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北京禁止冬泳,我们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5-23 21:51
标题: 北京禁止冬泳,我们怎么办?!
如果北京市政府明文禁止在自然水域里游泳的话,那么北京的冬泳运动就将成为违法的运动,这真是十分遗憾的事情。

建议北京的冬泳人向离自己最近的中国冬泳委员会提出自己的观点,如果北京都不让冬泳了, 还要他们中国冬泳委员会做什么用啊?!


强烈要求有关人士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或直接向温总理发出请示,冬泳运动有什么错?为什么不让北京人冬泳?!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5-23 21:52
如果北京市政府明文禁止在自然水域里游泳,中国冬泳运动委员会和冬泳网也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作者: 鲨鱼皮    时间: 2011-5-23 22:58
回复 2# 笑看人生


    俺顶一个!赞一个!
作者: 绿舟    时间: 2011-5-2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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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一个上下都能接受的方案,空喊口号没有!

长江、黄河、珠江政府组织横渡了,

广州市长参加横渡珠江了!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5-24 12:38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5-26 15:25 编辑

北京最好能按天津的办法,指定可游泳的地点与時间,既保护了冬泳,又不影响环境美.
不要恢心,还要積极反映群众意見,几年前天津也是严禁,我们集体簽名上书,已改変态度,公园条例上已沒有禁止游泳的条款.对外开放的旅遊城市,也不能要求太高,能有个地方正正当当游泳就知足了.
作者: 大风哥    时间: 2011-5-24 14:41
本帖最后由 大风哥 于 2011-5-24 14:45 编辑

强烈建议各地泳友八月份去北京,在2008年奥运会公开水域比赛的地方举行纪念活动,缅怀政府的功德。听闻有些地市领导敢和人民一起在公开水域游泳,说明我们的冬泳活动在很多地方还是合法的。泳友们,耐心点,政府禁止的事多了,比之于冬泳,很多东西比如禁止吸烟,禁止包二奶,禁止乱收费,禁止受贿,禁止以权谋私,禁止···等等是越禁越滥,咱野泳算个啥,抓起来罚一百?那先把钱交给政府把,我就尝过先交钱的甜头。
作者: 青岛海牛    时间: 2011-5-24 14:49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5-24 15:44
北京最好能按天津的办法,指定可游泳的地点与時间,既保护了冬泳,又不影响环境美
龙老道 发表于 2011-5-24 12:38



    这样也是可以的呀.
作者: 晨泳    时间: 2011-5-24 20:39
他有政策,咱有对策,多少年前就明令禁止野游,多少人上书有关领导根本没用,他禁他的咱游咱的,冬泳也七八年了,呵呵!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5-24 22:42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5-30 01:37 编辑

回复 9# 晨泳


不行:[1]游泳像違法,不会快乐,发生矛盾時还会气伤身体
       [2]到处打游击,確影响环境美,给告状人提供材料.
       [3]沒有组织,確有危險.
       [4]增加与政府的对立情绪.
还是应该再上书,反映冬泳人离不开冬泳的心声,我昨天在"论吼与吼歌--"中投进的改版歌"冰洞中的老趙头"就可作其内容.他十多年来与癌魔作斗争,靠的是冬泳,若不让他冬泳如同把他置於死地.政府官員也是人,自已没有親身体会也是不理解的,要多拿事实来说服,今天已在该栏目中補充两首歌:改版天堂与改版天路,並作了评论,可供参考.
作者: 登登登    时间: 2011-5-25 07:35
强烈建议各地泳友八月份去北京,在2008年奥运会公开水域比赛的地方举行纪念活动,缅怀政府的功德。听闻有些 ...
大风哥 发表于 2011-5-24 14:41



    说说你先交钱后游泳的故事
作者: 海豚大侠    时间: 2011-5-25 08:35
游击队专打游击。
作者: KTW    时间: 2011-5-25 10:06
回复 6# 大风哥


    你还能有多少钱被罚没?老是这样也不是个事呀,咱百姓的日子还长着了……
作者: 蜘了    时间: 2011-5-25 18:26
该管的不管......郁闷,我不知道国家公务员到底该抓啥?毛主席说;“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人民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
作者: 和睦洋    时间: 2011-5-26 12:41
说的有道理,一切事物都利害,要客观的看问题,因噎废食的官僚作风将扼杀北京在自然水域里的冬泳。

我们也应该考虑,为什么长春市长能拿出几百万元给冬泳盖楼,支持冬泳!

