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县老爷断案 [打印本页]
作者: 泳兵 时间: 2011-6-12 12:51
标题: 县老爷断案
甲乙在街上吵架,甲说:“四七二十八”,乙讲:“四七二十七”。为此二人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商定同去县衙请县老爷了断。 二人一路争吵至县衙。击鼓。
县老爷升堂。带甲 乙。
县老爷问清缘由,问:“谁说的四七二十八?”甲:“回老爷,我说的四七二十八”。县老爷再问:“谁讲的四七二十七?”乙:“回老爷,我讲的四七二十七”。县老爷看了看乙,说:“你走吧,没你的事了。”乙出县衙不表。
乙走后,县老爷又看了看甲说:“你说的四七二十八?”甲:“回青天大老爷,确是我说的四七二十八”。县老爷脸一沉,“啪”的一声惊堂木:“左右,拖下去重责二十大板”左右衙役涌上前来不由分说将甲拖下堂去按倒在地褪去中衣“噼噼啪啪”打了二十大板,复有将甲拖上堂来跪倒。
甲痛哭流涕:“青天大老爷,四七就是二十八,您怎么把他放走而打我呀?”
县老爷:“他都糊涂到四七二十七了你还同他打官司,我不打你打谁。”
作者: 不敢言老 时间: 2011-6-12 14:14
谢谢您对我的作品连标点符号都不更改的“复制”与“粘贴”
(见“幽默短片”)
作者: 泳兵 时间: 2011-6-12 16:06
回复 2# 不敢言老
好作品!无从下笔修改。
作者: 南极仙翁 时间: 2011-6-12 16:23
回复 1# 泳兵
作者: 不敢言老 时间: 2011-6-12 16:32
回复 3# 泳兵
谢谢。
作者: 飘洋 时间: 2011-6-12 17:06
回复 1# 泳兵

作者: 透心凉 时间: 2011-6-12 21:38
他都糊涂到四七二十七了你还同他打官司,我不打你打谁。



作者: 星龙 时间: 2011-6-12 23:13




作者: 淡水之交 时间: 2011-6-1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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