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学生溺水游泳馆谁之责 [打印本页]

作者: 砥柱泳士    时间: 2011-5-31 09:44
标题: 大学生溺水游泳馆谁之责
  俗话说:“水火无情”每年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阶段,从河流,池塘到游泳馆,凡是有水的地方随时都有危险和事故发生。2007年夏季自己曾经参与调解一起溺水事故,一名19岁的大学生在游泳馆溺水身亡,当时游泳馆经营者不得不拿出20万赔偿给家属才了结此事。事情过后自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这个大学生会游泳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现实生活中当家长把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投入到孩子吃喝玩乐的同时,家长,学校和社会能不能考虑为孩子补上生存训练这一课,这不仅仅是一个个家长的责任,也不仅仅限于一个个游泳馆,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来吧,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真情服务社会。帮助青少年学会游泳,学会自救,学会生存,快乐成长。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 KTW    时间: 2011-5-31 10:03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1-5-31 10:34
俗话说:“水火无情”每年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阶段,从河流,池塘到游泳馆,凡是有水的地方随时都有危险 ...
砥柱泳士 发表于 2011-5-31 09:44



    防患未然 至关重要
作者: 沧海横流    时间: 2011-5-31 10:38
学游泳,学会自救本领,既锻炼身体又可应付水中不测。这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大家的责任。
作者: 江湖情    时间: 2011-5-31 10:45
家长、学校和社会要帮助青少年学会游泳,学会自救,学会生存,快乐成长,这样的溺水事故有效减少~
作者: 水悠悠    时间: 2011-6-1 01:44

     说的太好了。


作者: 汾河魂郭    时间: 2011-6-1 04:53

作者: 白条    时间: 2011-6-1 08:46

作者: 山苗    时间: 2011-6-9 08:49
讲得好!学会游泳,学会自救,学会生存!
作者: 猎豹2010    时间: 2011-6-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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