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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太原汾河吧、这没人管
如果北京市政府明文禁止在自然水域里游泳的话,那么北京的冬泳运动就将成为违法的运动,这真是十分遗憾的事情。 当年毛主席号召人民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在大风大浪中锻炼,这是十分正确的。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却不允许人们到江河湖海中游泳,这是没有道理的。当然在有些水域为了饮用水卫生限制随便下水游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在自然水域的游泳定为“野浴”,横加禁止,这是不合清理的。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野泳”中的确发生过溺水死亡的现象,但是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把道路都封闭了,那是愚蠢可笑的思维方式和低级幼稚的无理行动。 建议北京市冬泳人向离自己最近的中国冬泳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甚至国务院提出自己的观点,如果北京市都不让冬泳了,还要中国冬泳委员会做什么用啊?! 政府可以规定在一些适宜的自然水域进行冬泳,但是不应当把冬泳定为是“野浴”的违法行为而实施罚款。 |





让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先去罚老毛吧!老毛畅游长江,罚款多少?

27# 发表于 2011-5-23 17: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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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9 16:50 | 只看该作者 |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6-3 11:52 编辑 改版“天堂” 清新的空气,灿烂的阳光,和谐的群体,这是我的家. 我愛您,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 我愛您,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 . 改版"天路" 一 冬泳是走向健康長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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