看到了这个声明,但不想做任何评论。   牛振西:对此,我们不加以评价,也不加以论证,让在场的市民或死者家属来说话。我们参与的队员也不愿意表示什么。这对于搜救队队员可能是永久的伤害。 溺亡者家属:救人要"许可证" 天下还有好人没?   记者经过多方联系,拨通了溺水身亡市民家属王先生的电话,他至今仍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谈起施救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王先生回忆说,巡防队员确实要求救援队员们出示相关许可证件,如今回想起来,只觉得无奈。   王先生:估计他们(搜救队)不会有“打捞许可证”的,见义勇为要是要“见义勇为证”,天底下还有好人没?见歹徒抢劫,受害者多么无助,光想着(有人可以)帮忙,其他人都没有“许可证”咋弄?不救了? 部分搜救队员无"救生资格证" 队长称"没必要"   从郑州市东区巡防队给出的书面回应来看,他们拦着牛振西救人的理由是:本着对他们生命安全负责,无法对其身份核实和打捞能力判定,不允许冬游队员下水协助打捞。这时候我们又想到了另外一个证件:救生员资格证。   要想考取这个证件,必须参加游泳救生员培训,考试通过者才能发证。培训内容有水生时游泳的泳式,心肺复苏法,水中挣脱等。考试要考25米快游,15米潜水涝重物等,还有理论考试。   没错,虽然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有着多年救援经验,可他们是否具备救生资格证?就此问题,记者今天再次找到了牛振西。   牛振西:(搜救队员)不是都有(救生资格证),咱们是义务(打捞溺水者)的,是专业的。咱们都是经过多年训练的队员,办这个(救生资格)证大概需要700元钱,我没必要去办证来做(救人)这个事情。我是做公益活动,出于中华民族美德,救死扶伤。(搜救队)队员们的宗旨就是我们救人,不舍己。   事情调查到这里,我们最想关注的是,今后如果再发生类似的突发事件,牛振西的搜救队或者其他人员,还会见义勇为吗?如果有人想要救人,巡防队员还会拦着要打捞证吗?那么,尽管是义务搜救,如果没有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见义勇为者如果出现人身安全问题,谁来负责?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关于什么样的人 能够见义勇为的讨论和隐忧会依然存在。

(责任编辑:UN017)

一句话感想:这是中国制度的“官腔”,可悲!
作者: cisco-c    时间: 2011-8-8 12:54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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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冬泳博士    时间: 2011-8-17 11:47
挟尸要价的事情刚过去、就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恨。
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1-8-17 12:07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救人受阻拦,好事遭刁难, 只为“子虚”证,不知命关天。
作者: 大妖精    时间: 2011-8-17 12:34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假如 我们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呢??
作者: 猎豹222222    时间: 2011-8-17 12:34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如果是他的父母兄弟,我看他还要不要这个证!
作者: 冰凌花2011    时间: 2011-8-17 12:43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1. 如果是他的父母兄弟,我看他还要不要这个证!
复制代码

作者: yaoyongxiang    时间: 2011-8-17 15:43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讲得好!
作者: 夏天的雪    时间: 2011-8-17 16:56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太可怕了
作者: 路人竹条    时间: 2011-8-17 18:18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证重要还是人命重要,真忍心看到人在水中挣扎,还讨论证件问题,笑话啊!“人没了,可惜了了!”
作者: 钱歌    时间: 2011-8-17 20:24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悲哀!真是悲哀!
作者: 快乐时光    时间: 2011-8-17 20:33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3 编辑

在中国要证的还少吗?有了驾驶证;开货车的要货运资格证,开客车的要客运资格证,开出租车的要出租资格证。救人也要XX证,中国人都怎么了???
作者: 老白条    时间: 2011-8-17 20:35
要是他自己家人落水肯定不会要什么证,草菅人命。一帮王八蛋。
作者: 老白条    时间: 2011-8-17 20:36
别人都义务救人他们也就无法收钱了。
作者: 企鹅笨笨    时间: 2011-8-17 21:34
本帖最后由 企鹅笨笨 于 2011-8-17 21:57 编辑

    好冷!好恐怖!他们咋连基本的人性都没有了吗?我怀疑这世道是不是人间,要不要一场烈火把它毁灭呢?!现如今这样不尊重生命的事咋就这么多呢?还都是打着冠冕堂皇的幌子的。
    太可怕了!
作者: 新兵7364    时间: 2011-8-17 21:36
回复 1# cisco-c

和谐社会天大怪事“救人要许可证”

郑州冬泳队8月4日湖中救人被阻,巡防队声称没有打捞证不能救人,最终导致落水人溺亡!

  奉劝各位今后做个守法公民,看到有人落难绝不施救,因为我没有救人许可证,(没有救人许可证救人犯法)。同时我吃饭准备申请就餐许可证,拉屎准备申请方便许可证,中国人民被百十个许可证约束,天下不太平都不行。



另附:郑州冬泳队牛振西:

  “搜救队员不是都有救生资格证,我们是义务(打捞溺水者)的,是专业的。我们都是经过多年训练的队员,办这个证大概需要700元,我没这个必要去办证来做救人这个事情,我是做公益活动,出于中华民族美德,救死扶伤。搜救队员的宗旨就是救人。”

    力挺郑州冬泳队,力挺牛振西!

