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户外“三不准”!---------转 [打印本页]

作者: 汾河魂郭    时间: 2011-1-27 18:23
标题: 户外“三不准”!---------转
本帖最后由 汾河魂郭 于 2011-1-27 19:19 编辑


1、不准在没有经过驴友同意的情况下,突然到驴友家中打扰他的正常生活。

2
、不准找驴友借钱借物。
3
、不准随便公开驴友的电话和家庭住址以及个人隐私。(当然在驴友的允许下也就另当别论了)。”

7 g1 {* k; I& D: @. n: r
户外运动追求的是一种单纯的轻松和快乐,远离市区的喧嚣和尘世俗事的缠绕,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美妙,所以这“三不问”“三不准”原则很有必要。


户外提倡的是追求自我,是放松身心,是不干涉他人的一种活动。能本着不支持,不主张,不参与,不提供条件已是很到位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所以能聚在一起,最终靠的还是人品,户外聚集了一批高素质的人员,所以,她才能不断发展壮大,期待这种局面能够继续下去。


让我们的户外能够长久,能够开心,能够在一种无拘无束下放松自我吧!

! k. r1 N5 n5 y1 j# W
时间可以消磨一切。时间久了,长期在一起的驴友彼此知根知底,可以成为一生一世的好朋友,那就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但是,对新人,对不愿公开自己隐私的人来说,还是尽量回避一些话题吧。


请尊重他(她)人隐私,不要见疑就疑,挑畔事非,影响驴友间、亲情间感情,这是最基本的驴友个人素质与修养。让我们安心、快乐的户外吧。


作者: 蜘了    时间: 2011-1-27 19:37

作者: 雪山景    时间: 2011-1-27 19:57
[attach]825654[/attach]
作者: 浪里先生    时间: 2011-1-27 20:22
好帖!支持!
作者: 冬泳人    时间: 2011-2-3 20:27
说的很到位。
作者: 文苑    时间: 2011-2-26 21:48
回复 1# 汾河魂郭


   
作者: 汾河混过    时间: 2011-6-16 19:31

作者: 潘冬子    时间: 2011-7-6 10:07
回复 1# 汾河魂郭

、不准找驴友借钱借物。也应加注明(非要拿钱的除外)
作者: 迎冬    时间: 2011-7-6 10:23
好帖学习了,以后再不打听母驴的家庭住址了!
作者: 晋中海豹    时间: 2011-7-8 07:36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