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小伙溺水身亡 打捞要价8000元家属无奈放弃 [打印本页]

作者: 山谷    时间: 2010-8-7 10:44
标题: (转)小伙溺水身亡 打捞要价8000元家属无奈放弃
2010年08月02日08:28华商网-华商报杜俊岭




  一位常在此游泳的李先生跳入河中帮助寻找尸体,但仍然没有找到 实习记者 叶原 摄


在汉中的姐姐,听到弟弟在西安溺亡,就希望尽快打捞尸体。当有人提出捞尸要8000元时,她无奈地放弃了捞尸。

离岸两三米小伙溺亡

“离河岸就两三米距离,一小伙冒了一下头,我以为他和同伴潜水,可过了会儿人就沉了,小伙的同伴试图把他托起,也差点被拉下去,我赶紧跑了过去,最终小伙也没上来,”事发时坐在河床一桥墩下乘凉的赵先生描述当时的惊魂一刻。昨日下午2时许,事发地围满了群众,民警正在询问情况。

28岁的小侯在长乐坡打工,昨日上午10时,因天气炎热,他和同伴到席王街办灞桥老桥下游泳。小侯的同伴下水游泳,他由于水性不是很好,就站在岸边没有下水。同伴多次招呼小侯下水,小侯最终也决定下水。当小侯游到一半的地方,突然游不动了,他不停地伸手拽同伴,同伴也试图帮他脱险,但都没成功。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民警讲,由于该河段水底情况复杂,一周内已连发四起溺亡事件,其中5人溺亡。小侯是汉中人,父母早亡,和妻子离婚后,5岁的女儿由汉中的姐姐照顾。

捞一具尸体要8000元

下午2时30分,同乡得知小侯溺亡,纷纷赶到事发现场,将噩耗告诉他姐姐。小侯姐姐听说此事后,在电话里拜托同乡,希望尽快打捞尸体。此时,天降大雨,一男子来到了现场,他自称是“浐灞救生打捞别动队”队长,可以帮着打捞尸体,就算下雨也可以打捞。

当同乡告知小侯姐姐,打捞队提出捞尸要8000元时,小侯的姐姐觉得人已经死了,家里条件差,且对方要价实在太高,最终无奈放弃打捞。据队长讲,他们是民间打捞队,是十几名游泳爱好者组成的,专门在浐河和灞河边捞尸体。

捞尸体要8000元合适吗?队长回答说:“打捞是要冒风险的,我们说不定下去也上不来,每次打捞前我都和队员签协议,这就相当于生死文书,出了问题和别人没关系。”队长讲,说是捞一具尸体8000元钱,但都是给人家帮忙,也就象征性要点,给个5000元就行了。

法律对捞尸收费没禁止

听说捞尸要8000元钱,不少市民都很气愤,“家里人死了,家属本来就很痛苦,这些人还要钱,这不是缺德吗。”席王派出所民警说,打捞队是他们叫来的,公安和消防都没打捞工具,根本没条件下河打捞,只能找打捞队帮忙。“每次都是我们叫来,他们和家属谈好价格,我们不参与任何事。”民警说,这也是无奈之举,民间打捞队并非正规组织,打捞如果出现意外,很可能产生更多纠纷。见家属放弃打捞,民警拿来带钩子的绳,尝试几次打捞尸体,因河下面有铁网,都以失败告终了,民警只能放弃打捞。

对于这种付费捞尸行为,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西安市泓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媛媛表示,溺亡事件频发导致民间打捞队应运而生,这也是一种职业需求,打捞工作属于正当劳动付出,在法律上是不禁止的,价格也要看打捞难度、工作时间长短以及参与工作的人数等多方面因素。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说:“民间打捞队虽属个人行为,但家属可以自愿选择,费用问题也是双方协商,如果费用未达成一致,家属可以拒绝。”(记者杜俊岭 实习生安瑞)