作者: 中华漓江    时间: 2011-8-17 23:09
证重要还是人命重要,真忍心看到人在水中挣扎,还讨论证件问题,真是没有人心。
作者: 中国冰人    时间: 2011-8-17 23:23
“一句话感想:这是中国制度的“官腔”,可悲!”——外加“中国特色”
作者: 双飞新兵    时间: 2011-8-18 09:55
可恨
作者: 山苗    时间: 2011-8-18 14:33
草菅人命。一帮王八蛋。
作者: 山苗    时间: 2011-8-18 14:33
草菅人命。一帮王八蛋。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11-8-18 17:36
无理刁难,草菅人命!
作者: 水枫子    时间: 2011-8-18 17:39
本帖最后由 水枫子 于 2011-8-18 17:44 编辑

草菅人命。一帮王八蛋。骂得好!


作者: 我心飞翔冬泳    时间: 2011-8-18 17:59
      刚看到这个报道时,我也很气愤,甚至可以说义愤填膺!和大家伙现在的情绪一样,所以也一直很关注事情的后续发展和报道。但后来看了很多后续报道,有了些不同的认识,现理性发表一些见解与大家商榷:
      一、这个报道中一些事实说明不详尽,甚至误导了我一开始的认识。一开始,我对“有证才可以救人”深感气愤!人命关天啊!水中救人又是刻不容缓,是非常非常紧急的一件事,在这时候阻止冬泳人下水救人岂只是“官僚”,岂只是对冬泳人见义勇为热情的打击,简直就是“杀人”。但看了后续报道,知道了事情真相,当时有人说了什么话且不讨论,有一个客观的事实是:事情发生的时间并非是在有人落水后,在挣扎时,冬泳人来救人的,而是有人落水,已经失踪很久,有关机关已经来人来船打涝,但尸体找不到,这时,有人向冬泳人求救,冬泳人才到达现场的,想利用经验以及潜水能力帮助打涝时,受到阻止的。
     二、我的情绪以及大伙的情绪被煽动了。这个报道出来后,我很气愤,大伙也很气愤,甚至很多媒体开始讨论民间救护队的生存空间,我们很多冬泳人也发出了“再遇到有人落水,我们该怎么办?”的感慨。但当我得知真相并非是救人而是打涝尸体时,我对这件事有了一个重新认识,觉得媒体在小题大做。客观的讲,对打涝尸体这件事,有关管理部门已经到位,并且已经在进行中了,不让我们下水,我们服从就是了,说实的,我们发挥力量的地方不在这里,捞不着就让他们慢慢涝呗,这时,这已经不是个紧急的事了,我们不必因此受阻而觉得热情受到打击。
    三、对有关部门,我们也不要当成对立面,要互相理解一下,你想,官方已经在打涝尸体,有热心者要下水帮助,管理者考虑的问题肯定要更多一些,是我,我也会阻止的,官方对热心者并不了解,也确实要为他的安全负责,况且,现场那么混乱,如果热心者出现溺水事故,官方肯定是要负责的,所以,这时,我们冬泳人服从管理才是我们应有的素质。我们自己办活动时,不也对那些不服从管理乱游的伙伴很生气吗?
    四、对“有打涝证吗?”这句话,也多包容一下,大伙不必太较劲,因为这句话是在打涝尸体时讲的,你想,官方对下水者并不了解,而且是要潜入水中打涝尸体,问下下水者情况,问这样一句话也属正常,在那样一个混乱的局面,这句话顶多也就是考虑不周而已,我们没必要把它上纲上线。
    五、对这篇报道的不详之处,我感觉它有故意之嫌,因为去过现场或采访过当事人的话是很容易了解这个事实真相的,我觉得它是故意的,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引起更多的关注。当然,我没证据,也不想求证,这是我的感觉。因为我的情绪被它左右过,我感觉我被人利用了,我有点生气!
    六、这篇报道的不实客观上让很多人面临见义勇为时多了些顾忌,让社会向善的行为受到一些打击,这不是一篇好报道。
    我想对我们冬泳的伙伴讲一句:紧急时,该怎么做我们还得怎么做!因为我们有自己的价值观,我们不会因为别人的行为而改变自己的做事方式!走我们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作者: 清水龙    时间: 2011-8-18 18:59
回复 25# 我心飞翔冬泳


    同意  观点鲜明且不偏 颇赞!
作者: 北极冬泳人    时间: 2011-8-18 20:42
拿点真心出来吧!回报社会。不要变的那么冷漠。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
作者: 长尾蝌蚪    时间: 2011-8-18 21:25
如果是他的父母兄弟,我看他还要不要这个证!
作者: 龚贺新禧    时间: 2011-8-18 21:31
无语!
作者: 鸳江冬泳仁    时间: 2011-8-19 08:20
回复 29# 龚贺新禧
让"打捞许可证"见鬼去吧!
作者: 微山湖里    时间: 2011-8-19 09:20
这就是背叛毛泽东思想“为人民服务的结果!
作者: 海底森林    时间: 2011-8-19 10:50
打捞许可证:河南卫视都市频道相关视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a46f7f0102dru0.html
作者: 双龙    时间: 2011-8-19 15:27
回复 1# cisco-c

