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晓松: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打印本页]

作者: 刀锋    时间: 2011-5-18 13:26
标题: 高晓松: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法院:拘役半年,罚款四千,吊销驾照,5年禁考、禁驾。
高晓松:我愿意……


作者: 刀锋    时间: 2011-5-18 13:39

作者: 大风哥    时间: 2011-5-18 14:22
本帖最后由 大风哥 于 2011-5-19 17:36 编辑
法院:拘役半年,罚款四千,吊销驾照,5年禁考、禁驾。
高晓松:我愿意……
刀锋 发表于 2011-5-18 13:26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喝的是啤滴白滴?
明天你是否会后悔,视法律如同儿戏·····
谁灌醉才华横溢的你,谁让你放纵自己;
谁让你不尊重法律,谁给你穿上囚衣?
·····
高晓松说:连生命都不热爱的人,怎嬷能热爱音乐?
大风哥讲:连把方向盘的手都管不住,还怎么驾驭人生!
·····

明天你是否还会想起,那个‘醉驾的你’·····

作者: 向左走    时间: 2011-5-18 14:52
回复 3# 大风哥


    大风评论的好啊
作者: 青岛海牛    时间: 2011-5-18 15:18
醉酒驾车犯法,但还有人是法盲,我行我素醉酒驾车,出了交通事故进了监狱就后悔,何必当初。
作者: KTW    时间: 2011-5-18 15:49
高晓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中行!   
作者: 刀锋    时间: 2011-5-18 16:10
公安部: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 评:避免司法执法中混乱
作者: 爱好冬泳    时间: 2011-5-18 17:28
公安部: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 !!!!
作者: 刀锋    时间: 2011-5-19 04:10
高晓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中行!
KTW 发表于 2011-5-18 15:49


     头条新闻:【最高法称将统一规范醉驾案法律适用标准】5月18日,最高法针对社会热议的醉驾案件审判做出回应,称已通知各省高院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第一、二起案件上报,最高院将审查总结实践经验发布醉驾指导性案例作为审判参照,确保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得到准确、严肃执行。新京报http://t.cn/heNZB2
作者: KTW    时间: 2011-5-19 09:30
罪有应得,应该立即拉到刑场,执行……
作者: jinzhen    时间: 2011-5-19 10:29
回复 1# 刀锋


    醉酒可以让人丧失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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