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市电4月7日本报《记者走进江城“裸泳部落”》一文见报之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很大反响。一时间,人们对“该不该裸泳”、“怎样看待裸泳这一现象”争论不休,而且都能拿出支持自己观点的理由出来。为了了解此时江城裸泳者的心声和他们对外界评论的看法,4月9日记者再次采访了他们。
上午10点,记者来到离裸泳者的小房不远的那段江堤上,和一名老人攀谈。过了一会,江堤的另一侧来了几个人。其中,两个骑自行车的人先到了江边小房旁边,打开门,走进去。没等记者走近,只见刚才进屋的那两个人全身赤裸着走了出来。看见记者打了声招呼后,随即摇动着双臂,向江里走去。不一会的工夫他们从水里出来,回到岸上,记者也跟着他俩回到小房。此时,后面的那几位冬泳爱好者也进了屋。其中有一位老人一眼便认出了记者,一边笑着一边用手拍着记者的肩头说:“你写的那篇文章我看了,写得挺好的。”记者随即又问了问其他人,有的说看过,还有的人没来得及看。于是,记者又把这篇报道的主要内容以及的观点与评价,向这些人介绍了一遍。大家先是一阵沉默,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位年纪稍大些的老人对记者说:“今天这里来的大多数是工人,还有下岗人员。有些人原来身体不太好,我们在一起游泳一是锻炼身体,二是消遣消遣。至于该不该裸泳,还是那句话,只要这的环境条件允许,不影响到别人,我们还会坚持游下去。”“对于报纸上长春市民的不同观点,大家是如何看待的?”记者问。“其实我们对外界的看法并不太在意,各地有各地的具体情况。比如,长春不像吉林市有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进行裸泳运动。有些人不理解,甚至反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只要持这种观点的人来我们这里看看,我想情况也许就会不同了。”一位中年汉子一边烤着火炉,一边回答着记者的问题。

6名裸泳者表示要坚持裸泳
此时从外面又走进几个人,记者继续问道:“以前有人来过此地对你们裸泳进行劝说吗?”“有过,去年连110的工作人员都来过,也只是商量说:‘老同志,你把衣裳穿上点吧。’但是也没怎样,因为我们并没影响到别人的正常生活。”老人回答道。“我看,我们可以在四周围挂上标志,再立个牌子标明这里是裸泳区”,大家又把各自的看法告诉了记者。“那你们对支持裸泳这项运动的朋友有什么要说的话吗?”记者最后问道。“我们希望更多的人了解裸泳对人们的益处,同时也十分欢迎包括长春在内的广大游泳爱好者来此切磋技艺,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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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裸泳者说“裸自己的泳,让别人说去吧”,这种声音得到了一些读者的认同,昨日,本报接到很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的热线电话,绝大多数人赞成裸泳,目前只有一人认为裸体游泳是“精神污染”,还有一些人基本赞成裸泳,但要限定时间,最好是晚上,并且应该对地点有一定的限制。
警方认为,若裸露情节严重,影响他人生活会给予处罚。
很多人支持裸泳
“不要歧视裸泳的人,裸泳可以帮助缓解压力,放松心情。”25岁的张先生表示,裸泳人以年长的居多,裸泳可以唤起他们童年的美好回忆。张先生曾有童年裸泳的经历,现在有时回老家也会在河里“裸”一下。张先生认为,男人与女人生理不一样,着装束缚也不一样,只要利于身心健康,大家应学会接受,不宣扬,也不应排斥。若有合法的裸泳区,他一定会参加。
齐先生是1964年在长春南湖学会游泳的,他说裸泳是非常好的运动。1995年,他去德国出差,德国有个裸泳俱乐部,男女在一起,你若是穿泳裤,人家都以不理解的眼光看你,警察会把你请出去。他希望长春能有一个裸泳泳池或裸泳俱乐部。他还打算夏天休假时去吉林,与那里的裸泳爱好者共享快乐。
在政府机关工作的长春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和朋友在南湖裸泳过。朋友们开面包车到南湖边偏僻的地点,大家一起裸泳,那是非常爽的感觉,没有一丝束缚,感到从来没有过的畅快,在水中和小鱼等生物在一起有回归自然的感觉。大家上岸后,会拿出车上准备好的一大桶水,冲洗一下,然后悄悄离开。
有人称裸泳是“精神污染”
市民陈女士对裸游持否定态度,她认为,虽然现在提倡回归自然,但我们不是野人,光天化日之下脱光,附近还经常有人经过,不管他们是精神空虚还是寻求刺激,实在有伤风化,会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污染。陈女士说:“我也是五六十岁的人了,我也有丈夫,他要是在外面脱光了游泳,让孩子看见,我这脸都没地方搁,那样非离婚不可。”同时,陈女士身边还有很多不同年龄段的女性,从30多岁到50多岁的,无一例外都不赞成裸泳,除非在特定说明的裸泳区域里。
理解裸泳但要有限制
郭女士说,她虽然不裸泳,但她很能理解裸泳爱好者,但有个先决条件,就是不要因为自己的裸泳而影响了其他人,最好找个偏僻的地方,再立个牌子标明这里是裸泳区,志同道合的裸泳者一起裸泳,体味贴近大自然的快乐。她认为这样能缓解都市生活的压力,她也认为裸泳是健康的。
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管理分局法制科了解到,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较为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会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裸泳如果在特定的裸体游泳区是可以进行的,如果在一些公共场合,无论做运动,还是放松都是不合适的,一旦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就会依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相应的处罚。
原文由 [B]情满清江[/B] 发表: 见怪不怪了!!!!11111
人与动物的最根本区别就在于......

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较为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会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原文由 [B]江南宜春冬泳[/B] 发表: 我也曾经裸泳过,不过是穿了泳裤下河后,再把泳裤脱掉,而且是河里只有我一个人,感觉特好!如果有裸泳区我也会去的,但最好是同性,有异性我觉得还是很尴尬!呵呵!
裸泳者之歌
朋友:您想彻底放松自己、放飞心情吗?就去裸泳吧!晨曦初露时分,美丽的清江河畔,晶莹墨绿的江水,几个裸泳者,不远处是几条小鱼船和运砂船,还有几只白鹤和野鸭。他们或戏水于渔船、白鹤、野鸭之间,或与砂船逗游;时而仰泳、时而爬泳、时而倒插、时而扯破嗓门歪唱山歌...总之,平日里刻意的掩饰、伪装的虚伪、痛苦的潇洒、苦恼的快乐竟随那一丝不挂的裸装,融入到清清的江水;随那展翅高飞的白鹤,飞到九霄云外去了。人的心情,宛如沐浴在雨过天晴的彩虹桥下,又有如高山之巅大海之涯听瑜珈音乐...
天水一色,人与自然浑然一体。虽然只是少穿了一条短裤,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别样的舒坦,而这种舒坦你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时,你除了陶醉,就只剩下陶醉;除了享受就只能是享受了!那时那刻,仿佛神仙亦不过如此啊!
原文由 [B]峰泳[/B] 发表: 我个人认为,裸泳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不影响到别人的正常工作生活。

原文由 [B]洪涛滚滚[/B] 发表: 我个人认为,裸泳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不影响到别人的正常工作生活。
原文由 [B]冬泳缘[/B] 发表: 在特定的环境不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可以提倡裸泳
来我们这里,我和你一起游!
原文由 [B]黄海鲨[/B] 发表: 人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上,在某一个僻静地方,把真实的自己回归自然,展示给自己有何不可?裸泳没有束缚,感觉就是舒服,在澡堂里洗澡有多少穿着衣服的?在这方面动物不如人虚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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