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致老虫朋友的一封短信 [打印本页]

作者: 南阳散人    时间: 2010-9-9 23:56
标题: 致老虫朋友的一封短信
本帖最后由 南阳散人 于 2010-9-11 05:37 编辑

老虫朋友:你好,看过你的《何其相似》回答你的疑问——
一、首先我看了涧边幽草朋友的《赠妻》故事,才能写出《水上飞斥责县太爷》的帖子,所以文章开头第一句话写的就是“涧边幽草讲的故事……。

二、帖子的主要内容必须要有“赠妻”故事引出县太爷、衙役和小妾的三个酒令诗,才会有水上飞斥责县太爷的酒令诗,以及我的《月圆人圆》诗。这些才是我的帖子的核心和主题。
三、第一个跟帖的就是涧边幽草,内容如下:“南阳散人把故事重新叙述一遍,精炼了不少。又有二位高才赐诗,本人才学浅薄勉强凑和一首,以附骥尾。
八月十五月正圆,合家欢乐人齐全。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空自在眼前。”
看来涧边幽草是明白了。老朋友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顺致时安
                                南阳散人敬启

作者: 水上飞li    时间: 2010-9-10 07:34
有道理![attach]595703[/attach]
作者: 老虫    时间: 2010-9-11 14:43
南阳散人老弟千万别过意,老虫因读帖马虎再加记性特差造成这种误会,经过你帖子一说,确实
是老虫糊塗,这回真变成糊塗虫啦。好在是幽默版塊里发生,借这一根筋使,也算大默一回。谢
谢南阳散人老弟!
作者: 南阳散人    时间: 2010-9-11 15:33
本帖最后由 南阳散人 于 2010-9-11 15:34 编辑

回复 3# 老虫


    老朋友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回帖互相交流,以免打扰他人。对于我的不足之处,真诚欢迎老朋友随时给以指正和帮助。
作者: 老虫    时间: 2010-9-12 16:12
回复 4# 南阳散人


    南阳老弟说的好,对别人勿扰。
    你我帖上找,今后多担贷,老虫感谢了!
作者: 南阳散人    时间: 2010-9-14 21:07
回复 5# 老虫


    好朋友没说的
作者: 海豚大侠    时间: 2010-9-19 15:18
[attach]608294[/attach]
作者: 南阳散人    时间: 2010-9-19 20:54
回复 7# 海豚大侠


    谢谢老朋友百忙中的关照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