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烟台张裕杯”温州市冬泳邀请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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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苍南县体育局 龙港镇人民政府 温州市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苍南县游泳协会 龙港镇冬泳协会 三、冠名单位: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浙江非凡印业 五、媒体支持:在线中国 六、日期和地点 2010年12月10日至12日在温州苍南龙港举行。 七、竞赛项目 (一)男女单项: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 泳,50米蝶泳 (二)团体项目:男女混合组4×50米自由泳接力。 八、邀请参加单位 各省(区)市游泳代表队。 九、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A-25-34岁组(1985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者)。 B-35-44岁组(1975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 C-45-54岁组(1965年1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出生者)。 D-55-64岁组(1955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健康证明,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四)各队报名人数限18人,其中: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女各8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五)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4名运动员(2男、2女)。年龄和不少于140岁。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项目在50米室外标准游泳池进行(水温约摄氏10-13度)。 (三)单项报名不足4人(队)的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 (四)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五)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计时裁判员出示大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给予处罚。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单项 男、女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发竞赛证书。 (二)团体项目 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竞赛证书。 (三)团体总分 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三名、总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 十二、记分办法: 1、单项按9、7、6、5、4、3、2、1计分。 2、团体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 3、团体总分记取方法:(1)男女团体前三名:各队按男、女单项比赛前8名分别累计最高分。(2)总团体前八名:各队按单项比赛前8名累计最高分与接力项目得分相加,排列名次。(3)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代表队必须用EXCEL格式填写报名表,于11月20日前电子邮件发至主办单位641389916@QQ.COM;联系人:陈承耀13706657429。报名费汇入:中国农业银行6228 4803 3023 0548217杨小央13566 1155 88,汇款后请将本队名称、金额、参加人数用短信方式通知杨小央。 2、不汇报名费或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以截止前网上报名表为准。 3、11月25日将在《温州游泳在线-0577YY》网上公布全部参赛报名项目单,请各队自行核对。如有差错,11月底请与编排人员余游13868650200联系。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12月10日14:00时前到赛地接待处报到。大会组委会议,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技术会议15:00开始,如有参赛队因票务将不能按时抵会,请事先调整,派员出席。缺席所致责任自负。(注:预汇报名费后个别运动员无至赛地,在技术会议上允许由同性、同年龄组、同参赛项目的同地运动员提出替补。) 2、各队请预告抵达人数、动车、汽车交通类别、站名。组委会派专车专人在苍南、鳌江、龙港接送。 十四、经费 (一)各队来回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驻地提供不同标准供选择参考。 (二)参赛队每人交纳报名费、保险费共50元。 (三)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及会后旅游,所需费用自理。 (四)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和成绩册。 (七)大会免费招待(11日午间点心、颁奖晚宴)参赛全体人员。 十五、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温州市游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六、大会设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1)方队整齐,着装(泳装)统一; (2)组织有力,动作迅速,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3)队旗及本队标志明显; (4)安保措施得力,活动始终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5)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听从大会统一指挥。 “烟台张裕杯”温州市冬泳邀请赛大会组委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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