崔杰市长千岁千岁千千岁!

作者: 大风哥    时间: 2011-5-26 12:51
本帖最后由 大风哥 于 2011-5-26 14:50 编辑
回复  大风哥


    你还能有多少钱被罚没?老是这样也不是个事呀,咱百姓的日子还长着了……
KTW 发表于 2011-5-25 10:06



    ktw兄弟可能没尝过先交钱的好处吧,我给你道来。青岛胶州湾沿岸遍布着钢厂,化肥厂,农药厂,造纸厂,印染厂等上百家污染大户,要是交罚金还不得统统倒闭?有办法,在政府的协调下,这些企业每年都会提前把象征性的罚金先贡出来,或者直接意思下环保局领导就行了,全国不都是这麽干吗?一次我想体验下出海捕鱼的乐趣,因是禁渔期,渔民要求我在某洗浴中心买张卡送给渔政站长,过后明白,禁渔期里海上看不到船,最着急的不是你我好鱼者,而恰恰是那些执法部门。前年我在连云港想去船上买点海鲜,结果发现港口里所有的船只都无货,正纳闷,渔民们说了,俺们是东北滴,这儿的海蜇不许外人捕,排队交罚款都两天了,还没出海呢!啊哦,敢情是主动交罚款能皆大欢喜啊。列位看客,违法的事咱不干,但被动违法,被逼违法的小啜泣你想不干都难,去年我‘违法’在水库游泳还被一‘大盖帽’先滚了一盒好烟去呢!!
作者: 绿詶    时间: 2011-5-26 13:54
我们也应该考虑,为什么长春市长能拿出几百万元给冬泳盖楼,支持冬泳!
作者: 爱国龙    时间: 2011-5-26 14:13
支持楼主!顶一个!
作者: KTW    时间: 2011-5-26 18:05
''去年我‘违法’在水库游泳还被一‘大盖帽’先滚了一盒好烟去呢!!''        
支持朋友的观点,这种现象,其实到处都有。  
作者: KTW    时间: 2011-5-26 18:05
''去年我‘违法’在水库游泳还被一‘大盖帽’先滚了一盒好烟去呢!!''        
支持朋友的观点,这种现象,其实到处都有。  
作者: 汾河魂郭    时间: 2011-5-27 04:41
来太原汾河吧、这没人管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5-27 11:03
有网友发帖子说:据法晚报道,北京针对“野泳”出法规,最高罚款100元。

不知道为什么在北京会把在自然水域里的冬泳视为“野浴”?假如真的是这样,北京的冬泳运动就没有生存的希望了。



如果北京市政府明文禁止在自然水域里游泳的话,那么北京的冬泳运动就将成为违法的运动,这真是十分遗憾的事情。

当年毛主席号召人民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在大风大浪中锻炼,这是十分正确的。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却不允许人们到江河湖海中游泳,这是没有道理的。当然在有些水域为了饮用水卫生限制随便下水游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在自然水域的游泳定为“野浴”,横加禁止,这是不合清理的。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野泳”中的确发生过溺水死亡的现象,但是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把道路都封闭了,那是愚蠢可笑的思维方式和低级幼稚的无理行动。

建议北京市冬泳人向离自己最近的中国冬泳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甚至国务院提出自己的观点,如果北京市都不让冬泳了,还要中国冬泳委员会做什么用啊?!

