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武汉第38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
群众方队横渡组织工作方案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体育局、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江岸区人民政府、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昌区人民政府
三、横渡时间、路线、游程
(一)2011年7月16日上午9:30在武汉长江水域进行。
(二)从武昌汉阳门1号明口下水至汉口江滩山峡石广场起水,游程约5000米。
四、活动形式、规模
(一)以队列的方式从武昌汉阳门1号明口逐队下水至汉口江滩山峡石广场起水。
(二)横渡活动总人数控制在1600人以内,组成18—20个方队,每个方队80人。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和人员
武汉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大专院校及在汉工作学习的国内外游泳爱好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包括港、澳、台地区)游泳协会、冬泳协会、省内其他城市的游泳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资格
1.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65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16岁以上)的游泳爱好者。
2.报名时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3.报名人员须身体健康并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并适合参加该项运动。
(三)报名时间
2011年5月9日至5月22日,名额报满即止。
(四)报名地点
1.团体报名:武汉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大专院校,省内其它城市组织的团体方队报名到汉口新华路体育场4号门二楼组委会活动部报名。
2.个人报名
(1)境外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邀请,在组委会活动部报名。
(2)市外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在武汉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www.whsport.gov.cn),认真填写报名表格中的各项,字迹填写工整,经选手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游泳协会或冬泳协会出具的400米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传真到湖北省游泳协会报名。
(3)武汉市内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到7个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文体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宣传部报名;远城区游泳爱好者到就近的中心城区报名。
(4)个人交纳选拔测试费20元(含保险)。
六、资格测试
(一)报名参加方队横渡的人员必须参加400米资格测试。
(二)测试标准
在游泳池中静水400米(泳姿不限),选手成绩在10分钟内为入围,达标人数超过横渡方队规定人数时,按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三)测试时间及组织
1.市内选手于2011年5月23日至6月3日,在游泳池内进行。
(1)市内个人测试:以各横渡方队为单位进行测试,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裁判、运动员资格审核等相关组织工作由各横渡方队责任单位负责;组委会活动部将适时安排对各横渡方队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市内团体测试:武汉市内团体报名单位的测试工作由市游泳协会负责执行。
2.境外、市外选手于7月14日在市内游泳池进行(地点待定),合格者参与横渡长江活动。测试工作由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市游泳协会负责组织执行。
(四)录取
经过测试达标入围的选手须与组委会签订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责任书,方视为获得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资格。
七、横渡办法
(一)编队安排
1.测试达标入围的选手,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编队,人数不足时可由各责任单位相互调配。
2.境外、市外经过测试达标入围的选手组成一个联合方队,人数不足由市游泳协会统一协调安排。
(二)选手的服装、泳镜自备,泳帽、救生浮球、拖鞋由组委会统一配备。
(三)凡获得横渡长江活动资格的境内、外选手须缴纳个人意外伤害险20元,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购买公共责任险和个人意外伤害险;外地运动员报到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健康证明,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游泳协会或冬泳协会的成绩证明办理资格测试手续。
(四)参加横渡活动选手的检录方式,以各方队为单位集体检录。
(五)横渡长江活动中,选手必须携带大会指定的救生浮球,并服从组委会指挥员和救助人员的指挥,如发现选手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救生员有权将其打捞上船。对不服从指挥的选手,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活动的资格,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选手自己的承担。
(六)成功横渡长江的选手将获得纪念奖牌和市长签名的证书。
八、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横渡方队责任单位应在方队测试和集体训练中对运动员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各横渡方队责任单位应在测试结束后,应尽快召开横渡方队动员大会部署训练工作,并将电子版运动[sup]
员名单上报组委会活动部。
(三)各横渡方队责任单位应积极参加组委会组织的试渡和集中训练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337144040、18971351473、15337134721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