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天津:六旬大娘野泳“水上” 不幸溺亡水中 [打印本页]

作者: 城市的秋天    时间: 2011-7-20 16:01
标题: 天津:六旬大娘野泳“水上” 不幸溺亡水中
内容提要:一位年近六旬的大娘在水上公园西湖游泳时溺水,被打捞上岸后抢救无效身亡。昨天14:00左右,记者来到水上公园西湖西岸时,溺水身亡者已被打捞上岸,用白布遮盖住身体。一双白色塑料凉鞋放在一旁的台阶上,不远处的黄色塑料袋里装着蓝色的衣服。
一位年近六旬的大娘在水上公园西湖游泳时溺水,被打捞上岸后抢救无效身亡。
  昨天14:00左右,记者来到水上公园西湖西岸时,溺水身亡者已被打捞上岸,用白布遮盖住身体。一双白色塑料凉鞋放在一旁的台阶上,不远处的黄色塑料袋里装着蓝色的衣服。
  据公园一位工作人员介绍,13:00左右,他发现水面上漂着一个人,立即报警,同时联合公园保安人员一起开动救生艇,将溺水者打捞上岸。“发现时人脸朝下趴在水面上,已经没有反应,打捞上来后,120也赶来了,进行了抢救,但还是没有救活。相关部门来拍照取证后,会把死者送往医院。”民警告诉记者。
  随后,警方经过翻看死者衣物,发现这身衣服就是附近一家疗养院的工作服,死者可能是该疗养院的职工。经过该疗养院一名职工确认,死者确在疗养院工作。“中午吃完饭她就换上衣服说来游泳,怎么就会出事了?”据这名女工介绍,死者年近六旬,平时经常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公园游泳。
  公园办公室:野泳危险但屡禁不止
  据公园办公室张主任介绍,公园为了防止市民野泳,入夏以来就加派保安巡视湖面,但前来游泳的人是管理人员的数倍,有时甚至同时有上百人下水游泳,很难杜绝野泳。“公园的水太深,不适合游泳。《天津市公园条例》也明确规定公园水面禁止游泳,主要也是为了市民的安全,但野泳行为仍是屡禁不止,最后造成了今天的悲剧。”张主任对发生的事非常惋惜。
  公园西湖岸边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为了抄近路来游泳,一些市民还锯断了公园的护栏,从空隙中钻进钻出。
作者: 无名上将    时间: 2011-7-20 16:12
!!!!!!!!!!
作者: 雪山景    时间: 2011-7-20 16:16
悲剧
作者: 津海冬    时间: 2011-7-20 16:26
回复 1# 城市的秋天

[attach]1178874[/attach]
作者: 海河轻游漂    时间: 2011-7-20 16:28
悲剧:切记独来独往的泳友们。一定小心。有胆量更要有游泳的真本领。安全第一!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29
到大江大河去游泳没有问题,关键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讲究科学!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32
水上公园西湖早时每年都组织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活动”,我曾多次参加,也没发生安全事故。关键在组织!当领导的把老百姓的安全摆在什么位置很重要!不要把自己总摆在老百姓的对立面。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34
水上公园曾经在东湖东侧开辟过游泳场,还收过费。我都参加过,也没见死过人。
作者: 古月胡    时间: 2011-7-20 16:35
内容提要:一位年近六旬的大娘在水上公园西湖游泳时溺水,被打捞上岸后抢救无效身亡。昨天14:00左右,记者来 ...
城市的秋天 发表于 2011-7-20 16:01



    量力而行!杜绝悲剧发生!

结伴而行!团结友爱和谐!

锻炼身体!定要注意安全!

吸取教训!别给国家添乱!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36
水上公园东湖几乎每年都死人,有各种原因,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谁敢保正不死人?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不能因噎废食。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40
本帖最后由 ljw6 于 2011-7-20 16:42 编辑