作者: 鲨鱼皮    时间: 2010-8-7 11:30
回复 1# 山谷


    可悲!可气!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太卑鄙了
作者: 雪上飞MA    时间: 2010-8-7 15:19
  道德的丧失,社会的悲哀。
作者: 冰岩    时间: 2010-8-7 16:18
本帖最后由 冰岩 于 2010-8-7 16:20 编辑

收费捞尸人们还无法理解,是因为习惯于消防队的免费捞尸,我们习惯于花钱看病,就会认为医院和医生的收费是应该的,同时会给于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和白衣天使的美誉,我个人认为:收费与否,捞尸工作本身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我们不能因为收费而诅咒殡仪工作人员或收费运尸人员。
商业化捞尸可以职业化和专业化,以便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民间义务捞尸无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无法提高装备水平,使得捞尸工作在低水平徘徊。作为政府一定会鼓励和保护商业化捞尸,如果不允许医院收费、不允许饭店收费,我们就退回到文革的所谓共产主义时代了。
作者: 水上飞li    时间: 2010-8-8 05:55
收费捞尸人们还无法理解,是因为习惯于消防队的免费捞尸,我们习惯于花钱看病,就会认为医院和医生的收费是 ...
冰岩 发表于 2010-8-7 16:18


非常赞成你的见解,有投入是要有收获的,但有的时侯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作者: 中国冰人    时间: 2010-8-8 06:53

                      这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适当的收取费用是应该的。

作者: 冰洁    时间: 2010-8-8 07:42
道德的丧失,社会的悲哀。
作者: 冰雪花王    时间: 2010-8-8 08:12
回复  山谷


    可悲!可气!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太卑鄙了
鲨鱼皮 发表于 2010-8-7 11:30



      可悲!可气!可恨!可杀!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禽兽不如。太卑鄙了!

作者: 客舍青青    时间: 2010-8-8 09:08
有些事情在当今社会是可以理解的,没有绝对的东西。适当的收费是可以接受的,应因人而已。
作者: 豹哥    时间: 2010-8-8 10:27
可悲!可气!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太卑鄙了
作者: 冰上肥鸭    时间: 2010-8-8 11:11
可悲!可气!可恨!可杀!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禽兽不如。太卑鄙了!
作者: 山谷    时间: 2010-8-8 11:59
收费捞尸人们还无法理解,是因为习惯于消防队的免费捞尸,我们习惯于花钱看病,就会认为医院和医生的收费是 ...
冰岩 发表于 2010-8-7 16:18



穷人没钱看病怎么办?
    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关爱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多一分社会关爱,就多一分自信,多一分摆脱困境的精神力量。关心弱势群体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形成一种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不断走向公正。
作者: 山谷    时间: 2010-8-8 12:18
如果有机会,你亲眼看到过一次溺水事故的现场,面对溺水者家人的痛苦,尤其是那些母亲悲惨的号啕,即使你是铁石心肠,也会为之动容。这样的时候,你向她们要一分钱,就是给她们增添一分痛

这就是志愿者愿意无私地去帮助她们的唯一理由。
作者: 冰岩    时间: 2010-8-8 18:54
捞尸体是否收费,要依据具体情况,游泳池一般不会收费。但长江、水库等很少有义务捞尸体的,一般要靠商业捞尸,这些地方要优先大力发展商业捞尸,并给予他们足够的荣誉。

穷人没钱看病怎么办,下岗职工怎么办,工资低了怎么办,生活困难怎么办,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主要是靠自己解决这些困难。当然福利国家没有这些困难,比如北欧诸国,他们算是提前迈入共产主义了。朝鲜是吃不饱饭的共产主义。
作者: 冰上警察    时间: 2010-8-8 21:48
民间打捞队,是十几名游泳爱好者组成的,专门在浐河和灞河边捞尸体。
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
作者: 蓝背鲸鲨    时间: 2010-8-8 22:22

