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是个喜庆的季节,上旬受邀参加一个婚礼。新婚之喜,喜气洋洋,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参加过程却是感受良多,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邀请是新郎之父发出,他是单位领导,没有发请柬,只是他电话通知,这是蹊跷之一。虽感有失常理,但料想是顾及影响,便理解了他。到了现场,单位领导班子如约而至,中层干部一个不缺,全体员工几乎都在,大家都在尽职尽责,守土有责,像过节一样。但是,收红包的过程又有蹊跷,礼金全部被当场装入红包封存,现场不登记。整个过程可以说,利利索索,不留痕迹。尽管戴着不解,我们依然推杯换盏,把酒尽欢。 后来,经过了解:通知不发请柬及首红包不登记原来是防止留下人证物证,而且防止出现将来礼尚往来只麻烦。这酒喝的那个膈应人啊,就甭提了! 呜呼,结婚大喜,本来是图吉利,渲染气氛。礼尚往来,人之常情。你可能有一官半职,也不过是七品芝麻官,也是平民百姓。你家有事,人家捧场。等人家有事,你也应该礼尚往来,不能装聋作哑。如此欺人太甚,你良心何有?你这钱收的昧心吗?花得舒服吗? 本来应该是喜洋洋,你可办成了灰太狼。 人啊,人,为什么成了“狼”?嫩嫩嫩,太龌龊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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