为死难的游泳者惋惜和哀悼!大家千万要注意安全,要结伴而行!量力而行!讲究科学!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最重要!人都没了还有快乐吗?
[attach]1178888[/attach]
作者: 城市的秋天    时间: 2011-7-20 16:43
自己不小心呀 会不会把早上东湖给禁止了??
作者: 海鸥8188    时间: 2011-7-20 16:44
“野游”说法,是对“冬泳人”的影射攻击!游泳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室内游泳也有溺水身亡的。走在马路上安全吗?马路杀手随时出现,如果是这样,你就不让人们出行了?!人出生后,就和死亡做斗争!你战胜死亡,你就生存,你没战胜它,你就甘拜下风,自然淘汰。如果说在自然条件下游泳应特别注意安全是我们全体爱好游泳的人应所接受的。希望,戴有色眼镜的记者和那些管理者们,不要借题发挥!向死者致哀!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47
希望大家多介绍一些游泳安全方面自己的体会和感想!
作者: 年轻人    时间: 2011-7-20 16:48
健身游泳当把安全放在首位,切莫大意侥幸!
                  很正常,但要尽量避免悲剧发生。
                  游泳健身是不会动摇的!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48
长江、黄河不深吗?深不是否定游泳的理由。
作者: 老大赛利姆    时间: 2011-7-20 16:48
内容提要:一位年近六旬的大娘在水上公园西湖游泳时溺水,被打捞上岸后抢救无效身亡。昨天14:00左右,记者来 ...
城市的秋天 发表于 2011-7-20 16:01



    又来电啦!
作者: 老大赛利姆    时间: 2011-7-20 16:49
健身游泳当把安全放在首位,切莫大意侥幸!
                  很正常,但要尽量避免悲剧发生。
         ...
年轻人 发表于 2011-7-20 16:48



    年轻人说的好。爱听。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50
有些人总是愿意把自己摆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上,这也是一种不正之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现在也没有过时!永远不会过时!
作者: 感激的人    时间: 2011-7-20 16:51
本帖最后由 感激的人 于 2011-7-20 16:57 编辑

回复 13# 海鸥8188


            说得好,支持您!我们都成了野人啦?天大的笑话!要是那样的话,在水上,在海河,在黄河,在长江,在全国各地,有多少野人啊?哈哈,真的不可思议呀!对遇难者表示哀悼!!!
作者: 我冬泳我健康2    时间: 2011-7-20 16:52
本帖最后由 我冬泳我健康2 于 2011-7-20 19:52 编辑

    锻炼要科学,锻炼不能放松,希望家人节哀顺变。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6:55
游泳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最近消息广州横渡珠江死去一位58岁的人,广州市委书记、市长专门跑派人去慰问解觉,家属表示满意和感谢。对医务人员表示感谢!
作者: 感激的人    时间: 2011-7-20 16:56
回复 15# 年轻人


          版主说的极是!在哪都一个安全问题。就是在家上网写文章,那边做着饭,这边写着文章,也有个安全问题,弄不好,着火了,您说咋回事?都得注意呀!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01
野泳是对广大爱好游泳人的最大污蔑!请去看看词解吧?很不礼貌!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03
为死难的游泳者惋惜和哀悼!大家千万要注意安全,要结伴而行!量力而行!讲究科学!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最重要!人都没了还有快乐吗?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05
[attach]1178900[/attach]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06
[attach]1178901[/attach]
作者: 海鸥8188    时间: 2011-7-20 17:07
回复 23# 感激的人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09
[attach]1178902[/attach]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11
[attach]1178903[/attach]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13
[attach]1178904[/attach]
作者: ljw6    时间: 2011-7-20 17:19
本帖最后由 ljw6 于 2011-7-20 17:20 编辑

今晚报 报导子牙河泳友孙晓毅横渡长江-黄河文章

[attach]1178907[/attach]
作者: 古月胡    时间: 2011-7-20 18:40
“野游”说法,是对“冬泳人”的影射攻击!游泳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室内游泳也有溺水身亡的。走在马路上 ...
海鸥8188 发表于 2011-7-20 16:44



说的有道理!您太有才啦!

向您致敬!
作者: 古月胡    时间: 2011-7-20 18:50
自己不小心呀 会不会把早上东湖给禁止了??
城市的秋天 发表于 2011-7-20 16:43



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要少死人!

不死人才好!

不会的!我们都游了近二十多年啦!

有的泳友有三十多年的!

有的打建国初期就在水上游泳!

