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1-06-29 22:25:00 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1]187号
关于召开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常委: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冬泳健身活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定于2011年第十届中国国际冬泳邀请赛暨第十八届全国冬泳锦标赛
期间,召开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常委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21日上午在辽宁省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召开。
二、参加会议人员
总局游泳中心有关领导、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常委(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通报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工作情况;
(二)请各位常委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三)通报第十八届全国冬泳锦标赛筹备工作,包括开幕式、闭幕式、科学论文报告会、红歌赛、书画展、摄影展、冬泳赛事活动并研究工作分工;
(四)研究确定增补常委名单;
(五)研究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2011-2012年工作事项。
四、要求
(一)请参加会议的人员于10月20日到金石滩发现王国酒店报到,联系人:杨芳,电话:13500710602。
(二)10月21日上午召开全体常委会工作会议。
(三)10月21日下午至24日晚上参加相关活动。
(四)10月25日离会。
如因故不能参与工作,请于10月15日前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联系人:张梅,电话:(010)67170581
五、经费
组委会负担常委会人员21日至25日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担。
附表: 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常委会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冬泳
常委会
通知
附件:
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常委会名单
主任:张秋平(游泳中心)
副主任:王兴如(安徽)、刘焕新(湖南)、陆家璞(上海)
秘书长:张梅(游泳中心、女)
常委:陈浩(北京)、原家谦(天津)、任凤鸣(山西)、于晓光(辽宁)、唐力(江苏)、华民(浙江)、周玉成(福建)、辛水根(江西)、付红山(山东)、杨青山(河南)、许卫东(湖北)、陈炳坤(广东)、潘向宇(重庆)、刀莲英(云南、女)、刘中(新疆)、刘永明(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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