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成立之初,很多人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你们不要钱,路费也自己掏腰包,为什么这么做?你们图啥?”我当时只反问了一句话:“汶川地震时,全国一下涌现出一百多万志愿者赶赴灾区救援,他们有家,有孩子,有老婆,他们图啥。为什么没有问他们,因为不用问,我们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作者: 海上花    时间: 2010-8-8 22:50
我认为在这个商品时代对打捞尸体不外乎有三种态度:
     1    那些独霸一方,拿死人的尸体要胁家属,漫天要价的人,就太不人道主义了,可以说是当今文明社会的败类。
     2  和受害家属面议, 适当的收些劳务费用。虽然少些人情,但按劳取酬也不算过分,对这种行为也无可非议。在这个商品时代也算公平的。
    3  不顾自己生命危险,不取任何报酬,自愿义务救援,无私奉献,甘为社会献爱心的人,这是当今社会最可敬可爱的人,他们最应该得到最高荣誉。他们的精神要大力的推广和宣扬,我们国家人人都有这样的一份爱心,那我们的国家就会是当代最文明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就会飞速的前进。
作者: 冰岩    时间: 2010-8-9 03:07
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成立之初,很多人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你们不要钱,路费也自己掏腰包,为什么这么做?你 ...
蓝背鲸鲨 发表于 2010-8-8 22:22



    地震救援如果是单位派遣是有补贴的,民间救援队部分也有补贴,玉树地震救援基本都有补贴,救援也是不断规范的过程,以后没有资质不会允许进灾区,光靠热情解决不了问题,会增加灾区的负担。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0-8-9 05:37
政府应设社会福利打捞救助组织,象消防队、120一样。
作者: 海上花    时间: 2010-8-9 08:06
现在有多少人看不起病你们知道吗.有多少人需要帮肋你们清楚吗.少说点人道吧.许多 ...
汾河魂郭 发表于 2010-8-9 05:01



        在社会制度没有完善之前,讲些人道主义还是必要的.不管有多少人需要帮助,尽一份爱心,就会有一份收获.
作者: 龙虎    时间: 2010-8-9 11:21
在襄樊也是这种情况,7月31日襄樊有一19岁的男青年在汉江溺水,打捞船开口要价就是8000元。在场的市民愤愤不平,指责打捞者伤心病狂、让死者家庭雪上加霜。打捞者竞当着众人的面将尸体用绳一拴,拖到船尾带走了。叫死者家人与之协商。相比之下,冬泳人真是胸怀宽广,精神可嘉,不知救了多少个性命,却从未要求得到任何回报!
作者: 海上花    时间: 2010-8-10 10:56
7月31日襄樊有一19岁的男青年在汉江溺水,打捞船开口要价就是8000元。在场的市民愤愤不平,指责打捞者丧心病狂、让死者家属雪上加霜。打捞者竞当着众人的面将尸体用绳一拴,拖到船尾带走了。叫死者家人与之协商。
真是太气人了,要是出事的是他们的亲人,他们会有什么感受!
作者: 小神宇    时间: 2010-8-10 11:56
人性的泯灭,道德的丧失,社会的悲哀
作者: 冰岩    时间: 2010-8-11 00:43
在襄樊也是这种情况,7月31日襄樊有一19岁的男青年在汉江溺水,打捞船开口要价就是8000元。在场的市民愤愤不 ...
龙虎 发表于 2010-8-9 11:21