与水上感情深深啊!离不开呀!
作者: 海河    时间: 2011-7-20 18:54
本帖最后由 海河 于 2011-7-20 19:00 编辑
ljw6 发表于 2011-7-20 17:19

             天津电视台采访健康快乐的冬泳人。



[attach]1179032[/attach]

[attach]1179033[/attach]
作者: 海河    时间: 2011-7-20 18:55
海河 发表于 2011-7-20 18:54


[attach]1179034[/attach]
作者: 海河    时间: 2011-7-20 18:56
海河 发表于 2011-7-20 18:55

[attach]1179036[/attach]
作者: 古月胡    时间: 2011-7-20 19:02
本帖最后由 古月胡 于 2011-7-20 20:18 编辑
海河 发表于 2011-7-20 18:56


这是天津媒体对冬泳人采访——在水上!

谢谢海河的报道!
作者: 老大赛利姆    时间: 2011-7-20 20:54
这是天津媒体对冬泳人采访——在水上!

谢谢海河的报道!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7-20 19:02



    加分呀!
作者: 津海冬    时间: 2011-7-21 10:44
回复 11# ljw6
[attach]1180009[/attach]
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1-7-21 10:45
本帖最后由 蓝色海湾 于 2011-7-21 10:49 编辑

回复 10# ljw6


    说的非常好!马路上也有人因车祸而死,人们就不能上马路了吗?还是不准开车上马路?吃饭还有人噎死,难道就不准吃饭?应当因势利导,不要站在与群众对立的立场,要维持和谐社会。
作者: 老大赛利姆    时间: 2011-7-21 11:15
回复  ljw6


    说的非常好!马路上也有人因车祸而死,人们就不能上马路了吗?还是不准开车上马路?吃 ...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1-7-21 10:45



    老师说的非常好。
作者: 海一龙    时间: 2011-7-21 11:17
本帖最后由 海一龙 于 2011-7-21 15:49 编辑

如果死者是经常从事游泳的爱好者,他的死因可能和他自身的某种疾病有关,和他游泳的技能无关。
如果他是心脑血管疾病发作造成的溺水身亡,即便不在水中,在家中如果抢救不及时,恐怕后果也是如此。

作者: 冰凌花2011    时间: 2011-7-21 13:34
[code][人出生后,就和死亡做斗争/code]注意安全,保护生命。
作者: 天津子牙河老韩    时间: 2011-7-21 20:42
游泳健身是永恒的,切记安全是第一的!
作者: 海鸥8188    时间: 2011-7-22 14:48
回复 45# 天津子牙河老韩


  谢谢朋友的加分鼓励,对原则问题就要旗帜鲜明![attach]1181743[/attach]
作者: 刘万祥    时间: 2011-7-22 15:22
      有很多人对游泳就有误解,比如说某某某游泳犯病死了,他们就把死因归罪于游泳,就说“她要不游泳就死不了.”如果这个人死在了床上,他们怎麽不说这人如果不睡觉就死不了了.生老病死很正常,只是死的方式不一样.不要谈虎色变,自己吓唬自己.游泳是一项很好的运动,游泳使我们健康快乐.
作者: 海鸥8188    时间: 2011-7-22 21:33
回复 2# 无名上将


    公园办公室:野泳危险但屡禁不止1 W* p* A' @$ ~' q! d
  据公园办公室张主任介绍,公园为了防止市民野泳,入夏以来就加派保安巡视湖面,但前来游泳的人是管理人员的数倍,有时甚至同时有上百人下水游泳,很难杜绝野泳。“公园的水太深,不适合游泳。《天津市公园条例》也明确规定公园水面禁止游泳,主要也是为了市民的安全,但野泳行为仍是屡禁不止,最后造成了今天的悲剧。”张主任对发生的事非常惋惜。 k; R B% y1 B
  公园西湖岸边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为了抄近路来游泳,一些市民还锯断了公园的护栏,从空隙中钻进钻出。
朋友们看这段报道,这位管理者说,“《天津市公园条例》也明确规定公园水面禁止游泳,"细心的朋友可以查一下《条例》根本就没有这种规定,是他自己凭其主观意识杜撰出来的。《条例》第28条第六项是这样规定的:注意公园安全提示,不得在非游泳,垂钓,烧烤区域游泳,垂钓,烧烤。哪有“公园水面禁止游泳”一说?一个管理者,连国家法律都吃不透,就敢在主流媒体上夸夸其谈,漏洞百出,实在是让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糊涂人能把公园管理好?简直不敢相信。悲哀!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