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十四届全国公开水域
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1日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举行。
二、项目设置
1、男、女18-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 、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2000米,55-59岁组1000米;
2、18-59岁畅游组1000米。
三、参加单位
各省(区、市)游泳代表队,各“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代表队,港、澳、台游泳代表队,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29岁组(198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
30-34岁组(1977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
35-39岁组(1972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
40-44岁组(1967年1月1日至1971年12月31日);
45-49岁组(1962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
50-54岁组(1957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
55-59岁组(1952年1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
18-59岁畅游组(195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
(二)持有《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健康证明(含心电图),并交纳报名费和保险费均可报名。
(三)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组委会负担特邀参加者的食宿、接送站。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泳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次比赛《参赛证》和《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18-54岁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体育竞赛获奖证书”。
(二)其他参赛人员颁发纪念证书(由组委会提供)。
(三)畅游组不计团体分。
(四)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五)计分办法
1、单项按9、7、6、5、4、3、2、1记分;
2、55-59岁组1000米项目40分钟内游完全程者计1分;
3、团体总分记取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各单项前8名得分累计相加;
(2)1000米项目参赛者得分累计相加;
(3)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主办单位(邮编:100763,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活部,联系人:张梅、李晓寰,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电子邮箱:shb67170581@163.com)和承办单位(邮编:116011,地址:浙江省淳安县 ,联系人:卢合理,电话:13750850719 ,传真:0571-64815036 ,邮箱:805616933@qq.com
)。
2、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9月10日12:00时前到报到处报到。
2、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客运中心下车(杭州汽车西站至千岛湖每天6:00时至18:30时每隔30分钟均有班车到千岛湖客运中心,千岛湖客运中心设有接待处,组委会安排车辆接送到各住宿酒店)。
八、经费
(一)报项交费
1、凡在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注册的团体会员单位,并持有《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会员证》的参赛者,每人每项交纳报名费30元。
2、凡在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注册的团体会员单位,但未办理《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会员证》的参赛者,每人每项交纳报名费50元。
3、其它参赛者每人每项交纳报名费80元。
4、参加畅游组者免交报名费。
(二)每人交纳保险费21元(含畅游组)。
(三)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减免报名费100元。
(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五)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和成绩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九、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
(一)秩序册上须标明每个运动员的组别和出生年;
(二)成绩册编排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
(三)秩序册和成绩册一律为16开本。由赛区分发给各队。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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