政府可以规定在一些适宜的自然水域进行冬泳,但是不应当把冬泳定为是“野浴”的违法行为而实施罚款。

作者: 美丽的龙须河    时间: 2011-5-27 12:16
加强体育运动!还被禁止!不可思议!
作者: 立交桥    时间: 2011-5-27 13:14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许多规定是有问题的,可以更改。
作者: 昆仑山    时间: 2011-5-27 19:28

  他禁他的,我游我的。5月16日我们到北京后海游泳去了!
作者: 汾河魂郭    时间: 2011-5-28 04:42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5-28 14:05
北京也应当向吉林、长春、哈尔滨、大连、丹东、沈阳、锦州、抚顺那样,在规定的自然水域内开展冬泳或游泳活动。如今北京不能象长春和锦州市政府那样掏出钱来建设“冬泳之家”也就算了,结果还不让冬泳人在自然水域游泳,尽想罚款,真是不可思议。
作者: 帅克    时间: 2011-5-28 14:20
毛爹爹、邓爷爷都是野泳的倡导者!
他们应该找他们理论理论去。
作者: 连天雪    时间: 2011-5-28 14:22
中国之大,无奇不有,好多该管的事没管好。
游泳何罪之有?又让那位领导费心啦?
作者: 绿江边    时间: 2011-5-28 16:40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5-29 05:47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5-29 21:33 编辑

回复 28# 笑看人生


    政府官員也是人,对沒有親身体会的事不理解,並不奇怪,应多介绍野游的好处,切不要用教训的囗气,如叫他们向長春学習,用毛主席的话作依据等,这样会加深矛盾的.在"论吼与吼歌---"里今天又補充了两首改版歌,可供上书作参考.
作者: 三省克己    时间: 2011-5-29 06:54
还我山河!
作者: 悟昇午影    时间: 2011-5-29 10:08
看:济南政府为泳友办的好事!


坐落在济南解放阁的游泳池,是济南政府投资50万修建的泉水游泳池。
  《大海情》的总结:进行了实地观察,给我的感觉是这里简直是太美了。之所以说它美,一是泳池的水全部是泉水。泉水是从泳池南面的石缝间喷出的泉水,落差有2-3米高,像是一个小瀑布,水是那么的清澈。二是泳池的泉水不是死水,是流动的。泳池的北段有几个口,当池子里的水超过正常水位时水就往外流水,这样整个池子的水就是活水。水温在10-13度左右。三是环境干净整洁。不论是池边、还是更衣室都特别的干净整洁,很温馨。四是免费的,游泳不花钱,免费游。综上,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最牛的室外游泳池之
作者: 四元柱    时间: 2011-5-29 10:23
回复 35# 悟昇午影