    江河打捞难度很大,尤其在汛期,不知襄樊冬泳在汉江是如何打捞的,有何打捞工具,记得襄樊政府好像给冬泳队配备有几条船和专用资金。谢谢!
作者: 快乐老头    时间: 2010-8-11 02:49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没有安全保障请不要拉(劝)人下水!
      劝世人爱惜生命,珍惜生命!安全学游泳并掌握游泳这一使人终身受益的求生健身技能!
作者: zkyjx    时间: 2010-8-11 21:38
本帖最后由 zkyjx 于 2010-8-12 01:16 编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虽然现在社会上大部分人崇尚拜金主义、唯利是图,但靠打捞尸体挣钱的确有点太缺德了,对死者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性质如同地震、洪涝灾害时发国难财。本应是政府承担的义务强加给死者家属,这才是社会的悲哀。公安110、消防队、民政局对溺亡等突发事件都有义务救助、打捞,这样才能让死者家属和老百姓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才能够在困难出现时大家都义无反顾的伸出援手,更好地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我们的水上义务救援队,大家看好了是义务救援队,在极其危险的环境下无私的奉献,特别是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用实际行动给现在社会上了一堂品德教育课,他们才是最可亲最可敬的人,为全省甚至全国的水上义务救援开了好头、做了表率,非常值得学习和推广。可有的地方水上义务救援队的性质却已发生变化,成了义务捞尸队,这不得不令人反思,希望我们的政府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加强全社会的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承担社会责任。
作者: zkyjx    时间: 2010-8-13 22:08
顶起此贴,希望大家都支持我们的水上救援队。
作者: 山谷    时间: 2010-8-14 08:47

作者: 飘STAVA    时间: 2010-8-14 10:55
支持理解水上打捞队,
作者: 商丘神行太保    时间: 2010-8-14 20:07
可悲!可气!可恨!可杀!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禽兽不如。太卑鄙了!
作者: 精神贵族    时间: 2010-8-15 10:58
恁说的都对,可我为当事人感到悲哀!5555····心在流泪。

作者: 水中仙子    时间: 2010-8-16 13:30
我们冬泳救护队员太伟大了,民间打捞队太可齿,可恶,没人性
作者: wrl    时间: 2010-8-18 14:16
禽兽不如。太卑鄙了!
作者: 北极熊56    时间: 2010-8-19 16:56
丑恶的嘴
作者: 冰雪小海    时间: 2010-8-19 20:19
本帖最后由 冰雪小海 于 2010-8-19 20:20 编辑

如果奉献成为每个人的一种习惯,我们的生活将充满温暖和感动!
作者: 苍耳    时间: 2010-8-24 21:06
本帖最后由 苍耳 于 2010-8-24 21:30 编辑
我们冬泳救护队员太伟大了,民间打捞队太可齿,可恶,没人性
水中仙子 发表于 2010-8-16 13:30



    只是可惜我们的义务搜救队力量太单薄了,遇到江,海,湖,大水库,溺水位置不详的地方我们的义务搜救又能坚持多久?收费打捞又太可耻,只有等溺水者腐烂自己飘起来了。去年我们这里就有一例当时天气很冷,我和我们的队员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打捞没有成功。队员们个个冻得脸色发青就终止了打捞,按照常规第七天漂了出来,家属也只有在湖边等待,这就是义务和收费的区别,如果有收费的也不至于等七天,我个人认为义务和收费应并存,只是费用不要太高,当然还要看家属意思。至于说发死人的才缺德,火化场是最缺德的宰你没商量,还没有人还价。捞尸收费虽说缺德,但是他还是和家属商量了的。我参与的多次打捞有几次家属就主动提出付费,但是我们没有收一分钱,我们是义务的所以说打捞不成功也好解脱。收费的就不一样了。
作者: 苍耳    时间: 2010-8-24 21:28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虽然现在社会上大部分人崇尚拜金主义、唯利是图,但靠打捞尸体挣钱的确有点太缺德了, ...
zkyjx 发表于 2010-8-11 21:38



    义务救援在水面不宽的情况下容易做到,前题是你离溺水者很近,不然的话很难成功,游泳技术在高,不在现场也起不到救生作用,远水不解近渴,就会演变成捞尸,救人和捞尸只有几分钟之差。你又不能说光救生不捞尸。所以说救生和捞尸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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