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应当明确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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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色海湾
时间:
2010-10-27 08:45
标题:
应当明确奖励标准。
据总编说获文艺节目前三名的,要给将分。
只文艺节目有将分吗?获得其他奖项的有没有?参加比赛的有没有?获得名次的有没有?是否应当有个明确的说法,也许已经出台了,我们还没看到。
“将分”是否与各专区核对后,加给应得者,以鼓励大家更加积极的参加冬泳网的各项活动,各种比赛。
作者:
爱好冬泳
时间:
2010-10-2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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