   北京的冬泳人总是在政府禁游的倡导下坚持游泳的
作者: 四元柱    时间: 2011-5-29 10:26
回复 36# 四元柱


      转贴:我对 条例(草案)的意见

《北京日报》载文游野泳罚款100元

游泳的朋友争取维护自己游泳的权利,赶快发表自己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到5月31日。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节录
 第四十四条(河湖开发利用活动管理)饮用水源区河湖禁止从事网箱养鱼、旅游、游泳或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开发利用活动。
第四十六条(开办水上旅游项目的要求和条件)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河湖景观娱乐区开办水上旅游,水上旅游项目和规模实行总量控制。
  水上旅游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行洪、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二)不对水体造成污染,不降低规定的水质标准;
  (三)保护水工程安全;
  (四)不得破坏水生态;
     (五).......
第七十二条(污染水体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XX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直接或者间接向河湖倾倒污染水体的污水、污物,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使用对河湖水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情节较轻的,处以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放养家畜、家禽、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倾倒少量污水、污物,在非指定水域游泳的,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我对条例草案的意见
              ==================
      首先感谢北京市水务局;在制定《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我提出对第七十二条 (二)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放养家畜、家禽、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倾倒少量污水、污物,在非指定水域游泳的,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的意见;
   (1) 60年代毛主席畅游长江,北京开辟了很多天然水域游泳场,当时的口号是“到江河湖海去锻炼。”我就是从那时到玉渊潭天然水系游泳至今。70、80年代经常在玉渊潭天然水系游泳的人数约2万人,如今不到2千人。主要原因是这定为非游泳区,可是北京的天然水域目前那个是方便市民的游泳区呢?所以把这些在天然水域的游泳者由原来的合法,变成了“非法”官方媒体(如《北京日报》)把这种“到江河湖海去锻炼。”的行为贬为“游野泳”。其实这是一种心态;没有收到这些游泳者钱就是“游野泳”划船的为什么不是“划野船”呢?因为交钱了。
   (2)游船与游泳那项对水体污染大呢?最近10多年昆玉河水系游泳的人数大减,但是水质急剧恶化,追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为了跑汽艇和脚踏船把原来由人工割水草,改变为使用化学除草剂,除草的同时鱼虾也灭绝了。破坏了生态平衡。所以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游船、而不是游泳造成的。
    (3)(草案)第七十二条 (二)所说的“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这个范围我不清楚是指定的什么范围,细读(草案)好像是北京地区的所有河湖。我认为应该分级做出规定,生活饮用水源用此规定。非饮用水源应该放宽到可以游泳。因为游泳对水质没有特别实质的影响。
   (4)我对非饮用水源游泳滑冰的建议:主要应该是采非提倡、非禁止的策略。政府要改变心态从民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如国家大剧院前面的水池,原先的设计是夏天戏水冬天滑冰。现在弄成了夏天不许戏水,冬天不能滑冰。民众会怎么想呢?)建设和谐社会理应要以积极的态度解决矛盾,尽量避免加深矛盾。
   (5)如果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开办一些免费游泳滑冰的场,所或者是公益性非盈利的场所。(例如紫竹院什刹海的冰面出租给别人盈利,双方获利,而广大市民呢,连“野冰”都不许滑。)如果没有能力。我们也没有过高的要求,就按我第(4)条说的主要应该是采非提倡、非禁止的策略。

  
   衷心的希望;制定条例时能参考我的意见。
                                    谢谢!
                                                  此致;
敬礼!

当前位置-> 北京水务局首页 > 在线服务  民意征集
http://www.bjwater.gov.cn/tabid/181/Default.aspx提意见是这个网址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说明
http://www.bjwater.gov.cn/tabid/134/InfoID/16576/frtid/70/Default.aspx草案全文是这个网址

我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作者: 可可虾    时间: 2011-5-29 11:04
ktw兄弟可能没尝过先交钱的好处吧,我给你道来。青岛胶州湾沿岸遍布着钢厂,化肥厂,农药厂,造纸 ...
大风哥 发表于 2011-5-26 12:51



    适者生存!!!
作者: 爱国龙    时间: 2011-5-29 12:21
  让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先去罚老毛吧!老毛畅游长江,罚款多少?
作者: 参谋长    时间: 2011-5-29 14:41
唉-----------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5-29 17:35
回复 37# 四元柱


    我在"论吼与吼歌---"中有五首冬泳人之歌,反映了冬泳人的心声,並作了评论,可以補充到意見书中去.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5-30 16:01
全国冬泳人联合起来,为争取冬泳的权利而共同奋斗!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5-30 16:59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5:17 编辑

回复 42# 笑看人生


    朋友,沒有必要兴師动众,严禁只是極少地区的事,大家幚助,出些主意,介绍经验,他们自己肯定能解决.
   有時間能否看看"论吼与吼歌--",昨天为这事特发的两首改版歌与评论.前两天还有三首歌与一个评论,总共有五首改版歌与两个评论,可以作为上书的参考:即请領导理解冬泳,在不太影响环境的条件下照顧到冬泳.
     有两个理由是不应提的,
[1]"毛主席教导",那時是对外封閉的年代説的,並沒有整治环境的要求,人家反問您:是否想回到过去?
[2]"向長春学習",人家反問您:是否要政府改変治理环境的方針?难道您冬泳比环境治理更重要?
   大家表揚長春市長在於他理解冬泳,想打造冬泳名牌,以冬泳代动全民健身,但只是想,还未做呢,要等他们做好了,向全囯介绍,使得其他市領导接受了,也会像長春市長那样主动给我们建冬泳人之家,現在就提实在太早了.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5-31 12:01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5:19 编辑

