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10时,有人将电话打进我们编辑部,说在"军分区招待所"西侧施工工地的塔吊上有一人要自杀.我便带着照相机赶往现场.
加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也及时赶到现场.并了解到此人的具体情况:此人是施工队队长,因该工程承建公司拖欠工人工资,队长为工人讨要工资,才出此下策.在了解到此人电话号码后,副区长与此人电话联系.

该队长与加区副区长在电话中谈了近1小时,副区长承诺:由政府负责解决拖欠问题.该队长才自行下塔.

我还没来得急进行后续采访,便被招回单位待命打火.扑火回来后,了解到:此人已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加区政府已追回拖欠.
了解到:此人已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加区政府已追回拖欠.
处理正确!
原文由 [B]熊掌[/B] 发表:了解到:此人已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加区政府已追回拖欠.
处理正确妥当!
原文由 [B]熊掌[/B] 发表:了解到:此人已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加区政府已追回拖欠.
处理正确!
也是被逼无奈了 选择下策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要坚决维护工人尤其农民工合法权益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要坚决维护工人尤其农民工合法权益
原文由 [B]晨泳[/B] 发表: 没出人命是好事,出了人命区长市长也照样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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