这种“官腔”的代价是生命!还会付出相关的代价...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8-19 18:02
以后见义勇为必须有“见义勇为”证,否则也不得见义勇为。
作者: mage    时间: 2011-8-19 23:06
  好人难做
作者: 吉祥如意2    时间: 2011-8-19 23:09
力挺郑州冬泳队,力挺牛振西!
作者: 参谋长    时间: 2011-8-20 10:37
刚看到这个报道时,我也很气愤,甚至可以说义愤填膺!和大家伙现在的情绪一样,所以也一直很关注事情 ...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1-8-18 17:59

客观,诚实,有理有节的好帖。联想到小品‘卖拐’中的三个人-----哪个可气,可笑,可敬呢?认识不一这就是社会。希望全社会的素质越来越高。:lol
作者: wjm    时间: 2011-8-20 12:38
真是可悲又可恨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1-8-20 15:22
回复 25# 我心飞翔冬泳


    说的很对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1-8-20 16:08
  我看这个事要拿起法律武器。用法律说话吧。
作者: 客舍青青    时间: 2011-8-20 20:38
“我想对我们冬泳的伙伴讲一句:紧急时,该怎么做我们还得怎么做!因为我们有自己的价值观,我们不会因为别人的行为而改变自己的做事方式!走我们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说得好,我们该救人的时候还是要救人,该出手的时候还是要出手!做公益是光荣的!
作者: 客舍青青    时间: 2011-8-20 20:41
刚看到这个报道时,我也很气愤,甚至可以说义愤填膺!和大家伙现在的情绪一样,所以也一直很关注事情 ...
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1-8-18 17:59


冷静、客观、公正
作者: 汉江游龙    时间: 2011-8-20 20:41
好人难做.
作者: 一江春水00    时间: 2011-8-20 21:17
中国为什么许许多多地方会贫穷落后?就是因为这种类似的子孙太多!
作者: 可可虾    时间: 2011-8-20 22:10

冬泳义务救护队无论救人和打捞是不收取报酬的,那么巡防队呢?......
作者: 大家乐    时间: 2011-8-21 08:07
好人难做

作者: 长工    时间: 2011-8-21 13:46
我佩服冬泳义务救护队的勇敢,热情.我赞同我心飞翔冬泳的观点.要客观的分析事情.
作者: 午夜幽蓝    时间: 2011-8-21 14:40
证有没有 不是在当时所能顾及的  应先救人是主要 延误了时间 可惜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11-8-21 14:54
见义勇为也要证?救人也要证?
太荒唐了。
作者: daqingwa    时间: 2011-8-21 16:47
这样可悲的事情怎么总发生.太郁闷了.
作者: 冰海雪莲    时间: 2011-8-21 19:59
我觉得就把所为的巡防队都扔到水里就对了!中国真让人伤心!什么时候中国能够给国人一点信心呀!
作者: 如意    时间: 2011-8-21 20:13

悲哀!真是悲哀!


作者: 热人戏水    时间: 2011-8-21 20:24
    我们鞍山冬泳今年也成立水上义务救护队,我们没救护证,仅这几个月就在泳湖救生七起,我们不图回报,凭的是冬泳人的体魄,冬泳人的高风亮节,做人的良知,今后还会一直这样的。

作者: 李国清    时间: 2011-8-21 23:15
回复 40# 金戈铁马
      大哥拿起中国的法律吗?一个年轻人的对象得了癌症,他到处凑钱给对象看病,最后他偷了一辆电动车被抓判刑四年,女朋友病重他们在监狱举行了婚礼。大哥李刚之子判了几年--两年【还缓】。一辆电动车和一条人命不用我说了吧,贪官污吏你见判几年,老百姓犯点事又判几年。城管,警察等执法部门打伤,打死人的事情有多少,结果又如何呢?越说越气人不说了。
作者: 金鲳鱼    时间: 2011-8-22 09:05
回复  金戈铁马
      大哥拿起中国的法律吗?一个年轻人的对象得了癌症,他到处凑钱给对象看病,最后他偷 ...
李国清 发表于 2011-8-21 23:15

     国家养的一群赖皮狗  开除   枪毕吃狗肉
作者: 海蛰    时间: 2011-8-22 10:04
国家养的一群赖皮狗  开除   枪毕吃狗肉
金鲳鱼 发表于 2011-8-22 09:05


同意,多好的下酒菜啊!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1-8-22 17:40
回复 55# 金鲳鱼


    现状就是这样。  那怎么办?造反估计更不可行。骂几句还不如走走法律程序,你说呢?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1-8-22 17:42
       现状就是这样。  那怎么办?造反估计更不可行。骂几句还不如走走法律程序,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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