回复 9# 晨泳


    刚对笑看人生作了更进一步的回复,请您也看看,不再重复,建议要求就一点:请指定地点与時間.应保证:[1]按指定地点,時間游泳.[2]出了人身事故,不追究指定点责任.天津水上这样做了,公园与冬泳人都非常滿意,天津最新公布的公园条例中已沒有禁止游泳的条款.希望北京也能这样做.绝不要把矛盾扩大化.对冬泳人沒有好处.
    有人看到"吼歌",就不願往里看,零回复沒关系,零覌众就让人失望了.昨天已改为"老冬泳人自编自唱之歌",请听听老者的意見,可能会有些好处的.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6-2 17:52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5:24 编辑

回复 9# 晨泳


    很对不起,以为您们看不起我的歌,不同意我的評论,今天我才听到朋友对我説,我二十多天发出的十多首歌与回复[四十多件],其中重要的有三首是介绍我十八年冬泳经验教训的,五首对党,政府的改版"贊歌",后五首与评论是特为北京上书作参考用的[反映冬泳人的心声与要求],全部以"僅限作者本人可看"取而代之,是何原因?不得已今天把它提出来看一看,是否看了会中毒?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1-6-2 21:01

作者: 汉水    时间: 2011-6-2 21:24
说句实话,我们的政府你太把他当回事他就牛,把他当狗屎他就球不是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6-3 11:04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1:23 编辑

27#
发表于 2011-5-23 17:38 | 只看该作者






改版"赞歌"[3]--赞天津水上冬泳基地被確認.

  啊一 一 一 一[前长调]
从家園来到水上公園码头,
放开嗓门把赞歌唱,
感谢天津市政府,感谢水上
公園,为冬泳提供美好的基地
勇敢的冬泳人屹立在码头,
像严冬腊梅尽情开放,
跳进冰洞里面,克苦地锻練,
锻練得身体健美又強壮.
啊 一 一 一 .[
后長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到网上有些泳友用激烈的语气批评政府"不支持冬泳",我不赞同,这些人若听到我改编的这支歌,可能不高兴.
如果您从下两方面想,
气就不会那么大:
一,想自己,不要听到些赞揚,
就忘了自己,一一一只不过是有同一喜好的一个小群体,
二,想想政府领导,把"环境美",
"人民生命","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什么错?
    实際上,规定時間,地点就是
黙認二島是冬泳基地了,[如果沒有政府指示,水上公園敢吗?]现在高级厠所成了更衣室,淋浴室,保安成了好朋友,[如果沒有领导黙许,保安敢吗?],虽然沒有像长春那样冬泳之家,但实際享受的游泳环境比他们更好.
    我冬泳十七年了,近两年应该说是
最好的了,难道不应感谢吗?




作者: 雪上飞MA    时间: 2011-6-3 12:15
北京政府更可恶,哈尔滨虽然没有游泳基地,但松花江沿岸还可以游泳,就是下雨衣服没地放,没关系,找个避雨的地方换衣服,把衣服放进漂流袋里,自己拎着。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6-3 12:17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3: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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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景忠
2011-5-26 17:09


改版"三套車"[1]----冰洞中的老小孩

    冰雪遮蓋着水上東湖,

    冰湖上子开了一个洞,


有人冰洞里面游泳,那是个什么人?

您看吧,那是个九旬老小孩,正在作冬泳锻練
,

可恨的病魔全被他赶了去,
幸福将永遠属於他![改高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老小孩叫張景忠,1922年生,75岁开始冬泳,至今已有十四年冬泳经历了,多年来每次跳下水前总要吼一吼;“体育彩票,公平競争,只花两元钱,中奖五百万哪!”,要不就吼:“邪门可以放鬆,緞練不能放鬆!”, 每天走路总拿着張小紙条,囗中喃喃有詞,说什么?原来在背英语单词呢,背它有啥用?回答“練腦呢”, 他从来不生病,有一次近十天沒見他,問他是不是病了,他回答:"干一項伟大工程[自已动手改造房屋]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6-3 12:20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3:30 编辑

     改版“三套車”[2]
           唱“冰洞中的老趙头”


          冰雪遮蓋着水上東湖,
          冰湖上子开了一个洞,

     有人在冰洞里面游泳,那是个什么人?

