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07-5-29 10:42
标题: [转贴]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

新华网快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http://news.QQ.com  2007年05月29日10:05   新华网   


作者: 松江海象    时间: 2007-5-29 10:53

 

太好了,这些贪官都应该杀掉。


作者: 熊掌    时间: 2007-5-29 11:53
他妈的活该
作者: 钻江光头    时间: 2007-5-29 12:30
该杀!
作者: 傲雪寒梅    时间: 2007-5-29 12:50
原文由 [B]松江海象[/B] 发表:

 

太好了,这些贪官都应该杀掉。


作者: 水中亮剑    时间: 2007-5-29 17:20
他妈的活该
该杀,多杀几个贪官. 大快心
作者: 滨江美人鱼    时间: 2007-5-29 17:22
原文由 [B]松江海象[/B] 发表:

 

太好了,这些贪官都应该杀掉。


作者: 冬泳宝贝    时间: 2007-5-29 17:58
罪有应得
作者: 泳健王子    时间: 2007-5-29 20:04
原文由 [B]松江海象[/B] 发表:

 

太好了,这些贪官都应该杀掉。


作者: 闲鱼6699    时间: 2007-5-29 23:15

太好了,这些贪官都应该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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