  您看吧,那是个八旬老趙头,正在与癌魔博斗

  可恨的癌魔老缠着他不放,勝利将一定属於他![改高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老趙头叫趙以東,1934年生,1994年开始冬泳時就有鼻癌,不久又查出肺癌,他在治疗过程中一直坚持冬泳,得以康复,但几年后又查出腸癌,开刀后又复发,一年前又进行二次开刀,半年前又查出转移到肝臓了,他还是吸取过去经验,每天不能缺少化疗,也不能缺少冬泳[增強抗癌能量],听歌与唱歌[调节心态],有信心再战勝它,创造冬泳抗癌奇迹。
下载 (1.74 MB)
2011-5-27 22:48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6-3 12:26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6:32 编辑

34#
发表于 2011-5-29 16: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1:52 编辑

           改版“天堂”

   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绿绿的公园,这是我的家,

清新的空气,灿烂的阳光,和谐的群体,这是我的家.

我愛您,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

我愛您,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

.

   改版"天路" 一 冬泳是走向健康長寿之路

淸晨 我们跳进冰洞中[大河或大湖中]游泳,受到冰水[涼水]強烈的刺激,

好像那神医作針灸按摸,使得冬泳兒女健美又強壮.

这是一条神奇的天路 ,带我们走进人間天堂. ,

在此 ,病魔不敢來,人人都長寿,
幸福的歌声传遍四方,幸福的歌声传遍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政府領导,管的事很多,全民健身只是其中一項,而全民健身的項目[很多,游泳只是其中一項,一个对冬泳[野游] 没有親身体会的领导. 要重視就会只想到多蓋几个游泳池,多培養頂尖运动员为囯争光,对外开放的旅遊城市的領导把美化城市,治理环境作首要工作是非常正確的,这不但关系对外形象,也是关系人民及子孙后代健康的大事,絶大多数人都支持[抗得住吗?].主管环境的人对野游很反感,小报告很多,有个别地方的領导就会采用了严禁措施.                                                         冬泳人应理解以上情况,上书反映自已的心声,使領导理解:游泳是各項运动中最全面的运动,而野游又比游泳池内游好百倍,冬泳又比野游好百倍,上面这两首冬泳人之歌,就可以说明。     .        游泳池建設需要巨額资金,只能滿足少数有钱人的需求,而游的是含有漂白粉,尿素超标的水,呼吸的是含有氯的空气,在夏天如同煮饺子拫本游不了.而野游不花囯家一分钱,游的是“清清的水” 呼吸的是“清新的空气” , 仰望的是” 兰色天空”, 沐浴着” 灿烂阳光”, 在大自然中可随意交谈 , 吼,唱, 获得快乐, 建造”和谐的群体”, 冬泳人还可享受全年365天游泳, 享受冷水強刺激,增強人体的免疫力, 不易生病, 既使生病也易于康复, 这难到不是冬泳人的” 天堂” 吗? 冬泳人为囯家節省巨額医药費, 难道不祘为囯家作貢献吗?上面两首改版歌” 冰洞中的老小孩” 与” 冰洞中的老趙头”, 就是实例, 如果真要严禁, 如同把他们置於死地不让冬泳人野游. 如同把冬泳人赶出”天堂”.
   其实既要保护冬泳人的天堂, 又不影响环境美並不难, 只要像天津水上公園那样, 規定地点与時間, 我们已非常滿意, 把水上公园当"快乐老家"歌唱,冬泳人都帶头遵守規定, 公園領导也非常滿意, 一再表示感谢.      市政府最近公布的公園条例中已取消禁止游泳条款.我相信其他地方也一定能做到. ..


作者: 龙老道    时间: 2011-6-4 10:41
回复 47# 汉水


    政府有99.9%的人支持,有99.999%支持治理环境,当然牛!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1-6-5 15:20
应当让“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口号响彻全国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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